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青島市規范線上經營電動自行車及配件
6月24日,記者從山東省青島市市場監管局獲悉,為深入貫徹落實有關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工作要求,進一步規范線上經營電動自行車及其配件等行為,加強餐飲外賣、同城急送、商超配送等即時配送行業電動自行車管理使用,全面筑牢安全監管防線,切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青島市市場監管局發布《關于規范線上經營和即時配送企業安全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告知書》(以下簡稱告知書)。
告知書明確,電商平臺企業要在平臺規則中明確銷售電動自行車及相關產品應符合的法律法規和標準要求,嚴禁銷售未依法經強制性產品認證的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和充電器等產品;嚴禁發布“解互認協議”“解限速”“增容量”等信息;在電動自行車相關商品銷售頁面,明示“禁止非法改裝”內容。
告知書要求,電商平臺企業要構建識別非法改裝和“解互認協議”“解限速”“增容量”等信息的專業大數據模型,提升內容審核能力;要加強技術巡查,對改裝關鍵詞保持高風險審核,即時清理非法改裝廣告信息,依法依規向監管部門推送違法違規線索,并加強日常引導和管理。
針對即時配送企業,告知書提出,要落實車輛審查備案程序。建立并落實配送騎手使用車輛的入職審查備案制度,要求騎手使用符合國家標準、取得“3C”認證證書、依法登記上牌的電動自行車,及時督促騎手完成前置審查備案,翔實登記備案騎手姓名、車輛所有人、車牌號、車架號、“3C”認證證書編號等信息。積極采取遠程視頻抽查、現場檢查等方式,動態核驗配送騎手登記和實際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匹配情況;對發現車輛改裝的要采取責令恢復原狀、禁止使用、限制接單等措施。
告知書明確,合理制定配送規則,對使用電動自行車配送的,按照最高速度25公里/小時守法行駛可完成配送任務的標準設定配送時限、路線;優化考核規則,將配送騎手的守法守規情況納入考核評價體系。鼓勵即時配送企業統一配發電動自行車,推廣共享換電模式。
6月24日,記者從山東省青島市市場監管局獲悉,為深入貫徹落實有關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工作要求,進一步規范線上經營電動自行車及其配件等行為,加強餐飲外賣、同城急送、商超配送等即時配送行業電動自行車管理使用,全面筑牢安全監管防線,切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青島市市場監管局發布《關于規范線上經營和即時配送企業安全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告知書》(以下簡稱告知書)。
告知書明確,電商平臺企業要在平臺規則中明確銷售電動自行車及相關產品應符合的法律法規和標準要求,嚴禁銷售未依法經強制性產品認證的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和充電器等產品;嚴禁發布“解互認協議”“解限速”“增容量”等信息;在電動自行車相關商品銷售頁面,明示“禁止非法改裝”內容。
告知書要求,電商平臺企業要構建識別非法改裝和“解互認協議”“解限速”“增容量”等信息的專業大數據模型,提升內容審核能力;要加強技術巡查,對改裝關鍵詞保持高風險審核,即時清理非法改裝廣告信息,依法依規向監管部門推送違法違規線索,并加強日常引導和管理。
針對即時配送企業,告知書提出,要落實車輛審查備案程序。建立并落實配送騎手使用車輛的入職審查備案制度,要求騎手使用符合國家標準、取得“3C”認證證書、依法登記上牌的電動自行車,及時督促騎手完成前置審查備案,翔實登記備案騎手姓名、車輛所有人、車牌號、車架號、“3C”認證證書編號等信息。積極采取遠程視頻抽查、現場檢查等方式,動態核驗配送騎手登記和實際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匹配情況;對發現車輛改裝的要采取責令恢復原狀、禁止使用、限制接單等措施。
告知書明確,合理制定配送規則,對使用電動自行車配送的,按照最高速度25公里/小時守法行駛可完成配送任務的標準設定配送時限、路線;優化考核規則,將配送騎手的守法守規情況納入考核評價體系。鼓勵即時配送企業統一配發電動自行車,推廣共享換電模式。
- 博白開展校園示范食堂參觀活動(2025-04-11)
- 南寧舉辦人工智能知識產權保護主題交流會(2025-04-11)
- 融安加強校園周邊安全監管(2025-04-11)
- 樂至運用“組合拳”助力營商環境持續優化(2025-04-11)
- 彭州開展計量新規宣貫 筑牢市場誠信計量防線(2025-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