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投資中國,有這些新機遇!
日前,《2025年穩外資行動方案》印發。2025年投資中國有哪些新機遇,一起看——
這些領域擴大開放
擴大電信、醫療、教育等領域開放試點。
●支持試點地區抓好增值電信、生物技術、外商獨資醫院領域開放試點政策宣貫落實,對相關領域外商洽談項目開展“專班式”跟蹤服務,及時協調解決問題,推動項目盡早落地。
●適時進一步擴大電信、醫療領域開放試點。
●研究制定有序擴大教育、文化領域自主開放實施方案,適時對外公布并穩步實施。
優化國家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示范。
●支持北京示范區發揮服務業擴大開放引領作用,推動試點工作提速加力。
●進一步擴大試點范圍,賦予試點新內容新任務,重點領域開放舉措優先在試點示范地區試驗。
●深入研究服務業擴大開放政策舉措,密切關注試點推進情況,及時復制推廣試點經驗。
●支持國家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示范地區開展標準化建設。
推動生物醫藥領域有序開放。
●支持符合條件的外資企業參與生物制品分段生產試點,加快省級試點方案、質量監管方案審核,推動生物醫藥產業優化資源配置,及時協調解決試點過程中企業遇到的困難問題。
●研究完善醫藥領域開放政策,便利創新藥加快上市,優化藥品帶量采購,進一步提高醫療器械產品采購可預期性。
這些領域鼓勵外資參與
鼓勵外商投資養殖、飼養設備生產、飼料獸藥生產等畜牧業相關領域并享受國民待遇。
支持外資企業參與我國新型工業化進程,重點引進高技術領域外商投資,為外資企業提供更多市場機會和合作空間。
鼓勵養老服務、文化和旅游、體育、醫療、職業教育、金融等服務業領域吸引利用外資,滿足多層次服務消費需求。
這些限制取消
落實全面取消制造業領域外資準入限制要求。
●對于外資準入負面清單之外的領域,嚴格按照內外資一致的原則對外資準入實施管理。
●修訂市場準入負面清單,進一步壓減清單事項,面向各類經營主體擴大開放。
取消外商投資性公司使用境內貸款限制。
●允許外商投資性公司使用境內貸款開展股權投資,為跨國公司在華投資設立總部型機構提供便利。
這些行為要鼓勵、支持
擴大鼓勵外商投資產業范圍。
●修訂擴大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引導外資投向現代服務業,支持外資更多投向中西部和東北地區。
鼓勵外資在華開展股權投資。
●抓好《外國投資者對上市公司戰略投資管理辦法》落實,制定發布實施戰略投資的操作指引,引導更多優質外資長期投資我國上市公司。
鼓勵跨國公司投資設立投資性公司。
●優化外商投資舉辦投資性公司相關規定,在外匯管理、人員出入境、數據跨境流動等方面,為跨國公司投資設立投資性公司提供便利。
●保障相關外商投資性公司在華投資設立的企業依法依規享受外資企業待遇。
加大外資企業境內再投資支持力度。
●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切實把外資企業的國民待遇落實到位。
●研究制定鼓勵外資企業境內再投資政策措施,促進外資企業在華所獲利潤更多用于再投資。
●開展外資企業境內投資信息報告試點。
便利外國投資者在華實施并購投資。
●在外商投資法框架下,修訂《關于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的規定》,優化外資并購規則和并購交易程序,完善并購管理范圍,降低跨境換股門檻等。
服務和保障方面
拓寬外資企業融資渠道。
●鼓勵金融機構為外資企業提供融資服務,開展重點外資企業貸款需求及投資經營情況調研,有針對性舉辦銀企對接活動。
●引導各類基金與外資企業開展股權投資合作,支持在華外資企業擴大投資經營規模、深耕中國市場。
推動重大和重點外資項目落地。
●支持將更多外資項目納入重大外資項目和重點外資項目清單,加大政策支持和服務保障力度,加快推動項目落地建設。
建立政府采購本國產品標準體系。
●盡快制定出臺相關文件,明確政府采購本國產品標準,確保不同所有制企業在中國境內生產的產品平等參與政府采購活動。
●加強政府采購領域政策宣傳,做好外資企業投訴處理工作。
促進人員往來便利化。
●加快互免簽證協定商談,繼續穩妥擴大單方面免簽國家范圍。
●優化口岸簽證、過境免簽、區域性入境免簽政策,促進人員跨境流動。
●更新《外國商務人士在華工作生活指引》。
《外國商務人士在華生活指引》(2024年版)

提升外資企業貿易便利化水平。
●做好優惠貿易協定項下原產地證書簽證工作,助力外資企業出口貨物享受協定伙伴方關稅減讓。
●優化重點外資項目進口成套設備檢驗監管。
●加大對外資企業海關“經認證的經營者”(AEO)培育力度,進一步優化降低AEO隨機布控查驗率。
●積極穩妥推進進口商品采信,將更多符合資質的中外檢驗機構納入采信機構目錄。鼓勵外資企業開展知識產權備案,堅決打擊進出口環節侵犯外資企業知識產權的行為。
