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大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2023年電子電器類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結果的通報
大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2023年電子電器類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結果的通報
各縣(區)市場監管局、開發區分局:
按照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印發《全國重點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目錄(2023年版)》的通知(國市監質監發〔2023〕5號)、大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023年全市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要點》(同市監質監函〔2023〕130號)等文件精神相關要求,切實做好我市相關產品監督抽查,市局組織對皮膚及毛發護理器具(帶電加熱元件)、移動電源、燈具燈座、電餅鐺、電水壺、電飯鍋、飲水機、料理機、榨汁機、豆漿機、延長線插座、固定式插座、固定式開關等11種產品開展了2023年電子電器類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工作,現將監督抽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本次抽查任務由大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承擔。共抽查了51家經銷企業的80批次產品(詳見附件)。發現不合格產品11批次,不合格發現率為13.8%。
二、抽查結果分析
(一)電餅鐺。本次共抽查4家經銷企業的4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標志和說明、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輸入功率和電流、工作溫度下的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穩定性和機械危險、結構、內部布線、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接地措施、螺釘和連接、耐熱和耐燃等11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全部合格。
(二)電水壺、電飯鍋、飲水機。本次共抽查6家經銷企業的6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標志和說明、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輸入功率和電流、工作溫度下的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穩定性和機械危險、機械強度、結構、內部布線、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接地措施等10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1批次產品發現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發現率為16.7%,不合格項目為輸入功率和電流、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經技術機構分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為:一是部分企業對產品標準不了解,產品結構設計不合理,產品質量把控不嚴;二是相關生產企業未按照3C認證時送檢的樣機結構和關鍵元器件進行生產,后期擅自改變了產品結構和關鍵元器件;三是相關生產單位對發熱管元器件的采購質量把關不嚴,未考慮其對整機的符合性。
(三)料理機、榨汁機、豆漿機。本次共抽查5家經銷企業的5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標志和說明、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輸入功率和電流、工作溫度下的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機械強度、內部布線、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接地措施等8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2批次產品發現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發現率為40.0%,不合格項目為標志和說明。經技術機構分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相關生產單位不熟悉標準的具體要求,缺少器具銘牌型號等信息,缺少相關電氣參數,一旦用戶誤操作,容易引發觸電、機械危險等傷害事故。
(四)皮膚及毛發護理器具。本次共抽查8家經銷企業的9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對觸電及帶電部件的防護、發熱、工作溫度下的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耐潮濕、機械強度、接地措施等6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全部合格。
(五)移動電源。本次共抽查9家經銷企業的11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常溫下的有效輸出容量、轉換效率、短路保護、整機電氣安全等8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5批次產品發現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發現率為45.5%,不合格項目為常溫下的有效輸出容量、轉換效率。經技術機構分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相關單位對產品設計不夠重視,或者使用了較為廉價電子元器件,導致產品轉換效率參數不達標,或虛標移動電源輸出容量等問題。
(六)插頭插座。本次共抽查19家經銷企業的23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尺寸檢查、防觸電保護、接地措施、結構、防潮、絕緣電阻和電氣強度、溫升、拔出插頭所需的力、彎曲試驗、耐熱、爬電距離、電氣間隙和通過密封膠的距離等11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3批次產品發現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發現率為13.0%,不合格項目為尺寸檢查、防觸電保護、結構。經技術機構分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相關單位對產品設計不夠重視,對產品標準的要求不熟悉。
(七)開關。本次共抽查11家經銷企業的11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防觸電保護、結構要求、耐老化、開關外殼提供的防護和防潮、絕緣電阻和電氣強度、溫升、機械強度、耐熱、爬電距離、電氣間隙和穿通密封膠距等8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全部合格。
(八)燈座。本次共抽查4家經銷企業的4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標準額定值、標記、接線端子、接地規定、結構、防潮性、絕緣電阻和介電強度、機械強度、螺釘、載流部件及連接件、爬電距離和電氣間隙、正常工作、一般耐熱性、耐熱、防火及防漏電起痕等13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全部合格。
(九)臺燈。本次共抽查6家經銷企業的6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標記、結構、外部接線和內部接線、接地規定、防觸電保護、絕緣電阻和電氣強度、爬電距離和電氣間隙、防塵和防水、耐熱、耐火和耐起痕等9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全部合格。
三、工作要求
針對本次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發現的問題,各縣(區)局要做好如下工作:
(一)強化抽查結果處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后處理暫行規定》等規定,做好監督抽查結果處理工作。對不合格產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嚴禁企業出廠銷售。對不合格企業,進一步明確整改要求,督促落實整改措施,及時組織復查。對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將嚴重違法失信企業納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
(二)督促落實主體責任。將本次抽查不合格產品情況通報當地政府及相關部門。要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業依法落實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引導企業嚴格按照標準組織生產,保障產品質量安全。
(三)加強質量技術幫扶。組織有關行業組織和技術機構,幫助企業深入查找原因,提出改進措施和解決方案,促進行業質量水平提高。
(四)要明確專人負責。完善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相關企業后處理反饋機制,將后處理情況按規定時限報市局產品質量監管處。
附件:
大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0日
合格產品信息
不合格產品信息
大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2023年電子電器類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結果的通報
各縣(區)市場監管局、開發區分局:
