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2023年燃氣灶具等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情況
據大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消息,近期,大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開展了燃氣灶具、燃氣軟管(橡膠、塑料軟管和波紋軟管)等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抽查情況如下:
一、抽查總體情況
本次共抽查燃氣灶具、燃氣軟管(橡膠、塑料軟管和波紋軟管)等29種產品201批次。其中抽查生產領域14家16批次,抽查流通領域166家185批次。經檢驗,生產領域5家5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發現率31.3%,流通領域20家21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發現率為11.4%。
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統計表
二、抽查結果分析
(一)燃氣灶具。本次監督抽查依據GB16410-2020《家用燃氣灶具》等國家標準及有關要求,對產品的氣密性、熱負荷、離焰、熄火、回火、干煙氣中CO 濃度(α=1,體積分數)(室內型)、溫升、耐熱沖擊、耐重力沖擊、燃氣導管、熄火保護裝置等項目進行了檢驗。本次抽查發現的質量問題是熄火保護裝置項目不合格。
(二)燃氣軟管(橡膠、塑料軟管和波紋軟管)。本次監督抽查依據GB 29993-2013《家用燃氣用橡膠和塑料軟管及軟管組合件技術條件和評價方法》等國家標準及有關要求,對產品的外觀、結構與尺寸、標志耐擦性、軟管氣密性、軟管耐壓性、軟管抗拉性、包覆層耐液體性、包覆層阻燃性等項目進行了檢驗。本次抽查發現的質量問題是結構與尺寸項目不合格。
(三)液化石油氣調壓閥。本次監督抽查依據GB35844-2018《瓶裝液化石油氣調壓器》等國家標準及有關要求,對產品的氣口連接和尺寸(手輪外徑、手輪寬度)、出氣口連接和尺寸(軟管連接接頭外徑)、過流切斷安全裝置、氣密性、關閉壓力、出口壓力等項目進行了檢驗。本次抽查發現的質量問題是關閉壓力、出口壓力項目不合格。
(四)可燃氣體探測器。本次監督抽查依據GB15322.2-2019《可燃氣體探測器第2部分:家用可燃氣體探測器》等國家標準及有關要求,對產品的一般要求、量程指示偏差、響應時間、預熱期間報警、電壓波動、報警動作值、靜電放電抗擾度試驗、電快速瞬變脈沖群抗擾度試驗、報警重復性、浪涌(沖擊)抗擾度試驗、高溫(運行)試驗、低溫(運行)試驗、恒定濕熱(運行)試驗等項目進行了檢驗。本次抽查發現的質量問題是一般要求、報警動作值、方位、報警重復性、高溫(運行)試驗項目不合格。
(五)電飯煲。本次監督抽查依據GB4706.1-2005《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4706.19-2008《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 液體加熱器的特殊要求》對產品的分類、標志和說明、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輸入功率和電流、發熱、內部布線、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外部導線用接線端子等項目進行了檢驗。本次抽查發現的質量問題是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項目不合格。
(六)電風扇。本次監督抽查依據GB4706.1-2005《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4706.27-2008《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第2部分:風扇的特殊要求》對產品的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輸入功率和電流、發熱、工作溫度下的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瞬態過電壓、耐潮濕、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穩定性和機械危險、機械強度、結構、內部布線、元件、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外部導線用 接線端子、接地措施、螺釘和連接、耐熱、耐燃、電氣間隙、爬電距離和固體絕緣、非正常工作、端子騷擾電壓、騷擾功率、噪聲限值等23個項目進行了檢驗。本次抽查發現的質量問題是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項目不合格。
