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抽檢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和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5年第2期)
在市場監管總局組織開展的食品安全抽檢中發現我省5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6家經營單位、1家生產單位。現將有關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五華區曉平水果店銷售的龍眼
(一)基本情況
五華區曉平水果店2024年9月11日在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平臺銷售的龍眼,經檢驗,二氧化硫殘留量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經營者依法處罰情況
經查,五華區曉平水果店銷售不合格龍眼的行為違反了《云南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辦法》第九條第一項和第十條第一款的規定。昆明市五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云南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第一款和第三十七條的規定,給予當事人行政處罰。
(三)經營者排查整改情況
原因排查:經營者未嚴格履行《云南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辦法》規定的索證索票、進貨查驗等義務。
整改措施:立即停止銷售、下架不合格食品,對已銷售的不合格食品采取召回措施。規范進貨渠道,完善索證索票和進貨查驗等制度,加強對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增強食品安全意識。
二、五華區繽果很忙水果店銷售的龍眼
(一)基本情況
五華區繽果很忙水果店2024年9月11日在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平臺銷售的龍眼,經檢驗,二氧化硫殘留量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經營者依法處罰情況
經查,五華區繽果很忙水果店銷售不合格龍眼的行為違反了《云南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辦法》第九條第一項和第十條第一款的規定。昆明市五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云南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第一款和第三十七條的規定,給予當事人行政處罰。
(三)經營者排查整改情況
原因排查:經營者未嚴格履行《云南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辦法》規定的索證索票、進貨查驗等義務。
整改措施:立即停止銷售、下架不合格食品,對已銷售的不合格食品采取召回措施。規范進貨渠道,完善索證索票和進貨查驗等制度,加強對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增強食品安全意識。
三、尋甸仁德李娟蔬菜攤銷售的茄子
(一)基本情況
尋甸仁德李娟蔬菜攤2024年11月8日銷售的茄子,經檢驗,鎘(以Cd計)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經營者依法處罰情況
經查,尋甸仁德李娟蔬菜攤銷售不合格茄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昆明市尋甸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給予當事人行政處罰。已將相關情況通報農業農村部門和生態環境部門。
(三)經營者排查整改情況
原因排查:經營者未嚴格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的索證索票、進貨查驗等義務。
整改措施:立即停止銷售不合格食品,對已銷售的不合格食品采取召回措施。規范進貨渠道,認真履行索證索票和進貨查驗等義務,加強對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增強食品安全意識。
四、昆明經開區億嘉食品經營部銷售的,由云南易發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楊梅罐頭
(一)基本情況
昆明經開區億嘉食品經營部銷售的,由云南易發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楊梅罐頭(生產日期2024年6月8日,規格型號550克/瓶),經檢驗,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糖精鈉(以糖精計)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生產環節
1.依法處罰情況
經查,云南易發食品有限公司生產不合格楊梅罐頭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四項的規定,玉溪市易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給予當事人行政處罰。
2.生產者排查整改情況
原因排查:生產過程中生產者未按規定使用食品添加劑,導致產品不合格。
整改措施:立即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嚴格按照國家標準使用食品添加劑,嚴把食品原料采購關;加大出廠食品的送檢頻次,確保出廠食品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組織員工進行業務和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培訓,提高業務能力,增強食品安全意識。
(三)經營環節
1.依法處罰情況
經查,昆明經開區億嘉食品經營部銷售不合格楊梅罐頭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當事人履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的進貨查驗等義務,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能如實說明其進貨來源。昆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對當事人作出免予行政處罰的決定。
2.經營者排查整改情況
原因排查:可能是生產者在生產過程中未按規定使用食品添加劑,導致產品不合格。
整改措施:立即停止銷售、下架不合格食品,對已銷售的不合格食品采取召回措施。規范進貨渠道,認真履行索證索票和進貨查驗等義務,加強對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增強食品安全意識。
五、芒市軒崗鄉麒源電子商務服務部銷售的,由瑞麗市豐成商貿有限公司經銷的YUM YUM 酸辣面
(一)基本情況
芒市軒崗鄉麒源電子商務服務部在上海尋夢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平臺銷售的,由瑞麗市豐成商貿有限公司經銷的YUM YUM酸辣面(生產日期2024年6月26日,規格型號60克/袋),經檢驗,菌落總數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經營環節
1.依法處罰情況
經查,芒市軒崗鄉麒源電子商務服務部銷售不合格YUM YUM酸辣面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和第五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德宏州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和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給予當事人行政處罰。
2.經營者排查整改情況
原因排查:經營者未嚴格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的索證索票、進貨查驗等義務。
整改措施:立即停止銷售、下架不合格食品,對已銷售的不合格食品采取召回措施。規范進貨渠道,認真履行索證索票和進貨查驗等義務,加強對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增強食品安全意識。
(三)經銷環節
1.依法處罰情況
經查,瑞麗市豐成商貿有限公司經銷不合格YUM YUM酸辣面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第五十三條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規定。德宏州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和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給予當事人行政處罰。已將相關情況通報海關部門。
2.經銷商排查整改情況
原因排查:經銷商未嚴格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的索證索票、進貨查驗等義務。
整改措施:立即停止銷售、下架不合格食品,對已銷售的不合格食品采取召回措施。規范進貨渠道,認真履行索證索票和進貨查驗等義務,加強對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增強食品安全意識。
云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2月25日
