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2025年第6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
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2025年第6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規定,現將省市場監管局第6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相關信息通告如下:
本期通告的監督抽檢信息涉及24大類食品881批次,包括:糧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調味品、肉制品、飲料、方便食品、餅干、速凍食品、薯類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葉及相關制品、酒類、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食糖、水產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點、豆制品、保健食品、餐飲食品(含餐飲具)、食品添加劑、食用農產品。合格834批次,不合格47批次。不合格項目涉及食品添加劑問題、農獸藥殘留問題、重金屬污染問題、微生物污染問題、質量指標問題、其他問題。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劑問題
(一)標稱為美茲(福建)食品有限公司2024年8月29日生產的日式小圓餅(海鹽味),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銷售單位為廈門夏商百貨集團南平有限公司嘉聯店。為美茲(福建)食品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復檢維持初檢結論。
(二)標稱武夷山真華茶業有限公司2024年2月27日生產的金駿眉茶,檸檬黃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銷售單位為浙江去尋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三)標稱福建省永泰縣章榕食品有限公司2024年10月10日生產的水煮花生,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銷售單位為福建省新發商貿有限責任公司華庭分公司。
(四)石獅市洪胖水果店銷售的龍眼-B級(購進日期為2024年11月21日),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五)南靖縣山城鎮陳麗娜水果店銷售的鮮龍眼(購進日期為2024年11月20日),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六)龍巖市新羅區連志坤水果經營部銷售的橄欖(購進日期為2024年11月20日),三氯蔗糖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七)石獅市匯美水果店銷售的龍眼(購進日期為2024年11月21日),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八)南靖縣阿追水果超市銷售的龍眼(購進日期為2024年11月22日),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九)南靖縣果子鋪食品店銷售的橄欖(購進日期為2024年11月24日),三氯蔗糖、戊唑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南安市美林吉果水果店銷售的桑葚(購進日期為2024年11月12日),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一)石獅市聚瑞餐飲店銷售的紅糖饅頭(加工日期為2024年11月25日),糖精鈉(以糖精計)、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二)南靖縣劉藝勇饅頭店銷售的紅糖饅頭(加工日期為2024年11月24日),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南靖縣劉藝勇饅頭店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復檢維持初檢結論。
二、農獸藥殘留問題
(一)晉江市安海鎮盛傣便利店銷售的山藥(購進日期為2024年10月12日),咪鮮胺和咪鮮胺錳鹽、涕滅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中閩百匯(中國)零售集團有限公司鯉城新華路分公司銷售的木瓜(購進日期為2024年10月30日),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福州有鉗餐飲有限公司采購的生姜(購進日期為2024年10月26日),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龍巖新華都購物廣場有限公司龍巖翰林苑店銷售的山藥(購進日期為2024年10月15日),咪鮮胺和咪鮮胺錳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五)福建省榮泰旺嘉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荷蘭豆(購進日期為2024年11月21日),多菌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六)南安市水頭鎮盛濤便利店銷售的牛奶木瓜(購進日期為2024年11月23日),噻蟲胺、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七)莆田市荔城區張鎮村環好超市銷售的橄欖(購進日期為2024年11月24日),戊唑醇、乙酰甲胺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八)惠安縣萬合購物廣場銷售的芹菜(購進日期為2024年11月11日),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九)南安市柳城來福隆購物廣場有限公司銷售的螺絲椒(訂單日期為2024年11月24日),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南安市柳城來福隆購物廣場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復檢維持初檢結論。
(十)福建省家優鮮生活超市有限公司泉州市豐澤區霞淮社區南淮路分公司銷售的荷蘭豆(購進日期為2024年11月26日),氧樂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一)福建源安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青芒果(購進日期為2024年10月21日),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福建源安超市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復檢維持初檢結論。
(十二)莆田市涵江區風開生鮮超市銷售的荷蘭豆(訂單日期為2024年11月15日),氧樂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三)福州市臺江區四季果便利店銷售的木瓜(訂單日期為2024年11月16日),噻蟲胺、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四)漳州市龍文區蛙功夫餐飲店采購的牛蛙(購進日期為2024年10月30日),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五)南安市柳城街道許麗娜蔬菜店銷售的芹菜(訂單日期為2024年10月31日),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六)永定區森海蔬菜配送中心銷售的鐵棍山藥(購進日期為2024年10月22日),咪鮮胺和咪鮮胺錳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七)廈門市湖里區緒果園水果店銷售的A級-夏威夷木瓜(中)(購進日期為2024年10月31日),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八)泰寧縣菊香水產品店銷售的泥鰍(購進日期為2024年11月27日),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九)廈門市集美區賴胖子餐飲店采購的中蛙(牛蛙)(購進日期為2024年11月15日),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十)由廈門頤膳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配送給福州文博中學的胡蘿卜(購進日期為2024年7月2日),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福州文博中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復檢維持初檢結論。