(七)電暖器。本次監督抽查依據GB4706.1-2005《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4706.23-2007《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第2部分:室內加熱器的特殊要求》對產品的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輸入功率和電流、發熱、工作溫度下的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耐潮濕、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非正常工作、穩定性和機械危險、機械強度、結構、內部布線、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外部導線用接線端子、接地措施、螺釘和連接、電氣間隙、爬電距離和固體絕緣等項目進行了檢驗。本次抽查未發現有產品不符合標準規定。
(八)電熱毯。本次監督抽查依據GB4706.8-2008《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 電熱毯、電熱墊及類似柔性發熱器具的特殊要求》對產品的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輸入功率和電流、耐潮濕、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機械強度、結構、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電氣間隙、爬電距離和固體絕緣、非正常工作等項目進行了檢驗。本次抽查發現的質量問題是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輸入功率和電流項目不合格。
(九)電水壺。本次監督抽查依據GB4706.1-2005《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19-2008《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 液體加熱器的特殊要求》對產品的標志和說明、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輸入功率和電流、發熱、工作溫度下的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瞬態過電壓、耐潮濕、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等項目進行了檢驗。本次抽查發現的質量問題是輸入功率和電流項目不合格。
(十)兒童電動玩具。本次監督抽查依據GB19865-2005《電玩具的安全》等國家標準及有關要求,對產品的標識的清晰耐用性能檢驗、輸入功率、發熱和非正常工作、耐潮濕、機械強度、結構、軟線和電線的保護、工作溫度下的電氣強度、室溫下的電氣強度等項目進行了檢驗。本次抽查未發現有產品不符合標準規定。
(十一)耳機。本次監督抽查依據GB8898-2011《音頻、視頻及類似電子設備安全要求》等國家標準及有關要求,對產品的標志和說明書、電氣間隙、爬電距離、端子、外接軟線、防電擊保護的結構要求、正常工作條件下的發熱、正常工作條件下的電擊危險、機械強度、故障條件:發熱、故障條件:電擊危險、元器件、絕緣要求、機械固定、機械危險、接線端子、控制器和極性標志、電源、物理特性、線材和接插件等項目進行了檢驗。本次抽查未發現有產品不符合標準規定。
(十二)電動工具。本次監督抽查依據GB/T3883.201-2017《手持式、可移式電動工具和園林工具的安全 第2部分:電鉆和沖擊電鉆的專用要求》、GB/T3883.1-2014《手持式、可移式電動工具和園林工具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等國家標準及有關要求,對產品的防止觸及帶電零件的保護、爬電距離、電氣間隙和絕緣穿通距離、耐熱性和阻燃性、機械危險、機械強度、結構、內部布線、發熱、螺釘與連接件、不正常操作等項目進行了檢驗。本次抽查未發現有產品不符合標準規定。
(十三)吸油煙機。本次監督抽查依據GB4706.28-2008《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吸油煙機的特殊要求》等國家標準及有關要求,對產品的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輸入功率和電流、發熱、工作溫度下的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穩定性和機械危險、機械強度、結構、內部布線、元件、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外部導線用接線端子、接地措施、電氣間隙、爬電距離和固體絕緣、螺釘和連接、耐熱、耐燃、噪聲、非正常工作、端子騷擾電壓、騷擾功率等項目進行了檢驗。本次抽查未發現有產品不符合標準規定。
