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溫嶺開展抑菌膏比較試驗:“五花七草”濕疹膏等4款樣品不合規
為加強對抑菌膏“消”字號產品的消費監督,近期,浙江省臺州市溫嶺市消保委工作人員和消費維權義工以普通消費者的身份,在實體店和網店共計9家經營戶處隨機購買了抑菌膏“消”字號產品,進行了一次比較試驗。
據悉,溫嶺市消保委工作人員隨機購買了9款抑菌膏“消”字號樣品,其中4款在實體門店購買、5款在網店購買。價格從7.4元—195元不等,其中“羽齊”抑菌膏售價195元,在一家美容院購買;其余樣品均價20元,在嬰幼用品店購買,委托華測檢測公司開展檢測。

9款抑菌膏“消”字號樣品。資料圖片
根據《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規范》第三十條規定,消毒產品禁止使用抗生素、抗真菌藥物、激素等物料。本次比較試驗以《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2015年版)為檢驗依據,檢測了樣品中的咪康唑、益康唑、酮康唑、甲硝唑、氯倍他索丙酸酯等指標。
9款樣品比較試驗結果

數據來源:溫嶺市消保委
據介紹,咪康唑屬于抗真菌藥物,對皮膚癬菌、念珠菌以及其他一些病菌種類具有抑制和殺滅作用,長期使用容易導致皮膚菌群失調,不得用于化妝品、消毒產品,屬于化妝品、消毒產品禁用成分。氯倍他索丙酸酯屬于糖皮質激素,長期使用含有糖皮質激素類化妝品可能導致面部皮膚產生黑斑、萎縮變薄等問題,還可能出現激素依賴皮炎等后果。
本次比較試驗結果顯示,有4款樣品不符合《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2015年版)標準要求,主要不符合項目為咪康唑、氯倍他索丙酸酯。例如,標稱江西億民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商標為駝峰的小博士兒童紫草凝露,咪康唑項目不合規;標稱江西贛盟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生產、商標為五花七草的五倍子寶寶濕疹膏,氯倍他索丙酸酯項目不合規。
4款不合格樣品中,咪康唑、氯倍他索丙酸酯同時檢出的樣品有2個,即:標稱撫州市惠眾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生產、商標為YuQi•羽齊的抑菌膏,咪康唑、氯倍他索丙酸酯項目不合規;標稱江西苗蘇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商標為苗羮堂的神農寶寶維膚膏,咪康唑、氯倍他索丙酸酯項目不合規。
目前,溫嶺市消保委已將相關情況通知給產品生產所在地消保委,由當地監管部門采取進一步措施開展針對性監管。對本市在售的產品,溫嶺市衛健部門已責令相關經營單位對本次比較試驗不合格產品作統一下架處理,并告知生產所在地衛健部門予以立案查處。
消費警示
警惕使用一次就效果顯著的產品
溫嶺市消保委發布消費警示稱,在日常生活中,消費者在選擇抑菌膏等皮膚類產品時,一要明確區分不同許可證號產品。消費者在購買產品時要認清產品是“消”字號、“妝”字號還是“藥”字號等,科學選購,認真閱讀產品說明,仔細查看產品成分、使用范圍、適用人群、使用方法、注意事項以及許可證號等信息。一般來說,選購消毒品可選擇“消”字號產品,選購護膚品應選擇“妝”字號產品,治療疾病的則要選擇“藥”字號產品。
二要理性看待經營者廣告宣傳。消費者要謹慎對待經營者打著“植物提取”“純天然”“0添加”“不含激素”等口號且使用一次后就效果特別顯著的產品。其效果之所以顯著,很可能是添加了激素造成的。如果消費者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長期使用、濫用,則可能危及健康。
三要科學使用激素類藥物。當皮膚出現干燥、輕微紅斑、脫屑等較輕微癥狀時,可使用一些“妝”字號產品,進行保濕滋潤護理。同時,還應減少搔抓、熱水燙洗等外部刺激。如果出現嚴重濕疹、瘙癢、破潰,甚至影響睡眠等明顯癥狀,建議配合藥物治療。由于激素在治療濕疹上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若皮膚問題需使用激素類藥物,需嚴格遵循醫囑,控制好使用劑量和頻次,避免激素濫用。
