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發布新版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清單
8月22日,貴州省市場監管局對外表示:《貴州省市場監管領域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清單(2024年版)》已于近日發布,自9月1日起施行。該清單涉及商事登記、廣告、食品、知識產權、網絡交易、產品質量、價格、計量、標準、不正當競爭等14類共136項。
針對上述清單,貴州省市場監管局要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全面貫徹過罰相當、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等原則,依法嚴格規范執行不予處罰規定,既防止濫施行政處罰行為,也防止應罰而不罰,確保不予處罰清單制度落到實處、見到實效。對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的,要通過責令改正、批評教育、告誡約談等措施,督促經營主體增強自律意識,在合理期限內改正違法行為,依法合規開展生產經營活動。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先行責令改正(整改),拒(逾期)不改正才給予行政處罰的,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執行,未經責令改正(整改)程序不得給予行政處罰。
同時,要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準確把握適用條件,不得違法突破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擅自放寬或者變更適用條件。
近年來,貴州省市場監管局積極推行柔性執法,做到寬嚴相濟,促進行政執法既有力度又有溫度。自2022年制定實施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清單以來,共辦理不予處罰案件3448件,推動實現市場監管行政執法政治效果、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三統一”。
8月22日,貴州省市場監管局對外表示:《貴州省市場監管領域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清單(2024年版)》已于近日發布,自9月1日起施行。該清單涉及商事登記、廣告、食品、知識產權、網絡交易、產品質量、價格、計量、標準、不正當競爭等14類共136項。
針對上述清單,貴州省市場監管局要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全面貫徹過罰相當、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等原則,依法嚴格規范執行不予處罰規定,既防止濫施行政處罰行為,也防止應罰而不罰,確保不予處罰清單制度落到實處、見到實效。對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的,要通過責令改正、批評教育、告誡約談等措施,督促經營主體增強自律意識,在合理期限內改正違法行為,依法合規開展生產經營活動。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先行責令改正(整改),拒(逾期)不改正才給予行政處罰的,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執行,未經責令改正(整改)程序不得給予行政處罰。
同時,要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準確把握適用條件,不得違法突破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擅自放寬或者變更適用條件。
近年來,貴州省市場監管局積極推行柔性執法,做到寬嚴相濟,促進行政執法既有力度又有溫度。自2022年制定實施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清單以來,共辦理不予處罰案件3448件,推動實現市場監管行政執法政治效果、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三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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