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質量法治建設推進質量治理現代化
日前,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正式公布。規劃中多個項目與質量法治體系建設密切相關,如修改《產品質量法》《計量法》《反不正當競爭法》。
“立善法于天下,則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國,則一國治。”我國一直在致力于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質量強國建設綱要》明確提出“加強質量法治建設”,包括“健全質量法律法規,修訂完善產品質量法,推動產品安全、產品責任、質量基礎設施等領域法律法規建設。依法依規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侵犯知識產權、工程質量違法違規等行為,推動跨行業跨區域監管執法合作,推進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支持開展質量公益訴訟和集體訴訟,有效執行商品質量懲罰性賠償制度”等。
質量法治體系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推進質量治理現代化,加快建設質量強國的重要基礎。我國質量工作經過多年實踐,逐步建立了系統完備、開放透明、協同有效的制度體系、法規體系和責任體系。據不完全統計,目前我國已經建立了以《產品質量法》《標準化法》《計量法》等27部法律法規、138部行政規章為主干的質量法規體系。日趨完善的質量法規體系為加強質量法治建設提供了“規矩”。但同時我們也要看到,加強質量法治建設,質量的法律法規也需要與時俱進,不斷完善。
此次全國人大常委會納入修訂計劃的《產品質量法》,是我國質量法規體系中具有重要里程碑意義的一部法律。1993年,《產品質量法》正式誕生,成為我國第一部專門為加強對產品質量的監督管理,提高產品質量水平,明確產品質量責任,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而制定質量法規,此后又分別于2000年、2009年、2018年進行3次修正,對提高產品質量、保護消費者權益、規范市場競爭秩序等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和質量水平的提升,這部法律也需要進一步進行修訂,因此無論是《質量強國建設綱要》還是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都將其列入修訂范圍,這也是我國不斷完善質量法制體系,加強質量法治建設的重要舉措和具體體現。
加強質量法治建設推進質量治理現代化,需要不斷完善中國特色質量法制體系。法制體系是指法律制度體系,包含法律和制度兩個層面,只有建設了完備和完善的法制體系,才能建設法治體系,實施“法治”。質量領域法律法規體系建設,是完善中國特色質量法制體系的前提和基礎。按照專家學者的觀點,質量法律體系應當包含質量責任法、質量監管法、質量促進法3個層面,從我國目前已經建成的質量法律體系來看,這樣三位一體的質量法律體系仍有待進一步完善,這既需要對一些立法時間過長的法律法規及時進行修訂,如即將修訂的《產品質量法》《計量法》等,也需要對目前還沒有的法律及時科學立法,如《質量促進法》立法以及“推動產品安全、產品責任、質量基礎設施等領域法律法規建設”等。
加強質量法治建設推進質量治理現代化,還需要加大執法力度,真正實現“讓守法者暢通無阻、違法者寸步難行”。質量違法成本過低的問題,一直被認為是質量安全事件仍時有發生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必須從立法開始,就充分考慮質量公共安全的需要,讓違法者心存敬畏,不敢輕易以身試法,同時,在執法層面要依法嚴厲打擊假冒偽劣等質量違法行為,讓嚴重違法者付出沉重代價。
加強質量法治建設推進質量治理現代化,也需要不斷加強質量制度建設。中國特色質量法制體系除了質量法律體系之外還有質量制度體系,如目前我國已經建立健全質量工作責任制,完善質量考核激勵機制,逐步構建起地方政府負總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企業是第一責任人的責任體系。未來,還需要繼續完善質量標識制度、第三方質量評價制度、質量擔保制度、質量信用制度,有效執行商品質量懲罰性賠償制度等。
日前,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正式公布。規劃中多個項目與質量法治體系建設密切相關,如修改《產品質量法》《計量法》《反不正當競爭法》。
