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質檢總局2001年第29號公告
2001年11月02日 00:00????信息來源:國家質檢總局
根據對法國蘋果果實輸華有害生物風險評估結果,經中法兩國檢驗檢疫部門協商,雙方于 2000年10月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和法蘭西共和國農業漁業部關于中國從法國輸入蘋果果實的植物檢疫衛生條件議定書》。鑒于至2001年10月,該議定書規定的有關要求已得到落實,從即日起,同意法國有關地區的蘋果果實按照議定書確定的檢疫條件輸華。
具體檢疫要求,請向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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