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2024年第二批產品質量省級監督抽查情況
近日,陜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2024年第二批產品質量省級監督抽查情況。
一、基本情況
(一)監督抽查概況。本次抽查產品為兒童及嬰幼兒服裝、國旗、西服與大衣、塑料購物袋、工業硫磺、溶解乙炔、工業氫氧化鈉、液體無水氨、工業硫酸、工業用甲醇、人造板、硅酸鹽水泥熟料、建筑用鋼化玻璃、絕熱用擠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絕熱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建筑防水卷材、建筑用金屬面絕熱夾芯板、復肥、鉀肥、磷肥、有機肥料、配電板、電力電纜、聚氯乙烯絕緣電纜電線、水泥包裝袋、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瓶、液化石油氣等27種產品。共抽查檢驗了454家企業生產、銷售的603批次產品,發現不合格產品34批次,包括兒童及嬰幼兒服裝3批次、國旗1批次、西服與大衣1批次、塑料購物袋10批次、人造板4批次、建筑用鋼化玻璃2批次、復肥2批次、鉀肥1批次、磷肥1批次、液化石油氣9批次。
(二)跟蹤抽查情況。本次跟蹤抽查到上次抽查不合格企業26家,其中有3家企業的產品仍不合格。
二、抽查結果分析
(一)兒童及嬰幼兒服裝。在西安、寶雞、咸陽、銅川、渭南、漢中、安康、商洛、楊凌等地區流通領域抽查了21家企業銷售的30批次產品。抽查發現3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繩帶、耐久性標簽縫制位置。
(二)國旗。在西安、咸陽等地區流通領域抽查了5家企業銷售的10批次產品。抽查發現1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耐洗色牢度。
(三)西服與大衣。在西安、寶雞、咸陽、銅川、渭南、漢中、安康、商洛、楊凌等地區生產及流通領域抽查了14家企業生產銷售的20批次產品。抽查發現1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纖維含量。
(四)塑料購物袋。在西安、寶雞、咸陽、渭南、楊凌等地區流通領域抽查了16家企業銷售的35批次產品。抽查發現10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最小厚度。
(五)工業硫磺。在寶雞、咸陽、渭南、榆林等地區生產領域抽查了12家企業生產的12批次產品,未發現不合格。
(六)溶解乙炔。在咸陽、渭南、延安、榆林等地區生產領域抽查了12家企業生產的12批次產品,未發現不合格。
(七)工業氫氧化鈉。在榆林地區生產領域抽查了1家企業生產的1批次產品,未發現不合格。
(八)液體無水氨。在咸陽、榆林等地區生產領域抽查了5家企業生產的5批次產品,未發現不合格。
(九)工業硫酸。在寶雞、渭南、漢中、商洛等地區生產領域抽查了9家企業生產的9批次產品,未發現不合格。
(十)工業用甲醇。在寶雞、咸陽、渭南、延安、榆林、韓城等地區生產領域抽查了11家企業生產的11批次產品,未發現不合格。
(十一)人造板。在西安、寶雞、咸陽等地區生產及流通領域抽查了30家企業生產銷售的30批次產品。抽查發現4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內結合強度、表面耐香煙灼燒。
(十二)硅酸鹽水泥熟料。在寶雞、咸陽、銅川、渭南、漢中、安康、商洛、韓城等地區生產領域抽查了30家企業生產的45批次產品,未發現不合格。
(十三)建筑用鋼化玻璃。在西安、寶雞、咸陽、銅川、渭南、延安、榆林、漢中、安康等地區生產領域抽查了40家企業生產的40批次產品。抽查發現2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厚度、表面應力、碎片狀態。
(十四)絕熱用擠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在西安、咸陽等地區生產領域抽查了7家企業生產的10批次產品,未發現不合格。
(十五)絕熱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在西安、寶雞、咸陽、漢中、安康等地區生產領域抽查了11家企業生產的15批次產品,未發現不合格。
(十六)建筑防水卷材。在西安、咸陽、渭南等地區生產領域抽查了14家企業生產的25批次產品,未發現不合格。
(十七)建筑用金屬面絕熱夾芯板。在咸陽地區生產領域抽查了2家企業生產的4批次產品,未發現不合格。
(十八)復肥。在西安、寶雞、咸陽、渭南、榆林、漢中、安康、商洛、楊凌等地區生產及流通領域抽查了32家企業生產銷售的40批次產品。抽查發現2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氯離子。
(十九)鉀肥。在西安、寶雞、咸陽、渭南、漢中、楊凌等地區生產及流通領域抽查了8家企業生產銷售的10批次產品。抽查發現1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游離酸的質量分數。
(二十)磷肥。在寶雞、漢中等地區生產領域抽查了6家企業生產的10批次產品。抽查發現1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總汞。
(二十一)有機肥料。在西安、寶雞、咸陽、延安、漢中、安康、商洛、楊凌等地區生產領域抽查了15家企業生產的16批次產品,未發現不合格。
