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深入推進跨部門綜合監管
近日,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入推進跨部門綜合監管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實施意見》總結山東省近年來開展提高政府監管效能、“綜合監管一件事”改革試點、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信用監管、智慧監管等工作的做法,充分吸收借鑒外地先進經驗,結合山東實際,提出深入推進跨部門綜合監管相關措施。
明確實施路徑。《實施意見》創新提出山東開展跨部門綜合監管工作遵循的四個原則:一是以監管事項為基本單元,聚焦具體監管事項,組織實施跨部門綜合監管;二是以部門協同為基本保障,由主管部門牽頭,會同相關監管部門,組織開展相關行業領域跨部門綜合監管工作;三是以流程再造為重要抓手,按監管事項厘清責任鏈條,統籌推進業務融合、數據融合、技術融合,實施精準有效監管;四是以聯查聯動為基本手段,積極推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抽查、聯合專項檢查、聯合執法等方式,持續提升協同監管能力。
明確協調機構和責任分工。《實施意見》明確,省政府辦公廳加強宏觀指導,省“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協調機制統籌協調,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加強督促指導和工作評價,統籌推進全省跨部門綜合監管工作,并對跨部門綜合監管各項工作任務確定了責任單位。
明確監管重點。《實施意見》提出,對重點民生領域和新興領域中涉及多部門監管的事項,積極開展跨部門綜合監管,對部分領域組織實施跨部門綜合監管試點。在落實國務院文件要求的基礎上,創新提出在知識產權保護、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排放等領域探索開展跨部門綜合監管試點工作。
規范組織實施。《實施意見》從確定事項清單、建立監管對象名錄庫、制定年度工作計劃、編制合規指引、完善監管制度規則、實施聯合抽查檢查、開展聯合監測預警、推進信息共享共用等方面,對跨部門綜合監管全流程各環節工作任務提出明確要求,解決“誰來管、怎么管、管什么”的問題,建立監管閉環。
完善平臺支撐。《實施意見》明確,依托省“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平臺,建設全省統一的跨部門綜合監管業務支撐模塊,開發跨部門綜合監管應用場景,完善跨部門綜合監管事項清單管理、聯合抽查檢查、風險隱患監測、信息共享、分析評估、證據互認等相關功能。
近日,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入推進跨部門綜合監管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實施意見》總結山東省近年來開展提高政府監管效能、“綜合監管一件事”改革試點、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信用監管、智慧監管等工作的做法,充分吸收借鑒外地先進經驗,結合山東實際,提出深入推進跨部門綜合監管相關措施。
明確實施路徑。《實施意見》創新提出山東開展跨部門綜合監管工作遵循的四個原則:一是以監管事項為基本單元,聚焦具體監管事項,組織實施跨部門綜合監管;二是以部門協同為基本保障,由主管部門牽頭,會同相關監管部門,組織開展相關行業領域跨部門綜合監管工作;三是以流程再造為重要抓手,按監管事項厘清責任鏈條,統籌推進業務融合、數據融合、技術融合,實施精準有效監管;四是以聯查聯動為基本手段,積極推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抽查、聯合專項檢查、聯合執法等方式,持續提升協同監管能力。
明確協調機構和責任分工。《實施意見》明確,省政府辦公廳加強宏觀指導,省“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協調機制統籌協調,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加強督促指導和工作評價,統籌推進全省跨部門綜合監管工作,并對跨部門綜合監管各項工作任務確定了責任單位。
明確監管重點。《實施意見》提出,對重點民生領域和新興領域中涉及多部門監管的事項,積極開展跨部門綜合監管,對部分領域組織實施跨部門綜合監管試點。在落實國務院文件要求的基礎上,創新提出在知識產權保護、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排放等領域探索開展跨部門綜合監管試點工作。
規范組織實施。《實施意見》從確定事項清單、建立監管對象名錄庫、制定年度工作計劃、編制合規指引、完善監管制度規則、實施聯合抽查檢查、開展聯合監測預警、推進信息共享共用等方面,對跨部門綜合監管全流程各環節工作任務提出明確要求,解決“誰來管、怎么管、管什么”的問題,建立監管閉環。
完善平臺支撐。《實施意見》明確,依托省“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平臺,建設全省統一的跨部門綜合監管業務支撐模塊,開發跨部門綜合監管應用場景,完善跨部門綜合監管事項清單管理、聯合抽查檢查、風險隱患監測、信息共享、分析評估、證據互認等相關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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