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質檢總局2016年第114號公告
2016年第114號
質檢總局關于核準134家企業使用和變更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的公告
根據《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規定》,生產輝南大米、姜家店大米、吉林長白山天然礦泉水、吉林長白山人參、延邊大米、露水河紅松母林籽仁、寶清大米、寶清大白板南瓜籽、石臺富硒茶、太平猴魁茶、黃山毛峰茶、黃山貢菊、五城茶干、霍山石斛、天華谷尖(南陽谷尖)、碭山酥梨、黃崗柳編、云門陳釀酒、龍窖腐乳、龍窖醬菜、新興排米粉、羅定稻米、英德紅茶、白蕉海鱸、鳳凰單叢(樅)茶、西山茶、靈山荔枝、王家貢米、涪城麥冬、達州橄欖油、彭山葡萄、儀隴胭脂蘿卜、梁河葫蘆絲、普洱茶、牟定腐乳、漾濞核桃、蒲城酥梨、蘭州百合、民勤羊肉等產品的115家企業(名單見附件1);生產蘆臺春酒、五常大米、慶安大米、鳳凰單叢(樅)茶等產品的19家企業(名單見附件2),分別向產品所在地質檢機構提出了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使用或變更的申請,由有關省級質檢機構審核,經質檢總局審查合格,現予以注冊登記或變更登記并發布公告。自即日起核準其在相關產品上使用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并由質檢機構按規定對其實施監管。
特此公告。
附件:1. 115家核準使用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企業名單
2. 19家核準變更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企業名單
質檢總局
2016年11月18日
(此件公開發布)
2016年第114號
質檢總局關于核準134家企業使用和變更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的公告
根據《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規定》,生產輝南大米、姜家店大米、吉林長白山天然礦泉水、吉林長白山人參、延邊大米、露水河紅松母林籽仁、寶清大米、寶清大白板南瓜籽、石臺富硒茶、太平猴魁茶、黃山毛峰茶、黃山貢菊、五城茶干、霍山石斛、天華谷尖(南陽谷尖)、碭山酥梨、黃崗柳編、云門陳釀酒、龍窖腐乳、龍窖醬菜、新興排米粉、羅定稻米、英德紅茶、白蕉海鱸、鳳凰單叢(樅)茶、西山茶、靈山荔枝、王家貢米、涪城麥冬、達州橄欖油、彭山葡萄、儀隴胭脂蘿卜、梁河葫蘆絲、普洱茶、牟定腐乳、漾濞核桃、蒲城酥梨、蘭州百合、民勤羊肉等產品的115家企業(名單見附件1);生產蘆臺春酒、五常大米、慶安大米、鳳凰單叢(樅)茶等產品的19家企業(名單見附件2),分別向產品所在地質檢機構提出了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使用或變更的申請,由有關省級質檢機構審核,經質檢總局審查合格,現予以注冊登記或變更登記并發布公告。自即日起核準其在相關產品上使用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并由質檢機構按規定對其實施監管。
特此公告。
附件:1. 115家核準使用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企業名單
2. 19家核準變更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企業名單
質檢總局
2016年11月18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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