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協和醫院”為何越打越多?
記者調查發現,多地打著“協和”“同濟”“華西”等知名醫院招牌的“山寨醫院”經媒體曝光后,依然屢禁不止并有增長趨勢。這些醫院不僅“傍名牌”、假冒名醫,還存在騙錢騙保、無資質行醫、大肆銷售相關產品等行為,對患者財產安全及身心健康存在威脅,亟待監管整治。
2020年7月,國家衛生健康委、民政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中醫藥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醫療機構名稱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進一步規范醫院名稱管理,明確對于申請登記含有協和、同仁、華山、湘雅等知名醫院相關字詞的,無相關授權的一律不予登記。
有媒體曾統計,在該通知下發前一個月,“天眼查”數據顯示名稱中包含“協和醫院”“同濟醫院”“華西醫院”的企業數量分別為2122家、926家、828家。而記者在近日重新在“天眼查”查詢上述三家醫院名稱時,這組數據不降反增,分別變成了2130家、1199家和993家。
多部門聯合整治之下,“山寨醫院”數量為何不降反增?這其中既有歷史遺留之難,也有現實未解之困。北京協和醫院相關負責人曾表示,過去醫院對于知識產權的保護意識較弱,以致“協和”二字被私人搶先注冊;而申請注冊“北京協和”四字,又被審批部門以商標中不得帶有地名駁回;再申請注冊“協和醫院”時,審批部門要求必須與“武漢協和醫院”與“福建協和醫院”達成共識并一同申請注冊,實際很難操作。
現實中,針對“山寨醫院”的監管權限不夠清晰明朗,準入門檻低、違法違規成本低,也是造成“山寨醫院”泛濫的主要原因。由于“山寨醫院”屬于民辦非企業,其登記、名稱核準等手續辦理在市場監督管理局、民政局、衛健委等部門均有交叉,監管權限較為模糊。若有正牌醫院維權起訴且勝訴,“山寨醫院”需賠償的金額標準很低,難以起到震懾作用。
然而,“重金醫治輕癥疾病卻落下后遺癥的新聞”卻屢屢發生,這些事件或教訓都指向同一個方向:“山寨醫院”頑疾,該從根本上治治了!
患者要擦亮眼睛,遇到可疑的“山寨醫院”,及時監督舉報。對于打著“名牌”“名醫”的醫療機構,一定要多加防范,如發現非法或違規行醫,及時向相關責任部門舉報。
知名醫院要提高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暢通信息渠道,形成行業保護合力。“被山寨”的醫院不能在發生醫療事故后再去維權,而是要加強信息監測,對冒用商標的行為及時報警,同時利用網絡多方式加強宣傳科普,讓普通患者更快更好地識別品牌醫院與就醫渠道。
相關部門要明確責任主體,并加大執法力度。對于“山寨醫院”的監管,不能再是“九龍治水”,而需明確牽頭部門,健全問責機制,同時要加強“山寨”亂象中的違法違規行為的懲罰力度,治理存量、杜絕增量,讓投機行為無法繼續,保障人民群眾的財產安全與生命健康。(劉芳洲)
記者調查發現,多地打著“協和”“同濟”“華西”等知名醫院招牌的“山寨醫院”經媒體曝光后,依然屢禁不止并有增長趨勢。這些醫院不僅“傍名牌”、假冒名醫,還存在騙錢騙保、無資質行醫、大肆銷售相關產品等行為,對患者財產安全及身心健康存在威脅,亟待監管整治。
2020年7月,國家衛生健康委、民政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中醫藥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醫療機構名稱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進一步規范醫院名稱管理,明確對于申請登記含有協和、同仁、華山、湘雅等知名醫院相關字詞的,無相關授權的一律不予登記。
有媒體曾統計,在該通知下發前一個月,“天眼查”數據顯示名稱中包含“協和醫院”“同濟醫院”“華西醫院”的企業數量分別為2122家、926家、828家。而記者在近日重新在“天眼查”查詢上述三家醫院名稱時,這組數據不降反增,分別變成了2130家、1199家和993家。
多部門聯合整治之下,“山寨醫院”數量為何不降反增?這其中既有歷史遺留之難,也有現實未解之困。北京協和醫院相關負責人曾表示,過去醫院對于知識產權的保護意識較弱,以致“協和”二字被私人搶先注冊;而申請注冊“北京協和”四字,又被審批部門以商標中不得帶有地名駁回;再申請注冊“協和醫院”時,審批部門要求必須與“武漢協和醫院”與“福建協和醫院”達成共識并一同申請注冊,實際很難操作。
現實中,針對“山寨醫院”的監管權限不夠清晰明朗,準入門檻低、違法違規成本低,也是造成“山寨醫院”泛濫的主要原因。由于“山寨醫院”屬于民辦非企業,其登記、名稱核準等手續辦理在市場監督管理局、民政局、衛健委等部門均有交叉,監管權限較為模糊。若有正牌醫院維權起訴且勝訴,“山寨醫院”需賠償的金額標準很低,難以起到震懾作用。
然而,“重金醫治輕癥疾病卻落下后遺癥的新聞”卻屢屢發生,這些事件或教訓都指向同一個方向:“山寨醫院”頑疾,該從根本上治治了!
患者要擦亮眼睛,遇到可疑的“山寨醫院”,及時監督舉報。對于打著“名牌”“名醫”的醫療機構,一定要多加防范,如發現非法或違規行醫,及時向相關責任部門舉報。
知名醫院要提高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暢通信息渠道,形成行業保護合力。“被山寨”的醫院不能在發生醫療事故后再去維權,而是要加強信息監測,對冒用商標的行為及時報警,同時利用網絡多方式加強宣傳科普,讓普通患者更快更好地識別品牌醫院與就醫渠道。
相關部門要明確責任主體,并加大執法力度。對于“山寨醫院”的監管,不能再是“九龍治水”,而需明確牽頭部門,健全問責機制,同時要加強“山寨”亂象中的違法違規行為的懲罰力度,治理存量、杜絕增量,讓投機行為無法繼續,保障人民群眾的財產安全與生命健康。(劉芳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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