2022年防爆電氣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情況通報
近期,市場監管總局組織開展了防爆電氣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現將抽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抽查概況。本次抽查了200家企業生產的200批次產品,涉及防爆燈具、防爆電機、防爆電器等3種產品。其中1批次防爆電器產品涉嫌無證無照生產,已交由企業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處理。共對199家企業生產的199批次產品進行了檢驗,發現20批次產品不合格(詳見附件1),抽查不合格率為10.1%。
(二)跟蹤抽查情況。本次跟蹤抽查到上次抽查不合格企業22家,其中有2家企業本次抽查仍不合格(詳見附件2),20家企業合格。
(三)拒檢情況。本次抽查中,廣東省深圳市方盛照明科技有限公司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規定,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監督抽查。(詳見附件3)
二、抽查結果分析
(一)防爆燈具抽查不合格率為7.6%。本次抽查了7個省66家企業生產的66批次產品,發現5批次產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為7.6%,較上次抽查下降了20.8個百分點。該產品近3年國家監督抽查不合格率分別為21.2%、28.4%、7.6%。

圖1 防爆燈具產品近3年國家監督抽查情況
本次抽查重點對抗沖擊試驗、電氣間隙、爬電距離、隔爆外殼引入裝置的附加要求、隔爆接合面等11個項目進行了檢驗。不合格項目涉及隔爆接合面、非鎧裝電纜和帶編織覆蓋層電纜的夾緊試驗、抗沖擊試驗、外殼耐壓試驗、隔爆外殼引入裝置的附加要求。經技術機構分析,隔爆接合面不合格主要原因是隔爆接合面尺寸間隙過大,企業在加工過程中未按要求進行過程檢驗或檢驗把關不嚴。非鎧裝電纜和帶編織覆蓋層電纜的夾緊試驗不合格主要原因是企業選用的原材料存在質量問題或未嚴格按照審查合格的圖紙進行生產。抗沖擊試驗不合格主要原因是企業選用材料強度不夠或加工厚度不足。
本次重點抽查了廣東省、江蘇省產業集聚區的生產企業,分別抽查檢驗了11批次、10批次產品,抽查不合格率分別為18.2%、20.0%。
(二)防爆電機抽查不合格率為11.7%。抽查了10個省60家企業生產的60批次產品,發現7批次產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為11.7%,較上次抽查下降了27.4個百分點。防爆電機產品近3年抽查不合格率分別為4.5%、39.1%、11.7%。

圖2 防爆電機產品近3年國家監督抽查情況
本次抽查重點對抗沖擊試驗、電氣間隙、爬電距離、隔爆接合面、外殼耐壓試驗、內部點燃的不傳爆試驗等8個項目進行了檢驗。不合格產品均存在隔爆接合面不合格問題。經技術機構分析,不合格主要原因:一是企業缺少工藝文件或工藝文件不完善,未關注加工深度要求,導致緊固件螺紋孔穿透外殼壁;二是隔爆接合面加工工藝要求較高,工人能力不足;三是防爆電機的隔爆外殼需對外采購,部分供應商的產品不能滿足防爆要求,且企業未按照要求開展進貨檢驗。
本次重點抽查了江蘇省、浙江省2個產業集聚區的生產企業,分別抽查檢驗了23批次、15批次產品,抽查不合格率分別為8.7%、20.0%。
(三)防爆電器抽查不合格率為11.0%。抽查了11個省(市)74家企業生產的74批次防爆電器產品,其中1批次涉嫌無CCC證書生產,已交由企業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處理。檢驗73批次產品,發現8批次產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為11.0%,較上次抽查下降了2.4個百分點。防爆電器產品近3年抽查不合格率分別為6.1%、13.4%、11.0%。

圖3 防爆電器產品近3年國家監督抽查情況
本次抽查重點對抗沖擊試驗、電氣間隙、爬電距離、非鎧裝電纜和帶編織覆蓋層電纜的夾緊試驗、外殼耐壓試驗、內部點燃的不傳爆試驗、絕緣介電強度等9個項目進行了檢驗。不合格項目涉及隔爆接合面、非鎧裝電纜和帶編織覆蓋層電纜的夾緊試驗、電氣間隙、爬電距離。
本次重點抽查了江蘇省、浙江省2個產業集聚區的生產企業,分別抽查檢驗了25批次、17批次產品,抽查不合格率分別為12.0%、17.6%。
三、有關要求
針對本次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發現的問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市場監管局(廳、委)要做好如下工作:
(一)強化抽查結果處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做好監督抽查結果處理工作。對不合格產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嚴禁企業出廠銷售。對不合格企業,尤其是拒檢企業和連續兩次抽查不合格企業,明確整改要求,督促落實整改措施,及時組織復查。對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將嚴重違法失信企業納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結果處理情況要及時錄入e-CQS系統并報送總局,總局將強化跟蹤督辦,視情通報各地結果處理情況。
(二)開展質量專項整治。江蘇省、浙江省、廣東省等生產企業聚集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實行全覆蓋的質量專項治理,加大轄區內重點生產企業監督檢查力度,綜合運用多種手段,保持質量監管高壓態勢,嚴肅處理質量違法行為。
(三)督促落實主體責任。將本次抽查不合格產品情況通報不合格企業所在地政府及相關部門,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業依法落實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引導企業嚴格按照標準組織生產,確保產品質量安全。
(四)加強質量技術幫扶。組織有關行業組織和技術機構,幫助企業深入查找原因,提出改進措施和解決方案,促進行業質量水平提高。
附件:1.2022年防爆電氣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及企業名單
2.2022年防爆電氣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連續兩次抽查不合格企業名單
3.2022年防爆電氣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拒檢企業名單???????
近期,市場監管總局組織開展了防爆電氣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現將抽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抽查概況。本次抽查了200家企業生產的200批次產品,涉及防爆燈具、防爆電機、防爆電器等3種產品。其中1批次防爆電器產品涉嫌無證無照生產,已交由企業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處理。共對199家企業生產的199批次產品進行了檢驗,發現20批次產品不合格(詳見附件1),抽查不合格率為10.1%。
(二)跟蹤抽查情況。本次跟蹤抽查到上次抽查不合格企業22家,其中有2家企業本次抽查仍不合格(詳見附件2),20家企業合格。
(三)拒檢情況。本次抽查中,廣東省深圳市方盛照明科技有限公司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規定,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監督抽查。(詳見附件3)
二、抽查結果分析
(一)防爆燈具抽查不合格率為7.6%。本次抽查了7個省66家企業生產的66批次產品,發現5批次產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為7.6%,較上次抽查下降了20.8個百分點。該產品近3年國家監督抽查不合格率分別為21.2%、28.4%、7.6%。
圖1 防爆燈具產品近3年國家監督抽查情況
本次抽查重點對抗沖擊試驗、電氣間隙、爬電距離、隔爆外殼引入裝置的附加要求、隔爆接合面等11個項目進行了檢驗。不合格項目涉及隔爆接合面、非鎧裝電纜和帶編織覆蓋層電纜的夾緊試驗、抗沖擊試驗、外殼耐壓試驗、隔爆外殼引入裝置的附加要求。經技術機構分析,隔爆接合面不合格主要原因是隔爆接合面尺寸間隙過大,企業在加工過程中未按要求進行過程檢驗或檢驗把關不嚴。非鎧裝電纜和帶編織覆蓋層電纜的夾緊試驗不合格主要原因是企業選用的原材料存在質量問題或未嚴格按照審查合格的圖紙進行生產。抗沖擊試驗不合格主要原因是企業選用材料強度不夠或加工厚度不足。
本次重點抽查了廣東省、江蘇省產業集聚區的生產企業,分別抽查檢驗了11批次、10批次產品,抽查不合格率分別為18.2%、20.0%。
(二)防爆電機抽查不合格率為11.7%。抽查了10個省60家企業生產的60批次產品,發現7批次產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為11.7%,較上次抽查下降了27.4個百分點。防爆電機產品近3年抽查不合格率分別為4.5%、39.1%、11.7%。
圖2 防爆電機產品近3年國家監督抽查情況