(十四)家用和類似用途開關、插座和轉換器。本次監督抽查依據GB/T2099.1-2021《家用和類似用途插頭插座 第1部分:通用要求》等國家標準及有關要求,對產品的尺寸檢查、防觸電保護、接地措施、固定式插座的結構、插頭和移動式插座的結構、絕緣電阻和電氣強度、溫升、拔出插頭所需的力、耐熱、螺釘、載流部件的連接、爬電距離、電氣間隙和通過密封膠的距離、絕緣材料的耐非正常熱、耐燃、軟纜及其連接等項目進行了檢驗。本次抽查未發現有產品不符合標準規定。
(十五)家用和類似用途剩余電流動作斷路器。本次監督抽查依據GB/T16917.1-2014《家用和類似用途的帶過電流保護的剩余電流動作斷路器(RCBO)第1部分:一般規則》等國家標準及有關要求,對產品的電擊保護、溫升、耐異常發熱及耐燃性、螺釘、載流部件和連接的可靠性試驗、標志的耐久性試驗、連接外部銅導線的螺紋型接線端子的可靠性試驗、電氣間隙、爬電距離、介電性能和隔離能力、耐熱性等項目進行了檢驗。本次抽查未發現有產品不符合標準規定。
(十六)節能燈具。本次監督抽查依據GB 7000.1-2015《燈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與試驗》等國家標準及有關要求,對產品的結構、外部接線和內部接線、防觸電保護、絕緣電阻、電氣強度、防塵、防固體異物和防水等項目進行了檢驗。本次抽查未發現有產品不符合標準規定。
(十七)節水型花灑。本次監督抽查依據GB/T23447-2009《衛生潔具淋浴用花灑》等國家標準及有關要求,對產品的外觀質量、鍍層質量、機械強度、整體抗拉性能、旋轉連接性能、手持式花灑防虹吸性等項目進行了檢驗。本次抽查發現的質量問題是手持式花灑防虹吸性能項目不合格。
(十八)節水型坐便器。本次監督抽查依據GB/T6952-2015《衛生陶瓷》等國家標準及有關要求,對產品的外觀質量、最大允許變形、尺寸允許偏差、吸水率、便器用水量等5個項目進行了檢驗。本次抽查未發現有產品不符合標準規定。
(十九)車用潤滑油、發動機油。本次監督抽查依據GB 11121-2006《汽油機油》、GB 11122-2006《柴油機油》等國家標準及有關要求,對產品的低溫動力黏度、運動黏度、黏度指數、傾點、水分、泡沫性、蒸發損失、機械雜質、閃點、堿值、硫酸鹽灰分等項目進行了檢驗。本次抽查未發現有產品不符合標準規定。
(二十)車用尿素水溶液。本次監督抽查依據GB29518-2013《柴油發動機氮氧化物還原劑尿素水溶液(AUS32)》等國家標準及有關要求,對產品的尿素含量、密度、折光率、堿度、縮二脲、醛類、不溶物、磷酸鹽、鈣、鐵、銅、鋅、鉻、鎳、鋁、鎂、鈉、鉀、一致性確認、標識、標志等項目進行了檢驗。本次抽查發現的質量問題是尿素含量、密度和折光率項目不合格。
(二十一)機動車制動液。本次監督抽查依據GB12981-2012《機動車輛制動液》等國家標準及有關要求,對產品的外觀、運動黏度、平衡回流沸點、濕平衡回流沸點、pH值、液體穩定性、低溫流動性和外觀、蒸發性能、容水性、液體相容性、防銹性能等項目進行了檢驗。本次抽查未發現有產品不符合標準規定。
(二十二)機動車剎車片。本次監督抽查依據GB5763-2018《汽車用制動器襯片》等國家標準及有關要求,對產品的有害成分限量(鎘、六價鉻、鉛、汞)、摩擦性能、標志、包裝等項目進行了檢驗。本次抽查未發現有產品不符合標準規定。
(二十三)防凍液。本次監督抽查依據GB29743.1-2022《機動車冷卻液第1部分:燃油汽車發動機冷卻液》等國家標準及有關要求,對產品的顏色、氣味、密度、冰點、沸點、pH、水分、氯含量、對汽車有機涂料的影響、泡沫傾向等項目進行了檢驗。本次抽查未發現有產品不符合標準規定。
(二十四)電動自行車。本次監督抽查依據GB17761-2018《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等國家標準及有關要求,對產品的整車標志、車速限值、制動性能、整車質量、腳踏騎行能力、尺寸限值、結構、車速提示音、淋水涉水性能、車架/前叉組合件(車架/前叉組合件振動強度)、把立管和鞍管(把立管安全線)、把立管和鞍管(鞍管安全線)、反射器、照明和鳴號裝置(安裝)、電氣裝置、制動斷電功能、過流保護功能、充電器與蓄電池、防火性能、阻燃性能、使用說明書等項目進行了檢驗。本次抽查發現的質量問題是充電器與蓄電池項目不合格。
(二十五)電動自行車車用蓄電池。本次監督抽查依據T/ZJXDC001-2021《電動自行車用閥控式鉛酸蓄電池》等國家標準及有關要求,對產品的外觀、外形尺寸、2hr容量、大電流放電、重量比能量、快速充電能力、耐振動能力、過充電、外部短路、機械沖擊、不同溫度下的容量等項目進行了檢驗。本次抽查未發現有產品不符合標準規定。