日前,《2025年穩外資行動方案》印發。2025年投資中國有哪些新機遇,一起看——
這些領域擴大開放
擴大電信、醫療、教育等領域開放試點。
●支持試點地區抓好增值電信、生物技術、外商獨資醫院領域開放試點政策宣貫落實,對相關領域外商洽談項目開展“專班式”跟蹤服務,及時協調解決問題,推動項目盡早落地。
●適時進一步擴大電信、醫療領域開放試點。
●研究制定有序擴大教育、文化領域自主開放實施方案,適時對外公布并穩步實施。
優化國家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示范。
●支持北京示范區發揮服務業擴大開放引領作用,推動試點工作提速加力。
●進一步擴大試點范圍,賦予試點新內容新任務,重點領域開放舉措優先在試點示范地區試驗。
●深入研究服務業擴大開放政策舉措,密切關注試點推進情況,及時復制推廣試點經驗。
●支持國家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示范地區開展標準化建設。
推動生物醫藥領域有序開放。
●支持符合條件的外資企業參與生物制品分段生產試點,加快省級試點方案、質量監管方案審核,推動生物醫藥產業優化資源配置,及時協調解決試點過程中企業遇到的困難問題。
●研究完善醫藥領域開放政策,便利創新藥加快上市,優化藥品帶量采購,進一步提高醫療器械產品采購可預期性。
這些領域鼓勵外資參與
鼓勵外商投資養殖、飼養設備生產、飼料獸藥生產等畜牧業相關領域并享受國民待遇。
支持外資企業參與我國新型工業化進程,重點引進高技術領域外商投資,為外資企業提供更多市場機會和合作空間。
鼓勵養老服務、文化和旅游、體育、醫療、職業教育、金融等服務業領域吸引利用外資,滿足多層次服務消費需求。
這些限制取消
落實全面取消制造業領域外資準入限制要求。
●對于外資準入負面清單之外的領域,嚴格按照內外資一致的原則對外資準入實施管理。
●修訂市場準入負面清單,進一步壓減清單事項,面向各類經營主體擴大開放。
取消外商投資性公司使用境內貸款限制。
●允許外商投資性公司使用境內貸款開展股權投資,為跨國公司在華投資設立總部型機構提供便利。
這些行為要鼓勵、支持
擴大鼓勵外商投資產業范圍。
●修訂擴大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引導外資投向現代服務業,支持外資更多投向中西部和東北地區。
鼓勵外資在華開展股權投資。
●抓好《外國投資者對上市公司戰略投資管理辦法》落實,制定發布實施戰略投資的操作指引,引導更多優質外資長期投資我國上市公司。
鼓勵跨國公司投資設立投資性公司。
●優化外商投資舉辦投資性公司相關規定,在外匯管理、人員出入境、數據跨境流動等方面,為跨國公司投資設立投資性公司提供便利。
●保障相關外商投資性公司在華投資設立的企業依法依規享受外資企業待遇。
加大外資企業境內再投資支持力度。
●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切實把外資企業的國民待遇落實到位。
●研究制定鼓勵外資企業境內再投資政策措施,促進外資企業在華所獲利潤更多用于再投資。
●開展外資企業境內投資信息報告試點。
便利外國投資者在華實施并購投資。
●在外商投資法框架下,修訂《關于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的規定》,優化外資并購規則和并購交易程序,完善并購管理范圍,降低跨境換股門檻等。
服務和保障方面
拓寬外資企業融資渠道。
●鼓勵金融機構為外資企業提供融資服務,開展重點外資企業貸款需求及投資經營情況調研,有針對性舉辦銀企對接活動。
●引導各類基金與外資企業開展股權投資合作,支持在華外資企業擴大投資經營規模、深耕中國市場。
推動重大和重點外資項目落地。
●支持將更多外資項目納入重大外資項目和重點外資項目清單,加大政策支持和服務保障力度,加快推動項目落地建設。
建立政府采購本國產品標準體系。
●盡快制定出臺相關文件,明確政府采購本國產品標準,確保不同所有制企業在中國境內生產的產品平等參與政府采購活動。
●加強政府采購領域政策宣傳,做好外資企業投訴處理工作。
促進人員往來便利化。
●加快互免簽證協定商談,繼續穩妥擴大單方面免簽國家范圍。
●優化口岸簽證、過境免簽、區域性入境免簽政策,促進人員跨境流動。
●更新《外國商務人士在華工作生活指引》。
《外國商務人士在華生活指引》(2024年版)
提升外資企業貿易便利化水平。
●做好優惠貿易協定項下原產地證書簽證工作,助力外資企業出口貨物享受協定伙伴方關稅減讓。
●優化重點外資項目進口成套設備檢驗監管。
●加大對外資企業海關“經認證的經營者”(AEO)培育力度,進一步優化降低AEO隨機布控查驗率。
●積極穩妥推進進口商品采信,將更多符合資質的中外檢驗機構納入采信機構目錄。鼓勵外資企業開展知識產權備案,堅決打擊進出口環節侵犯外資企業知識產權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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