本次抽查重點對抗沖擊試驗、電氣間隙、爬電距離、隔爆接合面、外殼耐壓試驗、內部點燃的不傳爆試驗等8個項目進行了檢驗。不合格產品均存在隔爆接合面不合格問題。經技術機構分析,不合格主要原因:一是企業缺少工藝文件或工藝文件不完善,未關注加工深度要求,導致緊固件螺紋孔穿透外殼壁;二是隔爆接合面加工工藝要求較高,工人能力不足;三是防爆電機的隔爆外殼需對外采購,部分供應商的產品不能滿足防爆要求,且企業未按照要求開展進貨檢驗。
本次重點抽查了江蘇省、浙江省2個產業集聚區的生產企業,分別抽查檢驗了23批次、15批次產品,抽查不合格率分別為8.7%、20.0%。
(三)防爆電器抽查不合格率為11.0%。抽查了11個省(市)74家企業生產的74批次防爆電器產品,其中1批次涉嫌無CCC證書生產,已交由企業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處理。檢驗73批次產品,發現8批次產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為11.0%,較上次抽查下降了2.4個百分點。防爆電器產品近3年抽查不合格率分別為6.1%、13.4%、11.0%。
圖3 防爆電器產品近3年國家監督抽查情況
本次抽查重點對抗沖擊試驗、電氣間隙、爬電距離、非鎧裝電纜和帶編織覆蓋層電纜的夾緊試驗、外殼耐壓試驗、內部點燃的不傳爆試驗、絕緣介電強度等9個項目進行了檢驗。不合格項目涉及隔爆接合面、非鎧裝電纜和帶編織覆蓋層電纜的夾緊試驗、電氣間隙、爬電距離。
本次重點抽查了江蘇省、浙江省2個產業集聚區的生產企業,分別抽查檢驗了25批次、17批次產品,抽查不合格率分別為12.0%、17.6%。
三、有關要求
針對本次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發現的問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市場監管局(廳、委)要做好如下工作:
(一)強化抽查結果處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做好監督抽查結果處理工作。對不合格產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嚴禁企業出廠銷售。對不合格企業,尤其是拒檢企業和連續兩次抽查不合格企業,明確整改要求,督促落實整改措施,及時組織復查。對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將嚴重違法失信企業納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結果處理情況要及時錄入e-CQS系統并報送總局,總局將強化跟蹤督辦,視情通報各地結果處理情況。
(二)開展質量專項整治。江蘇省、浙江省、廣東省等生產企業聚集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實行全覆蓋的質量專項治理,加大轄區內重點生產企業監督檢查力度,綜合運用多種手段,保持質量監管高壓態勢,嚴肅處理質量違法行為。
(三)督促落實主體責任。將本次抽查不合格產品情況通報不合格企業所在地政府及相關部門,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業依法落實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引導企業嚴格按照標準組織生產,確保產品質量安全。
(四)加強質量技術幫扶。組織有關行業組織和技術機構,幫助企業深入查找原因,提出改進措施和解決方案,促進行業質量水平提高。
附件:1.2022年防爆電氣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及企業名單
2.2022年防爆電氣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連續兩次抽查不合格企業名單
3.2022年防爆電氣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拒檢企業名單???????
- 市場監管總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2025-03-31)
-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發布 《認證認可行業標準管理規定》的公告(2025-03-28)
- 市場監管總局 國家密碼管理局關于發布《商用密碼產品認證目錄(第三批)》的公告(2025-03-28)
-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 第100號(2025-03-27)
-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嬰幼兒配方乳粉原輔料管理有關事宜的公告(2025-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