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陽區查獲假冒中央軍委、警衛局專供“茅臺”酒上百箱
近日,根據舉報人提供的線索,北京市朝陽區市場監管局聯合區檢察、公安機關以及茅臺酒集團工作人員,查獲銷售假冒中央軍委、警衛局專供“茅臺”酒100箱。
根據線索,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高碑店某商戶內查獲了總計100箱共400瓶帶有“飛天茅臺”標識的白酒。現場銷售負責人員無法向執法人員提供涉案商品的進貨來源。現場執法人員注意到,該“茅臺”酒不同于普通茅臺酒,該酒采用木質包裝箱禮盒,盒身上印有“中央軍委聯合參謀部”“警衛局接待用酒”以及帶有“八一字樣的紅色五角星”圖案,每箱禮盒內裝有4瓶酒,酒瓶不同于普通茅臺酒的白色瓷瓶,而是金黃色瓷瓶,瓶身外觀樣式與正品茅臺酒一模一樣,區別就是在瓶身正面的標識中央醒目位置印有紅色的“中央警衛局”,右下角印有“接待用酒(專供)”、“中央軍委聯合參謀部”字樣,左上角還印有茅臺特有的注冊商標飛天圖案。經茅臺酒集團工作人員現場辨認,上述涉案商品屬于侵犯其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假冒商品,現場共100箱,每箱4瓶,共計400瓶,每瓶售價1500元,貨值金額60萬元。執法人員將檢查情況現場電話向朝陽區檢察院和公安部門進行了通報。后經檢察機關和公安機關執法人員現場初步認定本案符合刑事追訴標準。目前,該案已通過行刑銜接程序移送公安機關,嫌疑人被公安部門關押審訊,涉案商品被公安機關扣押。
近日,根據舉報人提供的線索,北京市朝陽區市場監管局聯合區檢察、公安機關以及茅臺酒集團工作人員,查獲銷售假冒中央軍委、警衛局專供“茅臺”酒100箱。
根據線索,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高碑店某商戶內查獲了總計100箱共400瓶帶有“飛天茅臺”標識的白酒。現場銷售負責人員無法向執法人員提供涉案商品的進貨來源。現場執法人員注意到,該“茅臺”酒不同于普通茅臺酒,該酒采用木質包裝箱禮盒,盒身上印有“中央軍委聯合參謀部”“警衛局接待用酒”以及帶有“八一字樣的紅色五角星”圖案,每箱禮盒內裝有4瓶酒,酒瓶不同于普通茅臺酒的白色瓷瓶,而是金黃色瓷瓶,瓶身外觀樣式與正品茅臺酒一模一樣,區別就是在瓶身正面的標識中央醒目位置印有紅色的“中央警衛局”,右下角印有“接待用酒(專供)”、“中央軍委聯合參謀部”字樣,左上角還印有茅臺特有的注冊商標飛天圖案。經茅臺酒集團工作人員現場辨認,上述涉案商品屬于侵犯其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假冒商品,現場共100箱,每箱4瓶,共計400瓶,每瓶售價1500元,貨值金額60萬元。執法人員將檢查情況現場電話向朝陽區檢察院和公安部門進行了通報。后經檢察機關和公安機關執法人員現場初步認定本案符合刑事追訴標準。目前,該案已通過行刑銜接程序移送公安機關,嫌疑人被公安部門關押審訊,涉案商品被公安機關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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