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質檢總局2016年第2號公告
2016年第2號
質檢總局關于公布特種設備行政許可鑒定評審機構和
特種設備設計文件鑒定機構名單的公告
根據《特種設備安全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及《特種設備行政許可鑒定評審管理與監督規則》,現將特種設備行政許可鑒定評審機構和特種設備設計文件鑒定機構及其承擔的項目予以公告(見附件1、附件2、附件3)。
為保證特種設備行政許可改革工作的順利推進,減少鑒定評審機構調整對行政許可改革帶來的影響,本公告僅對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委托的特種設備鑒定評審機構及項目和質檢總局核準的特種設備設計文件鑒定機構及項目進行了部分調整。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原《質檢總局關于公布特種設備行政許可鑒定評審機構和特種設備設計文件鑒定機構名單的公告》(2014年第34號)廢止。各特種設備行政許可鑒定評審機構和特種設備設計文件鑒定機構應當按照本公告公布的項目開展相應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1. 特種設備行政許可鑒定評審機構名單(質檢總局委托)
2. 特種設備行政許可鑒定評審機構名單(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委托)
3. 特種設備設計文件鑒定機構名單(質檢總局核準)
質檢總局
2016年1月6日
2016年第2號
質檢總局關于公布特種設備行政許可鑒定評審機構和
特種設備設計文件鑒定機構名單的公告
根據《特種設備安全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及《特種設備行政許可鑒定評審管理與監督規則》,現將特種設備行政許可鑒定評審機構和特種設備設計文件鑒定機構及其承擔的項目予以公告(見附件1、附件2、附件3)。
為保證特種設備行政許可改革工作的順利推進,減少鑒定評審機構調整對行政許可改革帶來的影響,本公告僅對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委托的特種設備鑒定評審機構及項目和質檢總局核準的特種設備設計文件鑒定機構及項目進行了部分調整。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原《質檢總局關于公布特種設備行政許可鑒定評審機構和特種設備設計文件鑒定機構名單的公告》(2014年第34號)廢止。各特種設備行政許可鑒定評審機構和特種設備設計文件鑒定機構應當按照本公告公布的項目開展相應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1. 特種設備行政許可鑒定評審機構名單(質檢總局委托)
2. 特種設備行政許可鑒定評審機構名單(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委托)
3. 特種設備設計文件鑒定機構名單(質檢總局核準)
質檢總局
201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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