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質檢總局2001年第49號公告
2001年12月31日 00:00????信息來源:國家質檢總局
根據《商品名稱及編碼協調制定》調整情況,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對《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實施檢驗檢疫的進出境商品目錄》和《進口許可證制度民用商品入境驗證目錄》進行了相應調整,自 200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對列入上述目錄的進出境商品,必須經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實施檢驗檢疫和監管,海關憑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簽發的《入境貨物通關單》和《出境貨物通關單》辦理進出口手續。凡與上述目錄不一致的,以上述目錄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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