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家具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情況通報
2022年家具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
情況通報
2022年,市場監管總局組織家具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現將抽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抽查概況。本次抽查427家企業生產的469批次家具,涉及木制家具、沙發、棕纖維彈性床墊、家用雙層床等4種產品,發現94批次產品不合格(詳見附件1),抽查不合格率為20.0%。對4種產品的93個項目進行檢驗,其中安全項目42個,占檢驗項目總數的45.2%。在抽查發現的94批次不合格產品中,有63批次產品安全項目不合格,占比為67.0%。
(二)跟蹤抽查情況。本次跟蹤抽查到上次抽查不合格企業27家,其中有20家企業產品仍不合格(詳見附件2),另7家企業產品合格。
二、抽查結果分析
(一)木制家具抽查不合格率為12.3%。本次在流通領域抽查15個省(市)162家企業生產的187批次產品,發現23批次產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為12.3%,較上次抽查下降27.7個百分點。該產品近3年抽查不合格率分別為16.7%、40.0%、12.3%。

圖1 木制家具產品近3年國家監督抽查情況
本次抽查重點對木制家具的木工要求、表面理化性能、力學性能、結構安全性、甲醛釋放量、重金屬含量等6類項目進行檢驗。不合格項目涉及木工要求、結構安全性、力學性能(桌類穩定性)、力學性能(柜類強度)、表面理化性能(漆膜)、表面理化性能(軟、硬質覆面)、甲醛釋放量、重金屬含量(限色漆)。其中,結構安全性、力學性能(桌類穩定性)、甲醛釋放量、重金屬含量(限色漆)為安全項目。
發現3批次產品結構安全性項目不合格,經技術機構分析,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產品設計存在問題,主要體現在抽屜無防脫落裝置。3批次產品力學性能(桌類穩定性)項目不合格,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產品結構不符合標準要求,使用時可能發生傾翻,存在跌落、砸傷、碰傷的安全隱患。2批次產品甲醛釋放量項目不合格,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產品用料質量控制不嚴格,使用質量差的人造板。
以上抽查主要涉及產業集聚區江蘇省、廣東省、江西省企業生產的產品,分別抽查檢驗53批次、53批次、17批次,抽查不合格率分別為13.2%、11.3%、23.5%。
(二)沙發抽查不合格率為5.3%。本次在流通領域抽查11個省(區、市)134家企業生產的151批次產品,發現8批次產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為5.3%,較上次抽查下降6.7個百分點。該產品近3年抽查不合格率分別為17.5%、12.0%、5.3%。

圖2 沙發產品近3年國家監督抽查情況
本次抽查重點對沙發的產品用料、加工,表面涂層理化性能,覆面材料理化性能,力學性能,安全性能等5類項目進行檢驗。不合格項目涉及產品用料、加工,力學性能。經技術機構分析,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產品設計不合理,產品用料質量控制不到位。
以上抽查主要涉及產業集聚區廣東省、江蘇省企業生產的產品,分別抽查檢驗59批次、31批次,抽查不合格率分別為6.8%、9.7%。
(三)棕纖維彈性床墊抽查不合格率為13.6%。本次在流通領域抽查13個省(區、市)66家企業生產的66批次產品,發現9批次產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為13.6%,較上次抽查下降14.8個百分點。棕纖維彈性床墊產品近3年抽查不合格率分別為21.1%、28.4%、13.6%。

圖3 棕纖維彈性床墊產品近3年國家監督抽查情況
本次抽查重點對棕纖維彈性床墊的面料及復合面料物理性能(耐摩擦色牢度)、芯料物理性能、安全衛生要求、抗引燃特性、耐久性要求等5類項目進行檢驗。不合格項目涉及耐久性要求、抗引燃特性,其中抗引燃特性為安全項目,有1批次產品不合格。
以上抽查主要涉及產業集聚區河北省、北京市、天津市企業生產的產品,分別抽查檢驗25批次、13批次、12批次,抽查不合格率分別為20.0%、7.7%、16.7%。
(四)家用雙層床抽查不合格率為83.1%。本次抽查9個省(市)65家企業生產的65批次產品,發現54批次產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為83.1 %。
本次抽查重點對家用雙層床的上層床安全欄板、兒童用雙層床間隙要求、床鋪面、梯子、框架和緊固件的強度、穩定性、上層床和下層床的緊固件、用戶指南、標志、甲醛釋放量、重金屬含量(限色漆)等11類項目進行檢驗。不合格項目均為安全項目,涉及床鋪面、上層床安全欄板、梯子、兒童用雙層床間隙要求、穩定性、用戶指南、標志、重金屬含量(限色漆)等。
發現48批次產品床鋪面項目、47批次產品上層床安全欄板項目、34批次產品梯子項目不合格。經技術機構分析,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企業對標準理解不準確,產品設計、結構、工藝存在缺陷。安全欄板的中斷長度過大,可能出現跌落傷害,過小可能造成使用不便。上層床安全欄板、梯子、床鋪面等間隙不符合標準要求,可能造成肢體或手指夾傷。上鋪面與下鋪面之間的凈空距離過小,會造成使用不便,容易磕傷。