按照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印發《全國重點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目錄(2023年版)》的通知(國市監質監發〔2023〕5號)、大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023年全市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要點》(同市監質監函〔2023〕130號)等文件精神相關要求,切實做好我市相關產品監督抽查,市局組織對皮膚及毛發護理器具(帶電加熱元件)、移動電源、燈具燈座、電餅鐺、電水壺、電飯鍋、飲水機、料理機、榨汁機、豆漿機、延長線插座、固定式插座、固定式開關等11種產品開展了2023年電子電器類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工作,現將監督抽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本次抽查任務由大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承擔。共抽查了51家經銷企業的80批次產品(詳見附件)。發現不合格產品11批次,不合格發現率為13.8%。
二、抽查結果分析
(一)電餅鐺。本次共抽查4家經銷企業的4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標志和說明、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輸入功率和電流、工作溫度下的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穩定性和機械危險、結構、內部布線、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接地措施、螺釘和連接、耐熱和耐燃等11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全部合格。
(二)電水壺、電飯鍋、飲水機。本次共抽查6家經銷企業的6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標志和說明、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輸入功率和電流、工作溫度下的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穩定性和機械危險、機械強度、結構、內部布線、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接地措施等10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1批次產品發現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發現率為16.7%,不合格項目為輸入功率和電流、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經技術機構分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為:一是部分企業對產品標準不了解,產品結構設計不合理,產品質量把控不嚴;二是相關生產企業未按照3C認證時送檢的樣機結構和關鍵元器件進行生產,后期擅自改變了產品結構和關鍵元器件;三是相關生產單位對發熱管元器件的采購質量把關不嚴,未考慮其對整機的符合性。
(三)料理機、榨汁機、豆漿機。本次共抽查5家經銷企業的5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標志和說明、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輸入功率和電流、工作溫度下的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機械強度、內部布線、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接地措施等8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2批次產品發現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發現率為40.0%,不合格項目為標志和說明。經技術機構分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相關生產單位不熟悉標準的具體要求,缺少器具銘牌型號等信息,缺少相關電氣參數,一旦用戶誤操作,容易引發觸電、機械危險等傷害事故。
(四)皮膚及毛發護理器具。本次共抽查8家經銷企業的9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對觸電及帶電部件的防護、發熱、工作溫度下的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耐潮濕、機械強度、接地措施等6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全部合格。
(五)移動電源。本次共抽查9家經銷企業的11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常溫下的有效輸出容量、轉換效率、短路保護、整機電氣安全等8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5批次產品發現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發現率為45.5%,不合格項目為常溫下的有效輸出容量、轉換效率。經技術機構分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相關單位對產品設計不夠重視,或者使用了較為廉價電子元器件,導致產品轉換效率參數不達標,或虛標移動電源輸出容量等問題。
(六)插頭插座。本次共抽查19家經銷企業的23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尺寸檢查、防觸電保護、接地措施、結構、防潮、絕緣電阻和電氣強度、溫升、拔出插頭所需的力、彎曲試驗、耐熱、爬電距離、電氣間隙和通過密封膠的距離等11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3批次產品發現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發現率為13.0%,不合格項目為尺寸檢查、防觸電保護、結構。經技術機構分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相關單位對產品設計不夠重視,對產品標準的要求不熟悉。
(七)開關。本次共抽查11家經銷企業的11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防觸電保護、結構要求、耐老化、開關外殼提供的防護和防潮、絕緣電阻和電氣強度、溫升、機械強度、耐熱、爬電距離、電氣間隙和穿通密封膠距等8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全部合格。
(八)燈座。本次共抽查4家經銷企業的4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標準額定值、標記、接線端子、接地規定、結構、防潮性、絕緣電阻和介電強度、機械強度、螺釘、載流部件及連接件、爬電距離和電氣間隙、正常工作、一般耐熱性、耐熱、防火及防漏電起痕等13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全部合格。
(九)臺燈。本次共抽查6家經銷企業的6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標記、結構、外部接線和內部接線、接地規定、防觸電保護、絕緣電阻和電氣強度、爬電距離和電氣間隙、防塵和防水、耐熱、耐火和耐起痕等9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全部合格。
三、工作要求
針對本次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發現的問題,各縣(區)局要做好如下工作:
(一)強化抽查結果處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后處理暫行規定》等規定,做好監督抽查結果處理工作。對不合格產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嚴禁企業出廠銷售。對不合格企業,進一步明確整改要求,督促落實整改措施,及時組織復查。對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將嚴重違法失信企業納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
(二)督促落實主體責任。將本次抽查不合格產品情況通報當地政府及相關部門。要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業依法落實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引導企業嚴格按照標準組織生產,保障產品質量安全。
(三)加強質量技術幫扶。組織有關行業組織和技術機構,幫助企業深入查找原因,提出改進措施和解決方案,促進行業質量水平提高。
(四)要明確專人負責。完善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相關企業后處理反饋機制,將后處理情況按規定時限報市局產品質量監管處。
附件:
大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0日
合格產品信息
不合格產品信息
- 合肥市蜀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公布2025年第12期食品監督抽檢信息(2025-04-18)
- 浙江省寧波市海曙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2025年第5期)(2025-04-18)
- 2025年江蘇省常州市天寧區食品安全抽檢信息發布(第三期)(2025-04-18)
- 太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025年第3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2025-04-18)
- 石家莊市井陘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公告(第1期)?(2025-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