在市場監管總局組織開展的食品安全抽檢中發現我省5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6家經營單位、1家生產單位。現將有關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五華區曉平水果店銷售的龍眼
(一)基本情況
五華區曉平水果店2024年9月11日在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平臺銷售的龍眼,經檢驗,二氧化硫殘留量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經營者依法處罰情況
經查,五華區曉平水果店銷售不合格龍眼的行為違反了《云南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辦法》第九條第一項和第十條第一款的規定。昆明市五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云南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第一款和第三十七條的規定,給予當事人行政處罰。
(三)經營者排查整改情況
原因排查:經營者未嚴格履行《云南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辦法》規定的索證索票、進貨查驗等義務。
整改措施:立即停止銷售、下架不合格食品,對已銷售的不合格食品采取召回措施。規范進貨渠道,完善索證索票和進貨查驗等制度,加強對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增強食品安全意識。
二、五華區繽果很忙水果店銷售的龍眼
(一)基本情況
五華區繽果很忙水果店2024年9月11日在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平臺銷售的龍眼,經檢驗,二氧化硫殘留量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經營者依法處罰情況
經查,五華區繽果很忙水果店銷售不合格龍眼的行為違反了《云南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辦法》第九條第一項和第十條第一款的規定。昆明市五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云南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第一款和第三十七條的規定,給予當事人行政處罰。
(三)經營者排查整改情況
原因排查:經營者未嚴格履行《云南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辦法》規定的索證索票、進貨查驗等義務。
整改措施:立即停止銷售、下架不合格食品,對已銷售的不合格食品采取召回措施。規范進貨渠道,完善索證索票和進貨查驗等制度,加強對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增強食品安全意識。
三、尋甸仁德李娟蔬菜攤銷售的茄子
(一)基本情況
尋甸仁德李娟蔬菜攤2024年11月8日銷售的茄子,經檢驗,鎘(以Cd計)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經營者依法處罰情況
經查,尋甸仁德李娟蔬菜攤銷售不合格茄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昆明市尋甸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給予當事人行政處罰。已將相關情況通報農業農村部門和生態環境部門。
(三)經營者排查整改情況
原因排查:經營者未嚴格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的索證索票、進貨查驗等義務。
整改措施:立即停止銷售不合格食品,對已銷售的不合格食品采取召回措施。規范進貨渠道,認真履行索證索票和進貨查驗等義務,加強對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增強食品安全意識。
四、昆明經開區億嘉食品經營部銷售的,由云南易發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楊梅罐頭
(一)基本情況
昆明經開區億嘉食品經營部銷售的,由云南易發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楊梅罐頭(生產日期2024年6月8日,規格型號550克/瓶),經檢驗,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糖精鈉(以糖精計)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生產環節
1.依法處罰情況
經查,云南易發食品有限公司生產不合格楊梅罐頭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四項的規定,玉溪市易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給予當事人行政處罰。
2.生產者排查整改情況
原因排查:生產過程中生產者未按規定使用食品添加劑,導致產品不合格。
整改措施:立即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嚴格按照國家標準使用食品添加劑,嚴把食品原料采購關;加大出廠食品的送檢頻次,確保出廠食品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組織員工進行業務和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培訓,提高業務能力,增強食品安全意識。
(三)經營環節
1.依法處罰情況
經查,昆明經開區億嘉食品經營部銷售不合格楊梅罐頭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當事人履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的進貨查驗等義務,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能如實說明其進貨來源。昆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對當事人作出免予行政處罰的決定。
2.經營者排查整改情況
原因排查:可能是生產者在生產過程中未按規定使用食品添加劑,導致產品不合格。
整改措施:立即停止銷售、下架不合格食品,對已銷售的不合格食品采取召回措施。規范進貨渠道,認真履行索證索票和進貨查驗等義務,加強對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增強食品安全意識。
五、芒市軒崗鄉麒源電子商務服務部銷售的,由瑞麗市豐成商貿有限公司經銷的YUM YUM 酸辣面
(一)基本情況
芒市軒崗鄉麒源電子商務服務部在上海尋夢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平臺銷售的,由瑞麗市豐成商貿有限公司經銷的YUM YUM酸辣面(生產日期2024年6月26日,規格型號60克/袋),經檢驗,菌落總數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經營環節
1.依法處罰情況
經查,芒市軒崗鄉麒源電子商務服務部銷售不合格YUM YUM酸辣面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和第五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德宏州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和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給予當事人行政處罰。
2.經營者排查整改情況
原因排查:經營者未嚴格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的索證索票、進貨查驗等義務。
整改措施:立即停止銷售、下架不合格食品,對已銷售的不合格食品采取召回措施。規范進貨渠道,認真履行索證索票和進貨查驗等義務,加強對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增強食品安全意識。
(三)經銷環節
1.依法處罰情況
經查,瑞麗市豐成商貿有限公司經銷不合格YUM YUM酸辣面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第五十三條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規定。德宏州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和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給予當事人行政處罰。已將相關情況通報海關部門。
2.經銷商排查整改情況
原因排查:經銷商未嚴格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的索證索票、進貨查驗等義務。
整改措施:立即停止銷售、下架不合格食品,對已銷售的不合格食品采取召回措施。規范進貨渠道,認真履行索證索票和進貨查驗等義務,加強對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增強食品安全意識。
云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2月25日
- 合肥市蜀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公布2025年第12期食品監督抽檢信息(2025-04-18)
- 浙江省寧波市海曙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2025年第5期)(2025-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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