(二十六)電動自行車充電器。本次監督抽查依據T/TCDZ 0001-2019《電動自行車用蓄電池充電器》、QB/T2947.1-2008《電動自行車用蓄電池及充電器 第1部分:密封鉛酸蓄電池及充電器》等國家標準及有關要求,對產品的QB/T2947.1-2008檢測項目: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輸入功率和電流、空載直流輸出電壓、工作溫度下的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過載保護、機械強度(沖擊試驗)、布線、輸入、輸出線及插頭;T/TCDZ 0001-2019檢測項目:輸入功率和電流(空載直流輸出電壓)、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機械強度(沖擊試驗)、結構、內部布線、元件、熔斷器、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耐熱和耐燃等項目進行了檢驗。本次抽查未發現有產品不符合標準規定。
(二十七)安全帽。本次監督抽查依據GB2811-2019《頭部防護安全帽》等國家標準及有關要求,對產品的帽箍、吸汗帶、下頦帶尺寸、帽殼、部件安裝、質量、帽舌、帽沿、佩戴高度、垂直間距、水平間距、帽殼內突出物、通氣孔、下頦帶強度、附件、沖擊吸收性能、耐穿刺性能、阻燃性能、側向剛性、耐低溫性能、耐極高溫性能、電絕緣性能、防靜電性能等項目進行了檢驗。本次抽查未發現有產品不符合標準規定。
(二十八)天然氣。本次監督抽查依據GB18047-2017《車用壓縮天然氣》、GB17820-2018《天然氣》等國家標準及有關要求,對產品的高位發熱量、總硫、二氧化碳、氧氣、水、氣味等項目進行了檢驗。本次抽查未發現有產品不符合標準規定。
(二十九)過度包裝。本次監督抽查依據GB23350-2021《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食品和化妝品》等國家標準及有關要求,對產品的包裝空隙率、包裝層數、混裝要求等項目進行了檢驗。本次抽查發現的質量問題是包裝空隙率、混裝要求項目不合格。
附件:
據大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消息,近期,大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開展了燃氣灶具、燃氣軟管(橡膠、塑料軟管和波紋軟管)等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抽查情況如下:
一、抽查總體情況
本次共抽查燃氣灶具、燃氣軟管(橡膠、塑料軟管和波紋軟管)等29種產品201批次。其中抽查生產領域14家16批次,抽查流通領域166家185批次。經檢驗,生產領域5家5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發現率31.3%,流通領域20家21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發現率為11.4%。
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統計表
二、抽查結果分析
(一)燃氣灶具。本次監督抽查依據GB16410-2020《家用燃氣灶具》等國家標準及有關要求,對產品的氣密性、熱負荷、離焰、熄火、回火、干煙氣中CO 濃度(α=1,體積分數)(室內型)、溫升、耐熱沖擊、耐重力沖擊、燃氣導管、熄火保護裝置等項目進行了檢驗。本次抽查發現的質量問題是熄火保護裝置項目不合格。
(二)燃氣軟管(橡膠、塑料軟管和波紋軟管)。本次監督抽查依據GB 29993-2013《家用燃氣用橡膠和塑料軟管及軟管組合件技術條件和評價方法》等國家標準及有關要求,對產品的外觀、結構與尺寸、標志耐擦性、軟管氣密性、軟管耐壓性、軟管抗拉性、包覆層耐液體性、包覆層阻燃性等項目進行了檢驗。本次抽查發現的質量問題是結構與尺寸項目不合格。
(三)液化石油氣調壓閥。本次監督抽查依據GB35844-2018《瓶裝液化石油氣調壓器》等國家標準及有關要求,對產品的氣口連接和尺寸(手輪外徑、手輪寬度)、出氣口連接和尺寸(軟管連接接頭外徑)、過流切斷安全裝置、氣密性、關閉壓力、出口壓力等項目進行了檢驗。本次抽查發現的質量問題是關閉壓力、出口壓力項目不合格。
(四)可燃氣體探測器。本次監督抽查依據GB15322.2-2019《可燃氣體探測器第2部分:家用可燃氣體探測器》等國家標準及有關要求,對產品的一般要求、量程指示偏差、響應時間、預熱期間報警、電壓波動、報警動作值、靜電放電抗擾度試驗、電快速瞬變脈沖群抗擾度試驗、報警重復性、浪涌(沖擊)抗擾度試驗、高溫(運行)試驗、低溫(運行)試驗、恒定濕熱(運行)試驗等項目進行了檢驗。本次抽查發現的質量問題是一般要求、報警動作值、方位、報警重復性、高溫(運行)試驗項目不合格。
(五)電飯煲。本次監督抽查依據GB4706.1-2005《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4706.19-2008《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 液體加熱器的特殊要求》對產品的分類、標志和說明、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輸入功率和電流、發熱、內部布線、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外部導線用接線端子等項目進行了檢驗。本次抽查發現的質量問題是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項目不合格。
