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農業部2012年第210號聯合公告
質檢總局? 農業部關于
防止巴西瘋牛病傳入我國的公告
2012年12月7日,巴西農業部向世界動物衛生組織緊急通報,一頭13歲的母牛被確診為巴西首個瘋牛病病例。為防止巴西瘋牛病傳入我國,保護我國畜牧業生產安全和人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公告如下:
一、禁止直接或間接從巴西輸入牛及其相關產品,暫停簽發從巴西進口牛相關產品的《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
二、對2012年12月7日至本公告公布之日期間已進口的巴西牛肉及其產品,依照我國有關規定,由進口商實施召回。
三、禁止郵寄或旅客攜帶來自巴西的牛及其產品,一經發現,一律作退回或銷毀處理。
四、在途經我國或在我國停留的國際航行船舶、飛機和火車等運輸工具上,如發現有來自巴西的牛的產品,一律作封存處理,有關廢棄物、泔水等,一律在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的監督下作無害化處理,不得擅自拋棄。
五、對海關、邊防等部門截獲的非法入境的來自巴西的牛及其產品,一律在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監督下作銷毀處理。
六、凡違反上述規定者,由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規定處理。
七、各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各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要分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及其實施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的有關規定,密切配合,做好檢疫、防疫和監督工作。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質檢總局?? 農業部
?2012年12月19日
質檢總局? 農業部關于
防止巴西瘋牛病傳入我國的公告
2012年12月7日,巴西農業部向世界動物衛生組織緊急通報,一頭13歲的母牛被確診為巴西首個瘋牛病病例。為防止巴西瘋牛病傳入我國,保護我國畜牧業生產安全和人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公告如下:
一、禁止直接或間接從巴西輸入牛及其相關產品,暫停簽發從巴西進口牛相關產品的《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
二、對2012年12月7日至本公告公布之日期間已進口的巴西牛肉及其產品,依照我國有關規定,由進口商實施召回。
三、禁止郵寄或旅客攜帶來自巴西的牛及其產品,一經發現,一律作退回或銷毀處理。
四、在途經我國或在我國停留的國際航行船舶、飛機和火車等運輸工具上,如發現有來自巴西的牛的產品,一律作封存處理,有關廢棄物、泔水等,一律在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的監督下作無害化處理,不得擅自拋棄。
五、對海關、邊防等部門截獲的非法入境的來自巴西的牛及其產品,一律在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監督下作銷毀處理。
六、凡違反上述規定者,由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規定處理。
七、各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各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要分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及其實施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的有關規定,密切配合,做好檢疫、防疫和監督工作。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質檢總局?? 農業部
?2012年12月19日
-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2015年第37號聯合公告(2016-01-06)
-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和環境保護部、商務部、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海關總署2014年第…(2015-01-12)
-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2014年第18號聯合公告(2014-09-12)
-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農業部2014年第68號聯合公告(2014-07-04)
-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農業部2014年第67號聯合公告(2014-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