“立善法于天下,則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國,則一國治。”我國一直在致力于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質量強國建設綱要》明確提出“加強質量法治建設”,包括“健全質量法律法規,修訂完善產品質量法,推動產品安全、產品責任、質量基礎設施等領域法律法規建設。依法依規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侵犯知識產權、工程質量違法違規等行為,推動跨行業跨區域監管執法合作,推進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支持開展質量公益訴訟和集體訴訟,有效執行商品質量懲罰性賠償制度”等。
質量法治體系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推進質量治理現代化,加快建設質量強國的重要基礎。我國質量工作經過多年實踐,逐步建立了系統完備、開放透明、協同有效的制度體系、法規體系和責任體系。據不完全統計,目前我國已經建立了以《產品質量法》《標準化法》《計量法》等27部法律法規、138部行政規章為主干的質量法規體系。日趨完善的質量法規體系為加強質量法治建設提供了“規矩”。但同時我們也要看到,加強質量法治建設,質量的法律法規也需要與時俱進,不斷完善。
此次全國人大常委會納入修訂計劃的《產品質量法》,是我國質量法規體系中具有重要里程碑意義的一部法律。1993年,《產品質量法》正式誕生,成為我國第一部專門為加強對產品質量的監督管理,提高產品質量水平,明確產品質量責任,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而制定質量法規,此后又分別于2000年、2009年、2018年進行3次修正,對提高產品質量、保護消費者權益、規范市場競爭秩序等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和質量水平的提升,這部法律也需要進一步進行修訂,因此無論是《質量強國建設綱要》還是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都將其列入修訂范圍,這也是我國不斷完善質量法制體系,加強質量法治建設的重要舉措和具體體現。
加強質量法治建設推進質量治理現代化,需要不斷完善中國特色質量法制體系。法制體系是指法律制度體系,包含法律和制度兩個層面,只有建設了完備和完善的法制體系,才能建設法治體系,實施“法治”。質量領域法律法規體系建設,是完善中國特色質量法制體系的前提和基礎。按照專家學者的觀點,質量法律體系應當包含質量責任法、質量監管法、質量促進法3個層面,從我國目前已經建成的質量法律體系來看,這樣三位一體的質量法律體系仍有待進一步完善,這既需要對一些立法時間過長的法律法規及時進行修訂,如即將修訂的《產品質量法》《計量法》等,也需要對目前還沒有的法律及時科學立法,如《質量促進法》立法以及“推動產品安全、產品責任、質量基礎設施等領域法律法規建設”等。
加強質量法治建設推進質量治理現代化,還需要加大執法力度,真正實現“讓守法者暢通無阻、違法者寸步難行”。質量違法成本過低的問題,一直被認為是質量安全事件仍時有發生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必須從立法開始,就充分考慮質量公共安全的需要,讓違法者心存敬畏,不敢輕易以身試法,同時,在執法層面要依法嚴厲打擊假冒偽劣等質量違法行為,讓嚴重違法者付出沉重代價。
加強質量法治建設推進質量治理現代化,也需要不斷加強質量制度建設。中國特色質量法制體系除了質量法律體系之外還有質量制度體系,如目前我國已經建立健全質量工作責任制,完善質量考核激勵機制,逐步構建起地方政府負總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企業是第一責任人的責任體系。未來,還需要繼續完善質量標識制度、第三方質量評價制度、質量擔保制度、質量信用制度,有效執行商品質量懲罰性賠償制度等。
- 新華網報道:傳遞質量信任 提振消費信心——中國質量檢驗協會防偽溯源服務助力唱好消費環…(2025-03-19)
- 中國經濟網發布:傳遞質量信任 提振消費信心——中國質量檢驗協會防偽溯源服務助力唱好消…(2025-03-19)
- 新華網發布:中國質量檢驗協會開展2025年3·15“產品和服務質量誠信承諾”主題活動…(2025-03-14)
- 人民網發布:3·15“產品和服務質量誠信承諾”主題活動舉行(2025-03-15)
- 人民網專題報道——中國質檢協會:推動防偽溯源服務賦能 優化消費環境提振消費(2025-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