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強化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質量安全專項治理
近日,從北京市市場監管局獲悉,首都市場監管部門近期會同公安部門連續搗毀7處違法違規電動自行車倉儲、銷售窩點,查扣違法車輛400輛,涉案金額100余萬元,10余名涉案人員被公安部門依法刑拘。
據統計,2023年以來,北京市市場監管部門持續強化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質量安全專項治理,嚴厲打擊電動自行車領域違法違規行為,累計查處電動自行車產品違法違規行為387起,查扣違法車輛1228輛,罰沒款1230萬余元。
近日,北京市市場監管局公布一批電動自行車領域違法案例,主要涉及經營性改裝電動自行車違法行為。其中,在北京市通州區渠頭自強汽車配件商店從事經營性改裝電動自行車案中,該經營主體對1輛電動自行車進行改裝,放在經營場所內進行展示銷售,違反了《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屬于經營性拼改裝電動自行車的違法行為。該經營主體在接受相關法律知識宣傳普及并表示嚴格落實銷售義務后,短期內即從事經營性拼改裝行為,且改裝后的電動自行車存在危害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隱患。通州區市場監管局依法作出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
北京華泰懋隆電動自行車商行從事經營性改裝電動自行車,經營主體對1輛額定電壓48V的鋰電池電動自行車進行改裝,安裝了5塊鉛酸蓄電池(12V 20AH),違反了《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屬于經營性拼改裝電動自行車的違法行為。北京市密云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其作出罰款3萬元的行政處罰。北京家文商貿有限公司從事經營性改裝電動自行車,該公司將1輛電動自行車額定電壓48V改裝為72V,并改裝長車座,加裝車外觀包圍,且無腳蹬,違反了《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屬于經營性拼改裝電動自行車的違法行為。北京市海淀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其作出罰款4萬元,沒收非法財物的行政處罰。
此外,在九五齊動(北京)商貿有限公司從事經營性改裝電動自行車案中,該公司在經營中提供電動自行車加裝“加強座椅”的改裝服務,違反了《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屬于經營性拼改裝電動自行車的違法行為。經立案調查后,北京市朝陽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其作出罰款4萬元的行政處罰。在北京豐和瑞興商貿中心從事經營性改裝電動自行車案中,經營主體為2輛電動自行車改裝超長座椅及加裝防撞梁,違反了《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屬于經營性拼改裝電動自行車的違法行為。北京市豐臺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其作出罰款3萬元的行政處罰。
北京市市場監管局鄭重提示經營銷售者要合規經營,自覺抵制非法拼改裝違法行為。該局同時提醒廣大市民,通過正規渠道購買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切勿購置無正規經營場所銷售的以及非法拼改裝的電動自行車,防范電動自行車火災風險隱患;如發現違規拼改裝電動自行車的線索,請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舉報,共同清除身邊安全隱患。
近日,從北京市市場監管局獲悉,首都市場監管部門近期會同公安部門連續搗毀7處違法違規電動自行車倉儲、銷售窩點,查扣違法車輛400輛,涉案金額100余萬元,10余名涉案人員被公安部門依法刑拘。
據統計,2023年以來,北京市市場監管部門持續強化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質量安全專項治理,嚴厲打擊電動自行車領域違法違規行為,累計查處電動自行車產品違法違規行為387起,查扣違法車輛1228輛,罰沒款1230萬余元。
近日,北京市市場監管局公布一批電動自行車領域違法案例,主要涉及經營性改裝電動自行車違法行為。其中,在北京市通州區渠頭自強汽車配件商店從事經營性改裝電動自行車案中,該經營主體對1輛電動自行車進行改裝,放在經營場所內進行展示銷售,違反了《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屬于經營性拼改裝電動自行車的違法行為。該經營主體在接受相關法律知識宣傳普及并表示嚴格落實銷售義務后,短期內即從事經營性拼改裝行為,且改裝后的電動自行車存在危害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隱患。通州區市場監管局依法作出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
北京華泰懋隆電動自行車商行從事經營性改裝電動自行車,經營主體對1輛額定電壓48V的鋰電池電動自行車進行改裝,安裝了5塊鉛酸蓄電池(12V 20AH),違反了《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屬于經營性拼改裝電動自行車的違法行為。北京市密云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其作出罰款3萬元的行政處罰。北京家文商貿有限公司從事經營性改裝電動自行車,該公司將1輛電動自行車額定電壓48V改裝為72V,并改裝長車座,加裝車外觀包圍,且無腳蹬,違反了《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屬于經營性拼改裝電動自行車的違法行為。北京市海淀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其作出罰款4萬元,沒收非法財物的行政處罰。
此外,在九五齊動(北京)商貿有限公司從事經營性改裝電動自行車案中,該公司在經營中提供電動自行車加裝“加強座椅”的改裝服務,違反了《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屬于經營性拼改裝電動自行車的違法行為。經立案調查后,北京市朝陽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其作出罰款4萬元的行政處罰。在北京豐和瑞興商貿中心從事經營性改裝電動自行車案中,經營主體為2輛電動自行車改裝超長座椅及加裝防撞梁,違反了《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屬于經營性拼改裝電動自行車的違法行為。北京市豐臺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其作出罰款3萬元的行政處罰。
北京市市場監管局鄭重提示經營銷售者要合規經營,自覺抵制非法拼改裝違法行為。該局同時提醒廣大市民,通過正規渠道購買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切勿購置無正規經營場所銷售的以及非法拼改裝的電動自行車,防范電動自行車火災風險隱患;如發現違規拼改裝電動自行車的線索,請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舉報,共同清除身邊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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