(六)電風扇。本次監督抽查依據GB4706.1-2005《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4706.27-2008《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第2部分:風扇的特殊要求》對產品的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輸入功率和電流、發熱、工作溫度下的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瞬態過電壓、耐潮濕、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穩定性和機械危險、機械強度、結構、內部布線、元件、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外部導線用 接線端子、接地措施、螺釘和連接、耐熱、耐燃、電氣間隙、爬電距離和固體絕緣、非正常工作、端子騷擾電壓、騷擾功率、噪聲限值等23個項目進行了檢驗。本次抽查發現的質量問題是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項目不合格。
(七)電暖器。本次監督抽查依據GB4706.1-2005《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4706.23-2007《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第2部分:室內加熱器的特殊要求》對產品的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輸入功率和電流、發熱、工作溫度下的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耐潮濕、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非正常工作、穩定性和機械危險、機械強度、結構、內部布線、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外部導線用接線端子、接地措施、螺釘和連接、電氣間隙、爬電距離和固體絕緣等項目進行了檢驗。本次抽查未發現有產品不符合標準規定。
(八)電熱毯。本次監督抽查依據GB4706.8-2008《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 電熱毯、電熱墊及類似柔性發熱器具的特殊要求》對產品的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輸入功率和電流、耐潮濕、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機械強度、結構、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電氣間隙、爬電距離和固體絕緣、非正常工作等項目進行了檢驗。本次抽查發現的質量問題是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輸入功率和電流項目不合格。
(九)電水壺。本次監督抽查依據GB4706.1-2005《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19-2008《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 液體加熱器的特殊要求》對產品的標志和說明、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輸入功率和電流、發熱、工作溫度下的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瞬態過電壓、耐潮濕、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等項目進行了檢驗。本次抽查發現的質量問題是輸入功率和電流項目不合格。
(十)兒童電動玩具。本次監督抽查依據GB19865-2005《電玩具的安全》等國家標準及有關要求,對產品的標識的清晰耐用性能檢驗、輸入功率、發熱和非正常工作、耐潮濕、機械強度、結構、軟線和電線的保護、工作溫度下的電氣強度、室溫下的電氣強度等項目進行了檢驗。本次抽查未發現有產品不符合標準規定。
(十一)耳機。本次監督抽查依據GB8898-2011《音頻、視頻及類似電子設備安全要求》等國家標準及有關要求,對產品的標志和說明書、電氣間隙、爬電距離、端子、外接軟線、防電擊保護的結構要求、正常工作條件下的發熱、正常工作條件下的電擊危險、機械強度、故障條件:發熱、故障條件:電擊危險、元器件、絕緣要求、機械固定、機械危險、接線端子、控制器和極性標志、電源、物理特性、線材和接插件等項目進行了檢驗。本次抽查未發現有產品不符合標準規定。
