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出臺連鎖食品經營許可告知承諾管理辦法
近日,江蘇省市場監管局制定出臺《江蘇省連鎖食品經營許可告知承諾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規定符合條件的連鎖食品經營企業新開門店可享受免現場核查即可領取食品經營許可。在嚴守食品安全底線的基礎上,江蘇省市場監管部門將進一步優化審批程序,縮短審批時限,助力食品經營產業發展。
據悉,告知承諾是指符合規定的連鎖食品經營企業(不包括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其直營連鎖實體門店(以下簡稱“門店”)在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時,提供符合相關規定的書面承諾,許可部門免于現場核查即可作出許可決定。
《辦法》適用于總部(含區域總部)注冊在江蘇省的,或在江蘇省設有管理機構的連鎖食品經營企業(不包括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因此,連鎖食品經營企業不受區域限制,在滿足相關規定后可在江蘇省享受告知承諾便利。
根據《辦法》,連鎖食品經營企業申請適用告知承諾資格評審的,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企業(或管理機構)在江蘇省取得食品經營許可,食品經營項目應包括食品經營管理,在江蘇省范圍內已有10家及以上門店;門店使用統一商號(字號),具有統一食品安全管理體系,包括實行統一組織架構,統一經營管理,統一采購配送食品,統一承擔食品安全責任,具有相同或相近的經營項目,相似或者標準化的設施設備、流程、加工過程等;連鎖食品經營企業及其門店依法從事食品經營活動。
《辦法》明確了具體申請辦法。連鎖食品經營企業需向企業(或管理機構)注冊地所在設區市市場監管部門申請適用告知承諾資格評審。設區市市場監管部門組織評審組開展評審,根據評審結果,對符合條件的食品經營企業出具《連鎖食品經營企業食品經營許可適用告知承諾辦理資格確認書》,對不符合條件的食品經營企業出具《連鎖食品經營企業食品經營許可適用告知承諾辦理資格不予通過告知書》。獲得《連鎖食品經營企業食品經營許可適用告知承諾辦理資格確認書》的連鎖食品經營企業,在江蘇省范圍內新開門店即可享受告知承諾便利。
《辦法》提出,對通過告知承諾獲得食品經營許可的連鎖食品經營企業門店,市場監管部門應當在核發食品經營許可證后30個工作日內,對門店開展首次食品安全監督檢查。重點檢查現場布局流程、設施設備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以及與申請許可時承諾的事項是否一致。市場監管部門在首次監督檢查中發現食品經營者的食品經營條件不符合食品經營許可發證條件,或者提交的申請材料與實際情況不符的,應當通報原發證部門和對該連鎖食品經營企業出具食品經營許可告知承諾資格的設區市市場監管部門,相關部門應當依據相關規定處理。
據悉,告知承諾資格不是一勞永逸的,已享受告知承諾的連鎖食品經營企業存在《辦法》中五種情形之一的,經該設區市市場監管部門確認,出具《連鎖食品經營企業食品經營許可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告知書》,該連鎖食品經營企業及其門店不再適用告知承諾,自取消決定之日起2年內不得提出評審申請。
近日,江蘇省市場監管局制定出臺《江蘇省連鎖食品經營許可告知承諾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規定符合條件的連鎖食品經營企業新開門店可享受免現場核查即可領取食品經營許可。在嚴守食品安全底線的基礎上,江蘇省市場監管部門將進一步優化審批程序,縮短審批時限,助力食品經營產業發展。
據悉,告知承諾是指符合規定的連鎖食品經營企業(不包括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其直營連鎖實體門店(以下簡稱“門店”)在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時,提供符合相關規定的書面承諾,許可部門免于現場核查即可作出許可決定。
《辦法》適用于總部(含區域總部)注冊在江蘇省的,或在江蘇省設有管理機構的連鎖食品經營企業(不包括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因此,連鎖食品經營企業不受區域限制,在滿足相關規定后可在江蘇省享受告知承諾便利。
根據《辦法》,連鎖食品經營企業申請適用告知承諾資格評審的,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企業(或管理機構)在江蘇省取得食品經營許可,食品經營項目應包括食品經營管理,在江蘇省范圍內已有10家及以上門店;門店使用統一商號(字號),具有統一食品安全管理體系,包括實行統一組織架構,統一經營管理,統一采購配送食品,統一承擔食品安全責任,具有相同或相近的經營項目,相似或者標準化的設施設備、流程、加工過程等;連鎖食品經營企業及其門店依法從事食品經營活動。
《辦法》明確了具體申請辦法。連鎖食品經營企業需向企業(或管理機構)注冊地所在設區市市場監管部門申請適用告知承諾資格評審。設區市市場監管部門組織評審組開展評審,根據評審結果,對符合條件的食品經營企業出具《連鎖食品經營企業食品經營許可適用告知承諾辦理資格確認書》,對不符合條件的食品經營企業出具《連鎖食品經營企業食品經營許可適用告知承諾辦理資格不予通過告知書》。獲得《連鎖食品經營企業食品經營許可適用告知承諾辦理資格確認書》的連鎖食品經營企業,在江蘇省范圍內新開門店即可享受告知承諾便利。
《辦法》提出,對通過告知承諾獲得食品經營許可的連鎖食品經營企業門店,市場監管部門應當在核發食品經營許可證后30個工作日內,對門店開展首次食品安全監督檢查。重點檢查現場布局流程、設施設備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以及與申請許可時承諾的事項是否一致。市場監管部門在首次監督檢查中發現食品經營者的食品經營條件不符合食品經營許可發證條件,或者提交的申請材料與實際情況不符的,應當通報原發證部門和對該連鎖食品經營企業出具食品經營許可告知承諾資格的設區市市場監管部門,相關部門應當依據相關規定處理。
據悉,告知承諾資格不是一勞永逸的,已享受告知承諾的連鎖食品經營企業存在《辦法》中五種情形之一的,經該設區市市場監管部門確認,出具《連鎖食品經營企業食品經營許可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告知書》,該連鎖食品經營企業及其門店不再適用告知承諾,自取消決定之日起2年內不得提出評審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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