發現15批次產品標志項目、14批次產品用戶指南項目不合格。經技術機構分析,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企業不熟悉國家標準要求,減少了生產工序,導致產品用戶指南中缺少必要的警示信息或床體上未標注永久性刻度線,容易造成使用不當導致發生意外傷害。
以上抽查主要涉及產業集聚區江蘇省、廣東省、江西省企業生產的產品,分別抽查檢驗24批次、12批次、10批次,抽查不合格率分別為83.3%、83.3%、100%。
三、有關要求
針對本次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發現的問題,各有關省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做好如下工作:
(一)強化抽查結果處理。按照《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做好監督抽查結果處理工作。對監督抽查發現的不合格產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嚴禁企業生產銷售。對不合格企業,要明確整改要求,嚴格督促落實整改措施;特別是對上次抽查不合格企業,要高度重視,深入分析原因,依法嚴肅處置。對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將嚴重違法失信企業,依法納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結果處理情況要及時錄入e-CQS系統。總局將強化跟蹤督辦,視情通報各地處理結果情況。
(二)開展質量專項整治。江蘇省、廣東省、江西省等家用雙層床生產企業聚集地市場監管部門,要開展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加大轄區內重點生產企業監督檢查力度,綜合運用多種手段,保持質量監管高壓態勢,嚴肅處理違法行為。
(三)督促落實主體責任。將本次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情況通報相關地方政府及部門,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不合格產品企業落實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嚴格按照標準依法組織生產銷售,保障產品質量安全。
(四)加強質量技術幫扶。組織有關行業組織和技術機構,幫助企業深入查找原因,提出改進措施和解決方案,促進行業質量水平提高。
附件:
2022年家具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
情況通報
2022年,市場監管總局組織家具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現將抽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抽查概況。本次抽查427家企業生產的469批次家具,涉及木制家具、沙發、棕纖維彈性床墊、家用雙層床等4種產品,發現94批次產品不合格(詳見附件1),抽查不合格率為20.0%。對4種產品的93個項目進行檢驗,其中安全項目42個,占檢驗項目總數的45.2%。在抽查發現的94批次不合格產品中,有63批次產品安全項目不合格,占比為67.0%。
(二)跟蹤抽查情況。本次跟蹤抽查到上次抽查不合格企業27家,其中有20家企業產品仍不合格(詳見附件2),另7家企業產品合格。
二、抽查結果分析
(一)木制家具抽查不合格率為12.3%。本次在流通領域抽查15個省(市)162家企業生產的187批次產品,發現23批次產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為12.3%,較上次抽查下降27.7個百分點。該產品近3年抽查不合格率分別為16.7%、40.0%、12.3%。
圖1 木制家具產品近3年國家監督抽查情況
本次抽查重點對木制家具的木工要求、表面理化性能、力學性能、結構安全性、甲醛釋放量、重金屬含量等6類項目進行檢驗。不合格項目涉及木工要求、結構安全性、力學性能(桌類穩定性)、力學性能(柜類強度)、表面理化性能(漆膜)、表面理化性能(軟、硬質覆面)、甲醛釋放量、重金屬含量(限色漆)。其中,結構安全性、力學性能(桌類穩定性)、甲醛釋放量、重金屬含量(限色漆)為安全項目。
發現3批次產品結構安全性項目不合格,經技術機構分析,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產品設計存在問題,主要體現在抽屜無防脫落裝置。3批次產品力學性能(桌類穩定性)項目不合格,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產品結構不符合標準要求,使用時可能發生傾翻,存在跌落、砸傷、碰傷的安全隱患。2批次產品甲醛釋放量項目不合格,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產品用料質量控制不嚴格,使用質量差的人造板。
以上抽查主要涉及產業集聚區江蘇省、廣東省、江西省企業生產的產品,分別抽查檢驗53批次、53批次、17批次,抽查不合格率分別為13.2%、11.3%、23.5%。