(二十二)配電板。在西安、咸陽、渭南等地區生產領域抽查了33家企業生產的33批次產品,未發現不合格。
(二十三)電力電纜。在西安、咸陽、銅川、渭南、漢中、楊凌等地區生產領域抽查了26家企業生產的35批次產品,未發現不合格。
(二十四)聚氯乙烯絕緣電纜電線。在西安、寶雞、咸陽、銅川、渭南、漢中、安康、商洛等地區生產領域抽查了28家企業生產的40批次產品,未發現不合格。
(二十五)水泥包裝袋。在寶雞、渭南、商洛等地區生產領域抽查了4家企業生產的25批次產品,未發現不合格。
(二十六)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瓶。在西安、寶雞、咸陽、渭南、楊凌等地區生產領域抽查了22家企業生產的40批次產品,未發現不合格。
(二十七)液化石油氣。在西安、寶雞、咸陽、銅川、渭南、延安、榆林、漢中、安康、商洛、楊凌、韓城等地區生產及流通領域抽查了40家企業生產銷售的40批次產品。抽查發現9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銅片腐蝕、組分、總硫含量。
三、有關要求
針對本次產品質量省級監督抽查發現的問題,各地相關市場監管部門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要求,迅速組織做好監督抽查結果處理工作,并及時將處理情況錄入陜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信息系統。對不合格產品,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嚴禁生產銷售;對不合格產品生產銷售單位,要明確整改要求,嚴格督促落實整改措施,及時組織復查,并實施跟蹤抽查和重點監管。對拒絕接受監督抽查的、連續兩次抽查不合格的、涉嫌假冒的、無證生產的,要通過現場檢查、詢問情況、查閱合同發票等方式調查取證,查清違法事實,從嚴從快從重處置。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要督促抽查不合格生產銷售單位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按要求配備質量安全總監和質量安全員,建立符合本單位實際的質量安全風險清單,落實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制度。省局將加強抽查結果處置情況的跟蹤督辦,并視情通報。
2024年第二批產品質量省級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及企業名單
2024年第二批產品質量省級監督抽查連續兩次抽查不合格企業名單
近日,陜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2024年第二批產品質量省級監督抽查情況。
一、基本情況
(一)監督抽查概況。本次抽查產品為兒童及嬰幼兒服裝、國旗、西服與大衣、塑料購物袋、工業硫磺、溶解乙炔、工業氫氧化鈉、液體無水氨、工業硫酸、工業用甲醇、人造板、硅酸鹽水泥熟料、建筑用鋼化玻璃、絕熱用擠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絕熱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建筑防水卷材、建筑用金屬面絕熱夾芯板、復肥、鉀肥、磷肥、有機肥料、配電板、電力電纜、聚氯乙烯絕緣電纜電線、水泥包裝袋、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瓶、液化石油氣等27種產品。共抽查檢驗了454家企業生產、銷售的603批次產品,發現不合格產品34批次,包括兒童及嬰幼兒服裝3批次、國旗1批次、西服與大衣1批次、塑料購物袋10批次、人造板4批次、建筑用鋼化玻璃2批次、復肥2批次、鉀肥1批次、磷肥1批次、液化石油氣9批次。
(二)跟蹤抽查情況。本次跟蹤抽查到上次抽查不合格企業26家,其中有3家企業的產品仍不合格。
二、抽查結果分析
(一)兒童及嬰幼兒服裝。在西安、寶雞、咸陽、銅川、渭南、漢中、安康、商洛、楊凌等地區流通領域抽查了21家企業銷售的30批次產品。抽查發現3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繩帶、耐久性標簽縫制位置。
(二)國旗。在西安、咸陽等地區流通領域抽查了5家企業銷售的10批次產品。抽查發現1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耐洗色牢度。
(三)西服與大衣。在西安、寶雞、咸陽、銅川、渭南、漢中、安康、商洛、楊凌等地區生產及流通領域抽查了14家企業生產銷售的20批次產品。抽查發現1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纖維含量。
(四)塑料購物袋。在西安、寶雞、咸陽、渭南、楊凌等地區流通領域抽查了16家企業銷售的35批次產品。抽查發現10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最小厚度。
(五)工業硫磺。在寶雞、咸陽、渭南、榆林等地區生產領域抽查了12家企業生產的12批次產品,未發現不合格。
(六)溶解乙炔。在咸陽、渭南、延安、榆林等地區生產領域抽查了12家企業生產的12批次產品,未發現不合格。
(七)工業氫氧化鈉。在榆林地區生產領域抽查了1家企業生產的1批次產品,未發現不合格。
(八)液體無水氨。在咸陽、榆林等地區生產領域抽查了5家企業生產的5批次產品,未發現不合格。