為加強對抑菌膏“消”字號產品的消費監督,近期,浙江省臺州市溫嶺市消保委工作人員和消費維權義工以普通消費者的身份,在實體店和網店共計9家經營戶處隨機購買了抑菌膏“消”字號產品,進行了一次比較試驗。
據悉,溫嶺市消保委工作人員隨機購買了9款抑菌膏“消”字號樣品,其中4款在實體門店購買、5款在網店購買。價格從7.4元—195元不等,其中“羽齊”抑菌膏售價195元,在一家美容院購買;其余樣品均價20元,在嬰幼用品店購買,委托華測檢測公司開展檢測。
9款抑菌膏“消”字號樣品。資料圖片
根據《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規范》第三十條規定,消毒產品禁止使用抗生素、抗真菌藥物、激素等物料。本次比較試驗以《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2015年版)為檢驗依據,檢測了樣品中的咪康唑、益康唑、酮康唑、甲硝唑、氯倍他索丙酸酯等指標。
9款樣品比較試驗結果
數據來源:溫嶺市消保委
據介紹,咪康唑屬于抗真菌藥物,對皮膚癬菌、念珠菌以及其他一些病菌種類具有抑制和殺滅作用,長期使用容易導致皮膚菌群失調,不得用于化妝品、消毒產品,屬于化妝品、消毒產品禁用成分。氯倍他索丙酸酯屬于糖皮質激素,長期使用含有糖皮質激素類化妝品可能導致面部皮膚產生黑斑、萎縮變薄等問題,還可能出現激素依賴皮炎等后果。
本次比較試驗結果顯示,有4款樣品不符合《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2015年版)標準要求,主要不符合項目為咪康唑、氯倍他索丙酸酯。例如,標稱江西億民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商標為駝峰的小博士兒童紫草凝露,咪康唑項目不合規;標稱江西贛盟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生產、商標為五花七草的五倍子寶寶濕疹膏,氯倍他索丙酸酯項目不合規。
4款不合格樣品中,咪康唑、氯倍他索丙酸酯同時檢出的樣品有2個,即:標稱撫州市惠眾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生產、商標為YuQi•羽齊的抑菌膏,咪康唑、氯倍他索丙酸酯項目不合規;標稱江西苗蘇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商標為苗羮堂的神農寶寶維膚膏,咪康唑、氯倍他索丙酸酯項目不合規。
目前,溫嶺市消保委已將相關情況通知給產品生產所在地消保委,由當地監管部門采取進一步措施開展針對性監管。對本市在售的產品,溫嶺市衛健部門已責令相關經營單位對本次比較試驗不合格產品作統一下架處理,并告知生產所在地衛健部門予以立案查處。
消費警示
警惕使用一次就效果顯著的產品
溫嶺市消保委發布消費警示稱,在日常生活中,消費者在選擇抑菌膏等皮膚類產品時,一要明確區分不同許可證號產品。消費者在購買產品時要認清產品是“消”字號、“妝”字號還是“藥”字號等,科學選購,認真閱讀產品說明,仔細查看產品成分、使用范圍、適用人群、使用方法、注意事項以及許可證號等信息。一般來說,選購消毒品可選擇“消”字號產品,選購護膚品應選擇“妝”字號產品,治療疾病的則要選擇“藥”字號產品。
二要理性看待經營者廣告宣傳。消費者要謹慎對待經營者打著“植物提取”“純天然”“0添加”“不含激素”等口號且使用一次后就效果特別顯著的產品。其效果之所以顯著,很可能是添加了激素造成的。如果消費者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長期使用、濫用,則可能危及健康。
三要科學使用激素類藥物。當皮膚出現干燥、輕微紅斑、脫屑等較輕微癥狀時,可使用一些“妝”字號產品,進行保濕滋潤護理。同時,還應減少搔抓、熱水燙洗等外部刺激。如果出現嚴重濕疹、瘙癢、破潰,甚至影響睡眠等明顯癥狀,建議配合藥物治療。由于激素在治療濕疹上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若皮膚問題需使用激素類藥物,需嚴格遵循醫囑,控制好使用劑量和頻次,避免激素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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