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質檢總局2004年第60號公告
2004年04月14日 00:00????信息來源:國家質檢總局
據世界衛生組織(WHO)報告,布基納法索暴發黃熱病。截至5月10日,布基納法索衛生部共報告25名黃熱病疑似病例,其中4名病例已經確診。為防止黃熱病傳入我國,保護前往布基納法索人員的健康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現公告如下:
一、來自布基納法索的人員,入境時必須向檢驗檢疫機構出示有效的黃熱病預防接種證書。對無有效黃熱病預防接種證書的人員,檢驗檢疫機構可從該人員離開感染環境時算起,對其實施6日留驗。
二、來自布基納法索的人員,如有發燒、出血、黃疸等癥狀的,入境時應向檢驗檢疫機構申明,入境后出現上述癥狀的,應當立即就醫,并向醫生說明近期的旅行史,以便及時得到診斷和治療。檢驗檢疫機構要加強對來自疫區人員的健康申報、體溫檢測、醫學巡查工作,對申報的或現場發現的黃熱病染疫人和染疫嫌疑人,檢驗檢疫機構要采取隔離等必要的控制措施。
三、檢驗檢疫機構要加強口岸衛生監督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滅蚊、清除蚊媒孳生場所,防止蚊媒在口岸生存、傳播疾病。
四、準備前往布基納法索的旅行者,應向檢驗檢疫機構了解黃熱病的有關疫情信息,并接種黃熱病疫苗。
特此公告。
一、來自布基納法索的人員,入境時必須向檢驗檢疫機構出示有效的黃熱病預防接種證書。對無有效黃熱病預防接種證書的人員,檢驗檢疫機構可從該人員離開感染環境時算起,對其實施6日留驗。
二、來自布基納法索的人員,如有發燒、出血、黃疸等癥狀的,入境時應向檢驗檢疫機構申明,入境后出現上述癥狀的,應當立即就醫,并向醫生說明近期的旅行史,以便及時得到診斷和治療。檢驗檢疫機構要加強對來自疫區人員的健康申報、體溫檢測、醫學巡查工作,對申報的或現場發現的黃熱病染疫人和染疫嫌疑人,檢驗檢疫機構要采取隔離等必要的控制措施。
三、檢驗檢疫機構要加強口岸衛生監督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滅蚊、清除蚊媒孳生場所,防止蚊媒在口岸生存、傳播疾病。
四、準備前往布基納法索的旅行者,應向檢驗檢疫機構了解黃熱病的有關疫情信息,并接種黃熱病疫苗。
特此公告。
相關閱讀:
-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調整完善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和實施要求的公告(2019-10-18)
- 第五屆全國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優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人選名單公示公告(2019-08-01)
-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發布《食品中匹可硫酸鈉的測定》食品補充檢驗方法的公告(2019-07-08)
-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電子營業執照亮照系統上線運行的公告(2019-07-08)
- 2019年第7號國家標準公告(2019-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