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鐵拳”行動第三批民生領域典型案例公布
今年以來,黑龍江省市場監管系統聚焦民生領域突出問題,深入開展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重拳出擊,查辦一批典型案件,嚴懲一批違法行為,有力維護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和消費者合法權益。
現將第三批典型案例(食品案例)公布如下:
1、黑龍江省玄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熊某經營添加違禁物質的食品案
2021年7月1日,哈爾濱市市場監管局組織會同松北區行政執法局、松北區食藥環大隊開展保健食品行業專項清理整治行動聯合檢查,現場發現黑龍江省玄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熊某經營宣稱有疾病治療效果、具有性保健功能的食品,執法人員兩家經營的上述產品實施了扣押的行政強制措施,并于當日對其經營的食品進行了監督抽檢,結果全部檢出國家明令禁止添加的物質“西地那非”。
經查,當事人均無法提供所經營的上述產品的購貨商資質、產品的生產企業資質、產品合格證明文件、進貨查驗記錄、購進記錄及銷售記錄。執法人員分別發現用于銷售的涉嫌非法添加違禁物質的食品上宣稱具有性保健功能及疾病治療效果9個品種951盒(瓶),貨值金額2萬余元和19個品種131盒(瓶),貨值金額1萬余元。上述產品經檢驗均添加了藥品西地那非。當事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國和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條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二條、《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第三條之規定,將黑龍江省玄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熊某涉嫌非法添加違禁物質的兩起食品案件線索移送公安部門,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2、黑龍江省如意淀粉食品有限公司生產水晶粉絲、馬鈴薯粉皮標簽、說明書的內容不符案
2021年4月15日,齊齊哈爾市龍江縣市場監管局接到深圳市市場監管局關于黑龍江省如意淀粉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八個批次“如玉牌如意馬鈴薯水晶粉絲”、“如玉牌如意馬鈴薯粉皮”檢驗不合格報告通知書。經查,該公司八批次不合格產品254箱,共計1479公斤,全部產品都發往總部(哈爾濱華濤淀粉制品有限責任公司),由總部銷往廣州市白云區松洲雨淞食品經銷處。經核算貨值23664元,違法所得2366元。當事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條第三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給予當事人如下行政處罰: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2,366.00元,罰款人民幣236,600.00元,責令停產停業,未經驗收,不得生產。
3、齊齊哈爾市富裕縣大地釀造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案
2021年6月7日,抽檢發現富裕縣萬家樂購萬和超市銷售由富裕縣大地釀造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米醋(釀造),為不合格產品。
齊齊哈爾市富裕縣市場督管局經過調查,當事人生產經營的上述不合格的米醋(釀造)是2021年1月6日生產的,共生產1000袋,每袋350ml。2021年1月至3月上述不合格批次的米醋(釀造)已全部銷售,銷售價每袋1.2元,貨值金額共計1200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之規定,給予當事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200元,罰款50,000.00元的行政處罰。
4、黑龍江馬功食品有限公司涉嫌生產經營添加違禁物質的食品案
2021年7月1日,綏化市市場監管局收到《江西省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結果通知書》,稱黑龍江馬功食品有限公司生產,在天貓古釀源家斌旗艦店經銷的功坊酒抽檢不合格。執法人員給當事人送達通知書及檢驗報告。并對該公司進行了現場檢查,發現并對成品庫內存放7種產品予以原地查封。現場進行抽樣,經檢驗,結果全部檢出國家明令禁止添加的物質“西地那非”。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要求,上述當事人的行為已經涉嫌犯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等相關規定,將黑龍江馬功食品有限公司涉嫌生產經營添加藥品的食品案移送公安部門,現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今年以來,黑龍江省市場監管系統聚焦民生領域突出問題,深入開展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重拳出擊,查辦一批典型案件,嚴懲一批違法行為,有力維護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和消費者合法權益。
現將第三批典型案例(食品案例)公布如下:
1、黑龍江省玄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熊某經營添加違禁物質的食品案
2021年7月1日,哈爾濱市市場監管局組織會同松北區行政執法局、松北區食藥環大隊開展保健食品行業專項清理整治行動聯合檢查,現場發現黑龍江省玄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熊某經營宣稱有疾病治療效果、具有性保健功能的食品,執法人員兩家經營的上述產品實施了扣押的行政強制措施,并于當日對其經營的食品進行了監督抽檢,結果全部檢出國家明令禁止添加的物質“西地那非”。
經查,當事人均無法提供所經營的上述產品的購貨商資質、產品的生產企業資質、產品合格證明文件、進貨查驗記錄、購進記錄及銷售記錄。執法人員分別發現用于銷售的涉嫌非法添加違禁物質的食品上宣稱具有性保健功能及疾病治療效果9個品種951盒(瓶),貨值金額2萬余元和19個品種131盒(瓶),貨值金額1萬余元。上述產品經檢驗均添加了藥品西地那非。當事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國和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條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二條、《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第三條之規定,將黑龍江省玄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熊某涉嫌非法添加違禁物質的兩起食品案件線索移送公安部門,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2、黑龍江省如意淀粉食品有限公司生產水晶粉絲、馬鈴薯粉皮標簽、說明書的內容不符案
2021年4月15日,齊齊哈爾市龍江縣市場監管局接到深圳市市場監管局關于黑龍江省如意淀粉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八個批次“如玉牌如意馬鈴薯水晶粉絲”、“如玉牌如意馬鈴薯粉皮”檢驗不合格報告通知書。經查,該公司八批次不合格產品254箱,共計1479公斤,全部產品都發往總部(哈爾濱華濤淀粉制品有限責任公司),由總部銷往廣州市白云區松洲雨淞食品經銷處。經核算貨值23664元,違法所得2366元。當事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條第三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給予當事人如下行政處罰: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2,366.00元,罰款人民幣236,600.00元,責令停產停業,未經驗收,不得生產。
3、齊齊哈爾市富裕縣大地釀造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案
2021年6月7日,抽檢發現富裕縣萬家樂購萬和超市銷售由富裕縣大地釀造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米醋(釀造),為不合格產品。
齊齊哈爾市富裕縣市場督管局經過調查,當事人生產經營的上述不合格的米醋(釀造)是2021年1月6日生產的,共生產1000袋,每袋350ml。2021年1月至3月上述不合格批次的米醋(釀造)已全部銷售,銷售價每袋1.2元,貨值金額共計1200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之規定,給予當事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200元,罰款50,000.00元的行政處罰。
4、黑龍江馬功食品有限公司涉嫌生產經營添加違禁物質的食品案
2021年7月1日,綏化市市場監管局收到《江西省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結果通知書》,稱黑龍江馬功食品有限公司生產,在天貓古釀源家斌旗艦店經銷的功坊酒抽檢不合格。執法人員給當事人送達通知書及檢驗報告。并對該公司進行了現場檢查,發現并對成品庫內存放7種產品予以原地查封。現場進行抽樣,經檢驗,結果全部檢出國家明令禁止添加的物質“西地那非”。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要求,上述當事人的行為已經涉嫌犯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等相關規定,將黑龍江馬功食品有限公司涉嫌生產經營添加藥品的食品案移送公安部門,現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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