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企業內部舉報人舉報獎勵公告征求意見實名舉報最高可獲100萬元獎勵
近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關于對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內部舉報人舉報實施獎勵的公告(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對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及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的內部員工及相關知情人,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實名舉報本企業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線索的,經查證屬實可對“吹哨人”予以最高100萬元的獎勵。征求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為2024年3月9日。
上述內部員工,是指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或辦理社保的人員;相關知情人,是指在一年內與企業解除勞動合同的員工、與企業存在業務聯系的人員、企業臨時聘用的人員等。
此外,《征求意見稿》規定每起案件的舉報獎勵金額上限按《市場監管領域重大違法行為舉報獎勵暫行辦法》規定為100萬元。單筆獎勵金額達到50萬元以上(含50萬元)的,由發放舉報獎勵資金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商本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確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優化、簡化獎勵資金審核發放流程,減少獲取“吹哨人”不必要的個人信息。“吹哨人”應當配合提供必要的個人信息。“吹哨人”對獎勵發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可以酌情考慮。
近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關于對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內部舉報人舉報實施獎勵的公告(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對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及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的內部員工及相關知情人,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實名舉報本企業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線索的,經查證屬實可對“吹哨人”予以最高100萬元的獎勵。征求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為2024年3月9日。
上述內部員工,是指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或辦理社保的人員;相關知情人,是指在一年內與企業解除勞動合同的員工、與企業存在業務聯系的人員、企業臨時聘用的人員等。
此外,《征求意見稿》規定每起案件的舉報獎勵金額上限按《市場監管領域重大違法行為舉報獎勵暫行辦法》規定為100萬元。單筆獎勵金額達到50萬元以上(含50萬元)的,由發放舉報獎勵資金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商本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確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優化、簡化獎勵資金審核發放流程,減少獲取“吹哨人”不必要的個人信息。“吹哨人”應當配合提供必要的個人信息。“吹哨人”對獎勵發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可以酌情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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