(九)工業硫酸。在寶雞、渭南、漢中、商洛等地區生產領域抽查了9家企業生產的9批次產品,未發現不合格。
(十)工業用甲醇。在寶雞、咸陽、渭南、延安、榆林、韓城等地區生產領域抽查了11家企業生產的11批次產品,未發現不合格。
(十一)人造板。在西安、寶雞、咸陽等地區生產及流通領域抽查了30家企業生產銷售的30批次產品。抽查發現4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內結合強度、表面耐香煙灼燒。
(十二)硅酸鹽水泥熟料。在寶雞、咸陽、銅川、渭南、漢中、安康、商洛、韓城等地區生產領域抽查了30家企業生產的45批次產品,未發現不合格。
(十三)建筑用鋼化玻璃。在西安、寶雞、咸陽、銅川、渭南、延安、榆林、漢中、安康等地區生產領域抽查了40家企業生產的40批次產品。抽查發現2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厚度、表面應力、碎片狀態。
(十四)絕熱用擠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在西安、咸陽等地區生產領域抽查了7家企業生產的10批次產品,未發現不合格。
(十五)絕熱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在西安、寶雞、咸陽、漢中、安康等地區生產領域抽查了11家企業生產的15批次產品,未發現不合格。
(十六)建筑防水卷材。在西安、咸陽、渭南等地區生產領域抽查了14家企業生產的25批次產品,未發現不合格。
(十七)建筑用金屬面絕熱夾芯板。在咸陽地區生產領域抽查了2家企業生產的4批次產品,未發現不合格。
(十八)復肥。在西安、寶雞、咸陽、渭南、榆林、漢中、安康、商洛、楊凌等地區生產及流通領域抽查了32家企業生產銷售的40批次產品。抽查發現2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氯離子。
(十九)鉀肥。在西安、寶雞、咸陽、渭南、漢中、楊凌等地區生產及流通領域抽查了8家企業生產銷售的10批次產品。抽查發現1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游離酸的質量分數。
(二十)磷肥。在寶雞、漢中等地區生產領域抽查了6家企業生產的10批次產品。抽查發現1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總汞。
(二十一)有機肥料。在西安、寶雞、咸陽、延安、漢中、安康、商洛、楊凌等地區生產領域抽查了15家企業生產的16批次產品,未發現不合格。
(二十二)配電板。在西安、咸陽、渭南等地區生產領域抽查了33家企業生產的33批次產品,未發現不合格。
(二十三)電力電纜。在西安、咸陽、銅川、渭南、漢中、楊凌等地區生產領域抽查了26家企業生產的35批次產品,未發現不合格。
(二十四)聚氯乙烯絕緣電纜電線。在西安、寶雞、咸陽、銅川、渭南、漢中、安康、商洛等地區生產領域抽查了28家企業生產的40批次產品,未發現不合格。
(二十五)水泥包裝袋。在寶雞、渭南、商洛等地區生產領域抽查了4家企業生產的25批次產品,未發現不合格。
(二十六)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瓶。在西安、寶雞、咸陽、渭南、楊凌等地區生產領域抽查了22家企業生產的40批次產品,未發現不合格。
(二十七)液化石油氣。在西安、寶雞、咸陽、銅川、渭南、延安、榆林、漢中、安康、商洛、楊凌、韓城等地區生產及流通領域抽查了40家企業生產銷售的40批次產品。抽查發現9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銅片腐蝕、組分、總硫含量。
三、有關要求
針對本次產品質量省級監督抽查發現的問題,各地相關市場監管部門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要求,迅速組織做好監督抽查結果處理工作,并及時將處理情況錄入陜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信息系統。對不合格產品,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嚴禁生產銷售;對不合格產品生產銷售單位,要明確整改要求,嚴格督促落實整改措施,及時組織復查,并實施跟蹤抽查和重點監管。對拒絕接受監督抽查的、連續兩次抽查不合格的、涉嫌假冒的、無證生產的,要通過現場檢查、詢問情況、查閱合同發票等方式調查取證,查清違法事實,從嚴從快從重處置。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要督促抽查不合格生產銷售單位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按要求配備質量安全總監和質量安全員,建立符合本單位實際的質量安全風險清單,落實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制度。省局將加強抽查結果處置情況的跟蹤督辦,并視情通報。
2024年第二批產品質量省級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及企業名單
2024年第二批產品質量省級監督抽查連續兩次抽查不合格企業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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