三、重金屬污染問題
廈門市興人和商業管理有限公司五緣灣店銷售的老姜(購進日期為2024年10月29日),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微生物污染問題
(一)標稱廈門市花果山食品有限公司2024年9月10日生產的紅棗山藥(固體飲料),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采購單位為五潤(廈門)餐飲管理有限公司配送分公司。
(二)標稱福建省百年狀源飲品有限公司2024年11月7日生產的飲用天然純凈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漳州市龍文區碧湖街道辦事處林文財小吃店的大碗(消毒日期為2024年10月22日),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晉江市梅嶺宗平沙縣小吃店的圓盤(消毒日期為2024年10月23日),大腸菌群、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五)漳州市龍文區見一面小吃店的面碗(消毒日期為2024年10月22日),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六)漳州臺商投資區角美明博小吃店的面碗(消毒日期為2024年10月23日),大腸菌群、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七)永泰縣葛嶺鎮喇二黑牙餐飲店的大碗(消毒日期為2024年10月23日),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八)新羅區萬寶廣場調皮郎咸肉粉店的拌面碗(消毒日期為2024年10月25日),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五、質量指標問題
漳平市龍煌小吃服務店的煎炸過程用油(加工日期為2024年11月15日),酸價(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六、其他問題
(一)標稱浙江裕舟海洋食品有限公司2024年6月9日生產的板燒魷魚片,N-二甲基亞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銷售單位為永輝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州馬尾分公司。永輝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州馬尾分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復檢維持初檢結論。
(二)標稱廈門市好森逸食品有限公司2024年10月1日生產的炭烤味魷魚條,N-二甲基亞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銷售單位為仙游縣鯉城街道魏建華食品經營部。
(三)安溪縣參內第五季餐飲店的燉罐(消毒日期為2024年10月26日),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永泰縣葛嶺鎮湯湯小吃店的小黑碗(消毒日期為2024年10月24日),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五)晉江市陳埭鎮云泉小吃店的圓盤(消毒日期為2024年10月24日),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針對抽檢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已開展核查處置,督促生產經營者履行停止銷售、下架、召回和公告等法定義務,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風險。
特別提醒消費者,如購買或在市場上發現通告所列的不合格產品,請撥打投訴舉報電話12315進行投訴舉報。
特此通告。
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2月8日
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2025年第6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規定,現將省市場監管局第6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相關信息通告如下:
本期通告的監督抽檢信息涉及24大類食品881批次,包括:糧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調味品、肉制品、飲料、方便食品、餅干、速凍食品、薯類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葉及相關制品、酒類、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食糖、水產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點、豆制品、保健食品、餐飲食品(含餐飲具)、食品添加劑、食用農產品。合格834批次,不合格47批次。不合格項目涉及食品添加劑問題、農獸藥殘留問題、重金屬污染問題、微生物污染問題、質量指標問題、其他問題。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劑問題
(一)標稱為美茲(福建)食品有限公司2024年8月29日生產的日式小圓餅(海鹽味),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銷售單位為廈門夏商百貨集團南平有限公司嘉聯店。為美茲(福建)食品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復檢維持初檢結論。
(二)標稱武夷山真華茶業有限公司2024年2月27日生產的金駿眉茶,檸檬黃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銷售單位為浙江去尋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三)標稱福建省永泰縣章榕食品有限公司2024年10月10日生產的水煮花生,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銷售單位為福建省新發商貿有限責任公司華庭分公司。
(四)石獅市洪胖水果店銷售的龍眼-B級(購進日期為2024年11月21日),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五)南靖縣山城鎮陳麗娜水果店銷售的鮮龍眼(購進日期為2024年11月20日),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六)龍巖市新羅區連志坤水果經營部銷售的橄欖(購進日期為2024年11月20日),三氯蔗糖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七)石獅市匯美水果店銷售的龍眼(購進日期為2024年11月21日),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八)南靖縣阿追水果超市銷售的龍眼(購進日期為2024年11月22日),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九)南靖縣果子鋪食品店銷售的橄欖(購進日期為2024年11月24日),三氯蔗糖、戊唑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南安市美林吉果水果店銷售的桑葚(購進日期為2024年11月12日),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一)石獅市聚瑞餐飲店銷售的紅糖饅頭(加工日期為2024年11月25日),糖精鈉(以糖精計)、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二)南靖縣劉藝勇饅頭店銷售的紅糖饅頭(加工日期為2024年11月24日),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南靖縣劉藝勇饅頭店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復檢維持初檢結論。
二、農獸藥殘留問題
