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寶雞眉縣法院公開審理一起生產、銷售假化肥案
在未取得化肥產品生產許可證的情況下,生產假冒偽劣肥料并銷售至多地……近日,眉縣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審理了一起13人生產、銷售假化肥案。
2019年2月開始,被告人柯某在未取得化肥產品生產許可證的情況下,篡改湖北金正大系列等化肥包裝袋版面并制成肥料包裝袋,雇傭劉某、柯某某、員某生產或運輸,在陜西武功、興平市等地通過灌裝、倒換包裝生產偽劣肥料進行銷售,生產總量4000余噸,銷售2000余噸。被告人南某、白某從柯某等人處大量購進偽劣肥料對外銷售。
楊某將按“同一配方”生產的假冒山東玉德源、湖北金正大、隆豐源等品牌的偽劣肥料銷售至興平市、寶雞市及甘肅省平涼市等地,生產1400余噸,田某負責回收貨款。巨某用虛假手續作為掩護,生產、銷售湖北金正大硝酸銨鉀、硫酸銨鋅等品牌偽劣肥料累計1700余噸,曹某作為該公司主要銷售人員,在明知是偽劣肥料情況下仍銷售給梁某、康某等人。王某、蔡某、梁某為牟取非法利益,從柯某等人處購進偽劣肥料對外銷售。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柯某、楊某、巨某等13人為謀取非法利益,生產、銷售偽劣肥料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之相關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應當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案件采取線上線下結合的方式依法公開進行了審理,并通過中國庭審公開網進行了直播。庭審中,控辯雙方就案件事實、證據、法律適用及量刑充分發表了意見,各被告人依次作了最后陳述,被告人親屬旁聽了庭審。該案將擇期宣判。
在未取得化肥產品生產許可證的情況下,生產假冒偽劣肥料并銷售至多地……近日,眉縣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審理了一起13人生產、銷售假化肥案。
2019年2月開始,被告人柯某在未取得化肥產品生產許可證的情況下,篡改湖北金正大系列等化肥包裝袋版面并制成肥料包裝袋,雇傭劉某、柯某某、員某生產或運輸,在陜西武功、興平市等地通過灌裝、倒換包裝生產偽劣肥料進行銷售,生產總量4000余噸,銷售2000余噸。被告人南某、白某從柯某等人處大量購進偽劣肥料對外銷售。
楊某將按“同一配方”生產的假冒山東玉德源、湖北金正大、隆豐源等品牌的偽劣肥料銷售至興平市、寶雞市及甘肅省平涼市等地,生產1400余噸,田某負責回收貨款。巨某用虛假手續作為掩護,生產、銷售湖北金正大硝酸銨鉀、硫酸銨鋅等品牌偽劣肥料累計1700余噸,曹某作為該公司主要銷售人員,在明知是偽劣肥料情況下仍銷售給梁某、康某等人。王某、蔡某、梁某為牟取非法利益,從柯某等人處購進偽劣肥料對外銷售。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柯某、楊某、巨某等13人為謀取非法利益,生產、銷售偽劣肥料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之相關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應當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案件采取線上線下結合的方式依法公開進行了審理,并通過中國庭審公開網進行了直播。庭審中,控辯雙方就案件事實、證據、法律適用及量刑充分發表了意見,各被告人依次作了最后陳述,被告人親屬旁聽了庭審。該案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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