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2025年第14期)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2025年第14期)
近期,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糧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調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飲料、方便食品、罐頭、薯類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酒類、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產品、水產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點、豆制品、蜂產品、餐飲食品、食品添加劑等23類食品368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抽樣檢驗合格355批次、不合格13批次(見附件)。不合格項目涉及食品添加劑超標、農獸藥殘留超標。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劑超標
(一)義烏市柯徐君食品商行銷售的萵筍干,檸檬黃、亮藍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嘉興市水產肉食品批發市場天天餐飲配送中心銷售的萵苣干,檸檬黃、亮藍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杭州市錢塘區呂穆珵食品店銷售的萵苣干,檸檬黃、亮藍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杭州余杭成素餐飲店購進的涼皮,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五)舟山市定海區楊可小吃店購進的涼皮,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農獸藥殘留超標
(一)溫州市鹿城區滕芬水產店銷售的黃鱔,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紹興市柯橋區柯橋老劉蔬菜店在餓了么(網店)銷售的鱔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湖州鳳凰街道小妮豆制品商行在餓了么(網店)銷售的鱔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浙江永輝超市有限公司紹興柯橋興越路分公司在餓了么(網店)銷售的荷蘭豆,烯酰嗎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浙江永輝超市有限公司紹興柯橋興越路分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復檢維持初檢結論。
(五)溫州市鹿城區小南吳有生蔬菜店在餓了么(網店)銷售的荷蘭豆,吡唑醚菌酯、烯酰嗎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六)杭州臨平區南苑街道衢湘鮮餐飲店購進的鱔魚,五氯酚酸鈉(以五氯酚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七)嘉興市經開嘉北霞兒水產攤在餓了么(網店)銷售的荷蘭豆,多菌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八)象山發良蔬菜經營部銷售的荷蘭豆,多菌靈、烯酰嗎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我局已責成相關市級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要求杭州、寧波、溫州、嘉興、湖州、紹興、金華、舟山等地市場監管部門督促食品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要求杭州、寧波、溫州、嘉興、湖州、紹興、金華、舟山等地市場監管部門督促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以上市級市場監管部門自通告發布之日3個月內向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報告核查處置情況并向社會公布。特此通告。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3日
抽檢產品不合格信息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2025年第14期)
近期,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糧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調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飲料、方便食品、罐頭、薯類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酒類、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產品、水產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點、豆制品、蜂產品、餐飲食品、食品添加劑等23類食品368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抽樣檢驗合格355批次、不合格13批次(見附件)。不合格項目涉及食品添加劑超標、農獸藥殘留超標。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劑超標
(一)義烏市柯徐君食品商行銷售的萵筍干,檸檬黃、亮藍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嘉興市水產肉食品批發市場天天餐飲配送中心銷售的萵苣干,檸檬黃、亮藍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杭州市錢塘區呂穆珵食品店銷售的萵苣干,檸檬黃、亮藍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杭州余杭成素餐飲店購進的涼皮,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五)舟山市定海區楊可小吃店購進的涼皮,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農獸藥殘留超標
(一)溫州市鹿城區滕芬水產店銷售的黃鱔,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紹興市柯橋區柯橋老劉蔬菜店在餓了么(網店)銷售的鱔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湖州鳳凰街道小妮豆制品商行在餓了么(網店)銷售的鱔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浙江永輝超市有限公司紹興柯橋興越路分公司在餓了么(網店)銷售的荷蘭豆,烯酰嗎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浙江永輝超市有限公司紹興柯橋興越路分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復檢維持初檢結論。
(五)溫州市鹿城區小南吳有生蔬菜店在餓了么(網店)銷售的荷蘭豆,吡唑醚菌酯、烯酰嗎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六)杭州臨平區南苑街道衢湘鮮餐飲店購進的鱔魚,五氯酚酸鈉(以五氯酚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七)嘉興市經開嘉北霞兒水產攤在餓了么(網店)銷售的荷蘭豆,多菌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八)象山發良蔬菜經營部銷售的荷蘭豆,多菌靈、烯酰嗎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我局已責成相關市級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要求杭州、寧波、溫州、嘉興、湖州、紹興、金華、舟山等地市場監管部門督促食品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要求杭州、寧波、溫州、嘉興、湖州、紹興、金華、舟山等地市場監管部門督促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以上市級市場監管部門自通告發布之日3個月內向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報告核查處置情況并向社會公布。特此通告。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3日
抽檢產品不合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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