(一)晉江市安海鎮盛傣便利店銷售的山藥(購進日期為2024年10月12日),咪鮮胺和咪鮮胺錳鹽、涕滅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中閩百匯(中國)零售集團有限公司鯉城新華路分公司銷售的木瓜(購進日期為2024年10月30日),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福州有鉗餐飲有限公司采購的生姜(購進日期為2024年10月26日),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龍巖新華都購物廣場有限公司龍巖翰林苑店銷售的山藥(購進日期為2024年10月15日),咪鮮胺和咪鮮胺錳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五)福建省榮泰旺嘉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荷蘭豆(購進日期為2024年11月21日),多菌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六)南安市水頭鎮盛濤便利店銷售的牛奶木瓜(購進日期為2024年11月23日),噻蟲胺、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七)莆田市荔城區張鎮村環好超市銷售的橄欖(購進日期為2024年11月24日),戊唑醇、乙酰甲胺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八)惠安縣萬合購物廣場銷售的芹菜(購進日期為2024年11月11日),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九)南安市柳城來福隆購物廣場有限公司銷售的螺絲椒(訂單日期為2024年11月24日),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南安市柳城來福隆購物廣場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復檢維持初檢結論。
(十)福建省家優鮮生活超市有限公司泉州市豐澤區霞淮社區南淮路分公司銷售的荷蘭豆(購進日期為2024年11月26日),氧樂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一)福建源安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青芒果(購進日期為2024年10月21日),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福建源安超市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復檢維持初檢結論。
(十二)莆田市涵江區風開生鮮超市銷售的荷蘭豆(訂單日期為2024年11月15日),氧樂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三)福州市臺江區四季果便利店銷售的木瓜(訂單日期為2024年11月16日),噻蟲胺、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四)漳州市龍文區蛙功夫餐飲店采購的牛蛙(購進日期為2024年10月30日),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五)南安市柳城街道許麗娜蔬菜店銷售的芹菜(訂單日期為2024年10月31日),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六)永定區森海蔬菜配送中心銷售的鐵棍山藥(購進日期為2024年10月22日),咪鮮胺和咪鮮胺錳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七)廈門市湖里區緒果園水果店銷售的A級-夏威夷木瓜(中)(購進日期為2024年10月31日),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八)泰寧縣菊香水產品店銷售的泥鰍(購進日期為2024年11月27日),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九)廈門市集美區賴胖子餐飲店采購的中蛙(牛蛙)(購進日期為2024年11月15日),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十)由廈門頤膳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配送給福州文博中學的胡蘿卜(購進日期為2024年7月2日),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福州文博中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復檢維持初檢結論。
三、重金屬污染問題
廈門市興人和商業管理有限公司五緣灣店銷售的老姜(購進日期為2024年10月29日),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微生物污染問題
(一)標稱廈門市花果山食品有限公司2024年9月10日生產的紅棗山藥(固體飲料),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采購單位為五潤(廈門)餐飲管理有限公司配送分公司。
(二)標稱福建省百年狀源飲品有限公司2024年11月7日生產的飲用天然純凈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漳州市龍文區碧湖街道辦事處林文財小吃店的大碗(消毒日期為2024年10月22日),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晉江市梅嶺宗平沙縣小吃店的圓盤(消毒日期為2024年10月23日),大腸菌群、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五)漳州市龍文區見一面小吃店的面碗(消毒日期為2024年10月22日),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六)漳州臺商投資區角美明博小吃店的面碗(消毒日期為2024年10月23日),大腸菌群、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七)永泰縣葛嶺鎮喇二黑牙餐飲店的大碗(消毒日期為2024年10月23日),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八)新羅區萬寶廣場調皮郎咸肉粉店的拌面碗(消毒日期為2024年10月25日),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五、質量指標問題
漳平市龍煌小吃服務店的煎炸過程用油(加工日期為2024年11月15日),酸價(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六、其他問題
(一)標稱浙江裕舟海洋食品有限公司2024年6月9日生產的板燒魷魚片,N-二甲基亞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銷售單位為永輝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州馬尾分公司。永輝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州馬尾分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復檢維持初檢結論。
(二)標稱廈門市好森逸食品有限公司2024年10月1日生產的炭烤味魷魚條,N-二甲基亞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銷售單位為仙游縣鯉城街道魏建華食品經營部。
(三)安溪縣參內第五季餐飲店的燉罐(消毒日期為2024年10月26日),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永泰縣葛嶺鎮湯湯小吃店的小黑碗(消毒日期為2024年10月24日),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五)晉江市陳埭鎮云泉小吃店的圓盤(消毒日期為2024年10月24日),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針對抽檢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已開展核查處置,督促生產經營者履行停止銷售、下架、召回和公告等法定義務,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風險。
特別提醒消費者,如購買或在市場上發現通告所列的不合格產品,請撥打投訴舉報電話12315進行投訴舉報。
特此通告。
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2月8日
- 合肥市蜀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公布2025年第12期食品監督抽檢信息(2025-04-18)
- 浙江省寧波市海曙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2025年第5期)(2025-04-18)
- 2025年江蘇省常州市天寧區食品安全抽檢信息發布(第三期)(2025-04-18)
- 太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025年第3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2025-04-18)
- 石家莊市井陘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公告(第1期)?(2025-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