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2024年第17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規定,現將省市場監管局第17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相關信息通告如下:
本期通告的監督抽檢信息涉及27大類食品809批次,包括:糧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調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飲料、方便食品、餅干、罐頭、速凍食品、薯類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葉及相關制品、酒類、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產品、食糖、水產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點、豆制品、餐飲食品(含餐飲具)、食品添加劑、食用農產品。合格797批次,不合格12批次。不合格項目涉及微生物污染問題、農獸藥殘留問題、食品添加劑問題、重金屬污染問題。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問題
標稱龍巖市新羅區佳惠食品廠2024年3月5日生產的綠豆餅,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銷售單位為長汀縣新龍洲量販有限公司。
二、農獸藥殘留問題
(一)順昌縣城關市場樂新海產品攤銷售的黃花魚(購進日期為2024年4月9日),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晉江市梅嶺垂強蔬菜店銷售的生姜(訂單日期為2023年11月30日),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福建匯購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新鮮粗山藥(訂單日期為2023年11月29日),咪鮮胺和咪鮮胺錳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福建政和惠多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木瓜(購進日期為2024年3月24日),噻蟲胺、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五)廈門潤澤夏福貿易有限公司銷售的小蔥(購進日期為2024年3月28日),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六)廈門佰嘉瑪特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長豆(豇豆)(購進日期為2024年3月29日),滅蠅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七)晉江市青陽阿明蔬菜攤銷售的鐵棍山藥(訂單日期為2023年11月30日),咪鮮胺和咪鮮胺錳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八)廈門金搜誠貿易有限公司銷售的荷蘭豆(食莢豌豆)(購進日期為2024年3月28日),多菌靈、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食品添加劑問題
(一)永定區盛發蔬果店銷售的甜橄欖(購進日期為2024年3月25日),三氯蔗糖、多菌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福州市長樂區漳港衍青超市銷售的甜橄欖(購進日期為2024年4月8日),三氯蔗糖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重金屬污染問題
石獅市潤珍水果店銷售的老姜(訂單日期為2023年11月26日),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針對抽檢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已開展核查處置,督促生產經營者履行停止銷售、下架、召回和公告等法定義務,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風險。
特別提醒消費者,如購買或在市場上發現通告所列的不合格產品,請撥打投訴舉報電話12315進行投訴舉報。
特此通告。
附件:
1、第17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合格產品信息表
2、第17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表
3、關于抽檢不合格項目的風險提示
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5月31日
附件下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規定,現將省市場監管局第17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相關信息通告如下:
本期通告的監督抽檢信息涉及27大類食品809批次,包括:糧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調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飲料、方便食品、餅干、罐頭、速凍食品、薯類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葉及相關制品、酒類、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產品、食糖、水產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點、豆制品、餐飲食品(含餐飲具)、食品添加劑、食用農產品。合格797批次,不合格12批次。不合格項目涉及微生物污染問題、農獸藥殘留問題、食品添加劑問題、重金屬污染問題。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問題
標稱龍巖市新羅區佳惠食品廠2024年3月5日生產的綠豆餅,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銷售單位為長汀縣新龍洲量販有限公司。
二、農獸藥殘留問題
(一)順昌縣城關市場樂新海產品攤銷售的黃花魚(購進日期為2024年4月9日),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晉江市梅嶺垂強蔬菜店銷售的生姜(訂單日期為2023年11月30日),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福建匯購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新鮮粗山藥(訂單日期為2023年11月29日),咪鮮胺和咪鮮胺錳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福建政和惠多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木瓜(購進日期為2024年3月24日),噻蟲胺、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五)廈門潤澤夏福貿易有限公司銷售的小蔥(購進日期為2024年3月28日),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六)廈門佰嘉瑪特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長豆(豇豆)(購進日期為2024年3月29日),滅蠅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七)晉江市青陽阿明蔬菜攤銷售的鐵棍山藥(訂單日期為2023年11月30日),咪鮮胺和咪鮮胺錳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八)廈門金搜誠貿易有限公司銷售的荷蘭豆(食莢豌豆)(購進日期為2024年3月28日),多菌靈、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食品添加劑問題
(一)永定區盛發蔬果店銷售的甜橄欖(購進日期為2024年3月25日),三氯蔗糖、多菌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福州市長樂區漳港衍青超市銷售的甜橄欖(購進日期為2024年4月8日),三氯蔗糖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重金屬污染問題
石獅市潤珍水果店銷售的老姜(訂單日期為2023年11月26日),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針對抽檢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已開展核查處置,督促生產經營者履行停止銷售、下架、召回和公告等法定義務,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風險。
特別提醒消費者,如購買或在市場上發現通告所列的不合格產品,請撥打投訴舉報電話12315進行投訴舉報。
特此通告。
附件:
1、第17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合格產品信息表
2、第17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表
3、關于抽檢不合格項目的風險提示
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5月31日
附件下載:
- 合肥市蜀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公布2025年第12期食品監督抽檢信息(2025-04-18)
- 浙江省寧波市海曙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2025年第5期)(2025-04-18)
- 2025年江蘇省常州市天寧區食品安全抽檢信息發布(第三期)(2025-04-18)
- 太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025年第3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2025-04-18)
- 石家莊市井陘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公告(第1期)?(2025-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