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余瓶“長城干白”均系假冒,15名被告均獲刑!
近日,芝罘法院公開宣判了一起15名被告人的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假冒注冊商標案。
經審理查明, “GREATWALL”“長城”“中糧”“華夏”等商標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核準注冊,現均在注冊有效期內,注冊人為中糧集團有限公司。2021年3月至10月間,被告人田某伙同被告人張某為制造假冒的中糧(華夏)長城干白葡萄酒,未經中糧集團許可、授權,委托被告人葉某等人生產假冒中糧(華夏)長城干白葡萄酒外包裝箱30280個、酒標(含正標、背標)50萬套、軟木塞93500個,后又伙同被告人劉某等人在山東省青州市一網點出租房內,對假冒中糧(華夏)長城干白葡萄酒進行灌裝、封瓶、貼標、裝箱、封箱。案發后,公安機關在現場查獲已經生產但尚未銷售的假冒中糧集團(華夏)長城干白葡萄酒697箱,共計4182瓶,涉案價值合計10.8萬余元。
因本案被告人分散在全國各地不同省、市,受疫情防控政策的限制,庭審排期多次受阻,承辦法官克服“時空阻隔”難題,充分發揮“云上審理”功能,先后進行三次庭審,充分保障了被告人和辯護人的合法權利,審慎查明案件事實。通過釋法說理,張某等被告人均自愿認罪認罰,具結悔過,主動預繳罰金。根據審理查明的事實、同時考慮各被告人的犯罪數額、悔罪態度等因素,各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至九個月不等的刑期和相應罰金。
法官說法
注冊商標受法律保護,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假冒注冊商標,情節嚴重的,均將被追究刑事責任。請大家提高法律意識,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同時避免自身觸碰法律底線。
近日,芝罘法院公開宣判了一起15名被告人的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假冒注冊商標案。
經審理查明, “GREATWALL”“長城”“中糧”“華夏”等商標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核準注冊,現均在注冊有效期內,注冊人為中糧集團有限公司。2021年3月至10月間,被告人田某伙同被告人張某為制造假冒的中糧(華夏)長城干白葡萄酒,未經中糧集團許可、授權,委托被告人葉某等人生產假冒中糧(華夏)長城干白葡萄酒外包裝箱30280個、酒標(含正標、背標)50萬套、軟木塞93500個,后又伙同被告人劉某等人在山東省青州市一網點出租房內,對假冒中糧(華夏)長城干白葡萄酒進行灌裝、封瓶、貼標、裝箱、封箱。案發后,公安機關在現場查獲已經生產但尚未銷售的假冒中糧集團(華夏)長城干白葡萄酒697箱,共計4182瓶,涉案價值合計10.8萬余元。
因本案被告人分散在全國各地不同省、市,受疫情防控政策的限制,庭審排期多次受阻,承辦法官克服“時空阻隔”難題,充分發揮“云上審理”功能,先后進行三次庭審,充分保障了被告人和辯護人的合法權利,審慎查明案件事實。通過釋法說理,張某等被告人均自愿認罪認罰,具結悔過,主動預繳罰金。根據審理查明的事實、同時考慮各被告人的犯罪數額、悔罪態度等因素,各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至九個月不等的刑期和相應罰金。
法官說法
注冊商標受法律保護,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假冒注冊商標,情節嚴重的,均將被追究刑事責任。請大家提高法律意識,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同時避免自身觸碰法律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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