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發布2024年醫療器械監督抽檢結果的通告2025年第2號
為加強醫療器械監督管理,保障醫療器械產品質量安全有效,甘肅省藥監局組織對全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和使用單位中一次性使用無菌注射器(帶針)、玻璃體溫計、一次性口腔器械盒、脈搏血氧儀等40個品種進行產品質量監督抽檢,發現30批產品不符合標準規定。具體情況如下:
一、被抽檢項目不符合標準規定的產品
(一)玻璃體溫計28批次,分別為江蘇華辰醫用儀表有限公司(2批次)、寧波鄞州華鑫儀器有限公司(1批次)、江蘇辰宇醫療器械有限公司(5批次)、陜西省醫療儀器廠(5批次)、揚州華祥醫療器械有限公司(4批次)、洪江市正興醫療儀表廠(1批次)、寧波市海曙華合玻璃儀表有限公司(4批次)、重慶日月醫療設備有限公司(2批次)、萬年縣芯智微科技有限公司(2批次)、安徽方達藥械股份有限公司(1批次)、南昌市江南誠醫療器械有限公司(1批次)生產,涉及示值、難甩等項目不符合標準規定。
(二)脈搏血氧儀1批次,河南友倍康醫療器械有限公司生產,涉及脈率項目不符合標準規定。
(三)一次性使用口腔器械盒1批次,石家莊市圣彤醫藥用品廠生產,涉及無菌項目不符合標準規定。
以上抽檢不符合標準規定產品具體情況見附件。
二、監管要求
對抽檢中發現的上述不符合標準規定的產品,甘肅省藥監局已要求被抽查單位所在市州市場監管局按照《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醫療器械生產監督管理辦法》《醫療器械召回管理辦法》等要求,及時作出行政處理決定并向社會公布。市州市場監管局要督促轄區內經營使用單位對抽檢不符合標準規定的同批次產品全面排查并進行風險評估,根據醫療器械缺陷嚴重程度確定召回級別,主動召回產品并公開召回信息,制定整改措施并按期整改到位。
特此通告。
附件:抽檢不符合標準規定產品名單
甘肅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1日
抽檢不符合標準規定產品名單
為加強醫療器械監督管理,保障醫療器械產品質量安全有效,甘肅省藥監局組織對全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和使用單位中一次性使用無菌注射器(帶針)、玻璃體溫計、一次性口腔器械盒、脈搏血氧儀等40個品種進行產品質量監督抽檢,發現30批產品不符合標準規定。具體情況如下:
一、被抽檢項目不符合標準規定的產品
(一)玻璃體溫計28批次,分別為江蘇華辰醫用儀表有限公司(2批次)、寧波鄞州華鑫儀器有限公司(1批次)、江蘇辰宇醫療器械有限公司(5批次)、陜西省醫療儀器廠(5批次)、揚州華祥醫療器械有限公司(4批次)、洪江市正興醫療儀表廠(1批次)、寧波市海曙華合玻璃儀表有限公司(4批次)、重慶日月醫療設備有限公司(2批次)、萬年縣芯智微科技有限公司(2批次)、安徽方達藥械股份有限公司(1批次)、南昌市江南誠醫療器械有限公司(1批次)生產,涉及示值、難甩等項目不符合標準規定。
(二)脈搏血氧儀1批次,河南友倍康醫療器械有限公司生產,涉及脈率項目不符合標準規定。
(三)一次性使用口腔器械盒1批次,石家莊市圣彤醫藥用品廠生產,涉及無菌項目不符合標準規定。
以上抽檢不符合標準規定產品具體情況見附件。
二、監管要求
對抽檢中發現的上述不符合標準規定的產品,甘肅省藥監局已要求被抽查單位所在市州市場監管局按照《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醫療器械生產監督管理辦法》《醫療器械召回管理辦法》等要求,及時作出行政處理決定并向社會公布。市州市場監管局要督促轄區內經營使用單位對抽檢不符合標準規定的同批次產品全面排查并進行風險評估,根據醫療器械缺陷嚴重程度確定召回級別,主動召回產品并公開召回信息,制定整改措施并按期整改到位。
特此通告。
附件:抽檢不符合標準規定產品名單
甘肅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1日
抽檢不符合標準規定產品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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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寧波市海曙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2025年第5期)(2025-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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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025年第3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2025-04-18)
- 石家莊市井陘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公告(第1期)?(2025-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