(二)沙發抽查不合格率為5.3%。本次在流通領域抽查11個省(區、市)134家企業生產的151批次產品,發現8批次產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為5.3%,較上次抽查下降6.7個百分點。該產品近3年抽查不合格率分別為17.5%、12.0%、5.3%。
圖2 沙發產品近3年國家監督抽查情況
本次抽查重點對沙發的產品用料、加工,表面涂層理化性能,覆面材料理化性能,力學性能,安全性能等5類項目進行檢驗。不合格項目涉及產品用料、加工,力學性能。經技術機構分析,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產品設計不合理,產品用料質量控制不到位。
以上抽查主要涉及產業集聚區廣東省、江蘇省企業生產的產品,分別抽查檢驗59批次、31批次,抽查不合格率分別為6.8%、9.7%。
(三)棕纖維彈性床墊抽查不合格率為13.6%。本次在流通領域抽查13個省(區、市)66家企業生產的66批次產品,發現9批次產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為13.6%,較上次抽查下降14.8個百分點。棕纖維彈性床墊產品近3年抽查不合格率分別為21.1%、28.4%、13.6%。
圖3 棕纖維彈性床墊產品近3年國家監督抽查情況
本次抽查重點對棕纖維彈性床墊的面料及復合面料物理性能(耐摩擦色牢度)、芯料物理性能、安全衛生要求、抗引燃特性、耐久性要求等5類項目進行檢驗。不合格項目涉及耐久性要求、抗引燃特性,其中抗引燃特性為安全項目,有1批次產品不合格。
以上抽查主要涉及產業集聚區河北省、北京市、天津市企業生產的產品,分別抽查檢驗25批次、13批次、12批次,抽查不合格率分別為20.0%、7.7%、16.7%。
(四)家用雙層床抽查不合格率為83.1%。本次抽查9個省(市)65家企業生產的65批次產品,發現54批次產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為83.1 %。
本次抽查重點對家用雙層床的上層床安全欄板、兒童用雙層床間隙要求、床鋪面、梯子、框架和緊固件的強度、穩定性、上層床和下層床的緊固件、用戶指南、標志、甲醛釋放量、重金屬含量(限色漆)等11類項目進行檢驗。不合格項目均為安全項目,涉及床鋪面、上層床安全欄板、梯子、兒童用雙層床間隙要求、穩定性、用戶指南、標志、重金屬含量(限色漆)等。
發現48批次產品床鋪面項目、47批次產品上層床安全欄板項目、34批次產品梯子項目不合格。經技術機構分析,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企業對標準理解不準確,產品設計、結構、工藝存在缺陷。安全欄板的中斷長度過大,可能出現跌落傷害,過小可能造成使用不便。上層床安全欄板、梯子、床鋪面等間隙不符合標準要求,可能造成肢體或手指夾傷。上鋪面與下鋪面之間的凈空距離過小,會造成使用不便,容易磕傷。
發現15批次產品標志項目、14批次產品用戶指南項目不合格。經技術機構分析,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企業不熟悉國家標準要求,減少了生產工序,導致產品用戶指南中缺少必要的警示信息或床體上未標注永久性刻度線,容易造成使用不當導致發生意外傷害。
以上抽查主要涉及產業集聚區江蘇省、廣東省、江西省企業生產的產品,分別抽查檢驗24批次、12批次、10批次,抽查不合格率分別為83.3%、83.3%、100%。
三、有關要求
針對本次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發現的問題,各有關省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做好如下工作:
(一)強化抽查結果處理。按照《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做好監督抽查結果處理工作。對監督抽查發現的不合格產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嚴禁企業生產銷售。對不合格企業,要明確整改要求,嚴格督促落實整改措施;特別是對上次抽查不合格企業,要高度重視,深入分析原因,依法嚴肅處置。對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將嚴重違法失信企業,依法納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結果處理情況要及時錄入e-CQS系統。總局將強化跟蹤督辦,視情通報各地處理結果情況。
(二)開展質量專項整治。江蘇省、廣東省、江西省等家用雙層床生產企業聚集地市場監管部門,要開展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加大轄區內重點生產企業監督檢查力度,綜合運用多種手段,保持質量監管高壓態勢,嚴肅處理違法行為。
(三)督促落實主體責任。將本次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情況通報相關地方政府及部門,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不合格產品企業落實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嚴格按照標準依法組織生產銷售,保障產品質量安全。
(四)加強質量技術幫扶。組織有關行業組織和技術機構,幫助企業深入查找原因,提出改進措施和解決方案,促進行業質量水平提高。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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