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質檢總局關于做好參加“全國質量知識競賽”
活動復賽決賽工作的通知
國家質檢總局
關于做好參加“全國質量知識競賽” 活動復賽決賽工作的通知
質檢辦質〔2009〕949號
各直屬檢驗檢疫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認監委、標準委,各直屬掛靠單位:
“全國質量知識競賽”活動是總局在全國質檢系統“質量和安全年”活動中安排的重要活動。按照《關于舉辦“全國質量知識競賽”活動的通知》(質檢辦質〔2009〕268號)的安排,以及中共中央宣傳部、國家質檢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中華全國總工會、共青團中央《關于開展2009年全國“質量月”活動的通知》(國質檢質聯〔2009〕322號)的部署,現將“全國質量知識競賽”活動復賽、決賽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時間和地點
(一)時間:2009年11月上旬
(二)地點:北京
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二、參加人員
(一)由各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所在地的直屬檢驗檢疫局根據初賽情況聯合組織1個省級代表隊。各省級代表隊由4名隊員(含1名領隊)組成,4名隊員中至少有2名企業的人員。
(二)由本次活動承辦單位中國質量檢驗協會根據初賽情況組織2個消費者代表隊,每隊由4名消費者代表組成。
(三)由總局質量管理司、通關司牽頭協調直屬掛靠單位組織2個直屬掛靠單位代表隊,每隊由4名隊員組成,隊員可為1個單位的人員,也可為不同單位的人員聯合組隊。
三、復賽和決賽的組織實施
(一)總局成立“全國質量知識競賽”復賽、決賽活動組委會。總工程師張綱擔任組委會主任,質量管理司司長孫波、通關司司長劉德平、辦公廳副主任朱守鈞擔任組委會副主任。
(二)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各直屬檢驗檢疫局聯合向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匯報,擬請主管秘書長擔任“全國質量知識競賽”復賽、決賽活動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組委會主任,組委會副主任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和直屬檢驗檢疫局局長擔任(深圳、寧波、廈門、珠海檢驗檢疫局局長同時擔任所在省的組委會副主任)。
(三)競賽內容主要包括:《產品質量法》、《標準化法》、《計量法》、《進出口商品檢驗法》、《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國境衛生檢疫法》、《食品安全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認證管理條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質量振興綱要》等法律法規及質檢相關知識;重點以中國質量檢驗協會編制的《“全國質量知識競賽”試題暨知識讀本》(可在總局網站、中國質量檢驗協會網站在線查詢下載)作為參考。
(四)所有參賽隊員都參加第一天的復賽(筆試)。復賽決出紀念獎若干名的個人優勝者,并以每隊4名隊員的筆試成績之和為該代表隊的成績,產生8支代表隊參加第二天的決賽。
(五)決賽主要采取必答題、搶答題、風險選擇題等形式,決出一等獎1個隊、二等獎2個隊、三等獎5個隊。
(六)總局擬邀請有關領導出席決賽頒獎儀式,并邀請中宣部、工信部、國資委等相關部門部級領導出席決賽,對初賽和復賽個人優勝者代表、決賽獲獎代表隊、競賽優秀組織單位頒發獎品和紀念榮譽證書。
四、有關要求
(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各直屬檢驗檢疫局以及各直屬、掛靠單位要將“全國質量知識競賽”活動復賽、決賽工作納入各級質檢部門開展“質量和安全年”活動的總體部署中,精心部署,周密安排,積極動員和組織本系統(單位)人員組隊參加復賽、決賽。
(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各直屬檢驗檢疫局要積極動員優秀企業積極參與復賽活動,并聯合組織轄區內有社會責任感、講誠信、重質量的企業代表參加復賽、決賽。
(三)本次活動由中國質量檢驗協會承辦。活動的具體安排由中國質量檢驗協會按照總局的要求予以實施,請各級質檢部門、各有關單位積極配合。
(四)請將“全國質量知識競賽”復賽活動聯絡回執表(附件1)于10月23日前傳真至中國質量檢驗協會,并將“全國質量知識競賽”復賽活動參賽回執表(附件2)于10月30日前傳真至中國質量檢驗協會。
五、聯系方式
中國質量檢驗協會秘書處
聯系人:楊曉東 陳平 劉輝
電 話:010-84250361、64201931、84250360
傳 真:010-64288914、64280152、64288910
網 址:www.jiaoshib.com
信 箱:zhijx@aqsiq.gov.cn
地 址:北京市朝陽區西壩河東里18號中檢大廈13層
郵 編:100028
附件:1.“全國質量知識競賽”復賽活動聯絡回執表
2.“全國質量知識競賽”復賽活動參賽回執表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六日
附件1:
“全國質量知識競賽”復賽活動聯絡回執表
單位:
聯系人姓名:
職務:
電話:
傳真:
手機:
Email:
組委會
姓 名
單 位
職 務
主任
副主任
注:此回執表請于2009年10月23日前傳真至中國質量檢驗協會(010-64280152)
附件2:
“全國質量知識競賽”復賽活動參賽回執表
領隊姓名
單位名稱
職務
聯系電話
手 機
復賽參賽隊員名單
序號
姓 名
單位名稱
職 務
性 別
年 齡
1
(領隊)
2
3
4
注:此回執表請于2009年10月30日前傳真至中國質量檢驗協會(010-64280152)
主題詞:質量管理 知識競賽 通知
抄送:質量司、通關司,存檔(2)
國家質檢總局辦公廳2009年10月16日印發
錄入:王曉川校對:郝 進








國家質檢總局
關于做好參加“全國質量知識競賽” 活動復賽決賽工作的通知
質檢辦質〔2009〕949號
各直屬檢驗檢疫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認監委、標準委,各直屬掛靠單位:
“全國質量知識競賽”活動是總局在全國質檢系統“質量和安全年”活動中安排的重要活動。按照《關于舉辦“全國質量知識競賽”活動的通知》(質檢辦質〔2009〕268號)的安排,以及中共中央宣傳部、國家質檢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中華全國總工會、共青團中央《關于開展2009年全國“質量月”活動的通知》(國質檢質聯〔2009〕322號)的部署,現將“全國質量知識競賽”活動復賽、決賽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時間和地點
(一)時間:2009年11月上旬
(二)地點:北京
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二、參加人員
(一)由各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所在地的直屬檢驗檢疫局根據初賽情況聯合組織1個省級代表隊。各省級代表隊由4名隊員(含1名領隊)組成,4名隊員中至少有2名企業的人員。
(二)由本次活動承辦單位中國質量檢驗協會根據初賽情況組織2個消費者代表隊,每隊由4名消費者代表組成。
(三)由總局質量管理司、通關司牽頭協調直屬掛靠單位組織2個直屬掛靠單位代表隊,每隊由4名隊員組成,隊員可為1個單位的人員,也可為不同單位的人員聯合組隊。
三、復賽和決賽的組織實施
(一)總局成立“全國質量知識競賽”復賽、決賽活動組委會。總工程師張綱擔任組委會主任,質量管理司司長孫波、通關司司長劉德平、辦公廳副主任朱守鈞擔任組委會副主任。
(二)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各直屬檢驗檢疫局聯合向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匯報,擬請主管秘書長擔任“全國質量知識競賽”復賽、決賽活動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組委會主任,組委會副主任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和直屬檢驗檢疫局局長擔任(深圳、寧波、廈門、珠海檢驗檢疫局局長同時擔任所在省的組委會副主任)。
(三)競賽內容主要包括:《產品質量法》、《標準化法》、《計量法》、《進出口商品檢驗法》、《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國境衛生檢疫法》、《食品安全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認證管理條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質量振興綱要》等法律法規及質檢相關知識;重點以中國質量檢驗協會編制的《“全國質量知識競賽”試題暨知識讀本》(可在總局網站、中國質量檢驗協會網站在線查詢下載)作為參考。
(四)所有參賽隊員都參加第一天的復賽(筆試)。復賽決出紀念獎若干名的個人優勝者,并以每隊4名隊員的筆試成績之和為該代表隊的成績,產生8支代表隊參加第二天的決賽。
(五)決賽主要采取必答題、搶答題、風險選擇題等形式,決出一等獎1個隊、二等獎2個隊、三等獎5個隊。
(六)總局擬邀請有關領導出席決賽頒獎儀式,并邀請中宣部、工信部、國資委等相關部門部級領導出席決賽,對初賽和復賽個人優勝者代表、決賽獲獎代表隊、競賽優秀組織單位頒發獎品和紀念榮譽證書。
四、有關要求
(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各直屬檢驗檢疫局以及各直屬、掛靠單位要將“全國質量知識競賽”活動復賽、決賽工作納入各級質檢部門開展“質量和安全年”活動的總體部署中,精心部署,周密安排,積極動員和組織本系統(單位)人員組隊參加復賽、決賽。
(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各直屬檢驗檢疫局要積極動員優秀企業積極參與復賽活動,并聯合組織轄區內有社會責任感、講誠信、重質量的企業代表參加復賽、決賽。
(三)本次活動由中國質量檢驗協會承辦。活動的具體安排由中國質量檢驗協會按照總局的要求予以實施,請各級質檢部門、各有關單位積極配合。
(四)請將“全國質量知識競賽”復賽活動聯絡回執表(附件1)于10月23日前傳真至中國質量檢驗協會,并將“全國質量知識競賽”復賽活動參賽回執表(附件2)于10月30日前傳真至中國質量檢驗協會。
五、聯系方式
中國質量檢驗協會秘書處
聯系人:楊曉東 陳平 劉輝
電 話:010-84250361、64201931、84250360
傳 真:010-64288914、64280152、64288910
網 址:www.jiaoshib.com
信 箱:zhijx@aqsiq.gov.cn
地 址:北京市朝陽區西壩河東里18號中檢大廈13層
郵 編:100028
附件:1.“全國質量知識競賽”復賽活動聯絡回執表
2.“全國質量知識競賽”復賽活動參賽回執表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六日
附件1:
“全國質量知識競賽”復賽活動聯絡回執表
單位: | |||
聯系人姓名: | 職務: | ||
電話: | 傳真: | ||
手機: | Email: | ||
組委會 | 姓 名 | 單 位 | 職 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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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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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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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回執表請于2009年10月23日前傳真至中國質量檢驗協會(010-64280152)
附件2:
“全國質量知識競賽”復賽活動參賽回執表
領隊姓名 | 單位名稱 | 職務 | 聯系電話 | 手 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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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賽參賽隊員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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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姓 名 | 單位名稱 | 職 務 | 性 別 | 年 齡 | ||||
1 (領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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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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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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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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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回執表請于2009年10月30日前傳真至中國質量檢驗協會(010-64280152)
主題詞:質量管理 知識競賽 通知
抄送:質量司、通關司,存檔(2)
國家質檢總局辦公廳2009年10月16日印發
錄入:王曉川校對:郝 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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