(十二)電動工具。本次監督抽查依據GB/T3883.201-2017《手持式、可移式電動工具和園林工具的安全 第2部分:電鉆和沖擊電鉆的專用要求》、GB/T3883.1-2014《手持式、可移式電動工具和園林工具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等國家標準及有關要求,對產品的防止觸及帶電零件的保護、爬電距離、電氣間隙和絕緣穿通距離、耐熱性和阻燃性、機械危險、機械強度、結構、內部布線、發熱、螺釘與連接件、不正常操作等項目進行了檢驗。本次抽查未發現有產品不符合標準規定。
(十三)吸油煙機。本次監督抽查依據GB4706.28-2008《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吸油煙機的特殊要求》等國家標準及有關要求,對產品的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輸入功率和電流、發熱、工作溫度下的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穩定性和機械危險、機械強度、結構、內部布線、元件、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外部導線用接線端子、接地措施、電氣間隙、爬電距離和固體絕緣、螺釘和連接、耐熱、耐燃、噪聲、非正常工作、端子騷擾電壓、騷擾功率等項目進行了檢驗。本次抽查未發現有產品不符合標準規定。
(十四)家用和類似用途開關、插座和轉換器。本次監督抽查依據GB/T2099.1-2021《家用和類似用途插頭插座 第1部分:通用要求》等國家標準及有關要求,對產品的尺寸檢查、防觸電保護、接地措施、固定式插座的結構、插頭和移動式插座的結構、絕緣電阻和電氣強度、溫升、拔出插頭所需的力、耐熱、螺釘、載流部件的連接、爬電距離、電氣間隙和通過密封膠的距離、絕緣材料的耐非正常熱、耐燃、軟纜及其連接等項目進行了檢驗。本次抽查未發現有產品不符合標準規定。
(十五)家用和類似用途剩余電流動作斷路器。本次監督抽查依據GB/T16917.1-2014《家用和類似用途的帶過電流保護的剩余電流動作斷路器(RCBO)第1部分:一般規則》等國家標準及有關要求,對產品的電擊保護、溫升、耐異常發熱及耐燃性、螺釘、載流部件和連接的可靠性試驗、標志的耐久性試驗、連接外部銅導線的螺紋型接線端子的可靠性試驗、電氣間隙、爬電距離、介電性能和隔離能力、耐熱性等項目進行了檢驗。本次抽查未發現有產品不符合標準規定。
(十六)節能燈具。本次監督抽查依據GB 7000.1-2015《燈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與試驗》等國家標準及有關要求,對產品的結構、外部接線和內部接線、防觸電保護、絕緣電阻、電氣強度、防塵、防固體異物和防水等項目進行了檢驗。本次抽查未發現有產品不符合標準規定。
(十七)節水型花灑。本次監督抽查依據GB/T23447-2009《衛生潔具淋浴用花灑》等國家標準及有關要求,對產品的外觀質量、鍍層質量、機械強度、整體抗拉性能、旋轉連接性能、手持式花灑防虹吸性等項目進行了檢驗。本次抽查發現的質量問題是手持式花灑防虹吸性能項目不合格。
(十八)節水型坐便器。本次監督抽查依據GB/T6952-2015《衛生陶瓷》等國家標準及有關要求,對產品的外觀質量、最大允許變形、尺寸允許偏差、吸水率、便器用水量等5個項目進行了檢驗。本次抽查未發現有產品不符合標準規定。
(十九)車用潤滑油、發動機油。本次監督抽查依據GB 11121-2006《汽油機油》、GB 11122-2006《柴油機油》等國家標準及有關要求,對產品的低溫動力黏度、運動黏度、黏度指數、傾點、水分、泡沫性、蒸發損失、機械雜質、閃點、堿值、硫酸鹽灰分等項目進行了檢驗。本次抽查未發現有產品不符合標準規定。
(二十)車用尿素水溶液。本次監督抽查依據GB29518-2013《柴油發動機氮氧化物還原劑尿素水溶液(AUS32)》等國家標準及有關要求,對產品的尿素含量、密度、折光率、堿度、縮二脲、醛類、不溶物、磷酸鹽、鈣、鐵、銅、鋅、鉻、鎳、鋁、鎂、鈉、鉀、一致性確認、標識、標志等項目進行了檢驗。本次抽查發現的質量問題是尿素含量、密度和折光率項目不合格。
(二十一)機動車制動液。本次監督抽查依據GB12981-2012《機動車輛制動液》等國家標準及有關要求,對產品的外觀、運動黏度、平衡回流沸點、濕平衡回流沸點、pH值、液體穩定性、低溫流動性和外觀、蒸發性能、容水性、液體相容性、防銹性能等項目進行了檢驗。本次抽查未發現有產品不符合標準規定。
(二十二)機動車剎車片。本次監督抽查依據GB5763-2018《汽車用制動器襯片》等國家標準及有關要求,對產品的有害成分限量(鎘、六價鉻、鉛、汞)、摩擦性能、標志、包裝等項目進行了檢驗。本次抽查未發現有產品不符合標準規定。
(二十三)防凍液。本次監督抽查依據GB29743.1-2022《機動車冷卻液第1部分:燃油汽車發動機冷卻液》等國家標準及有關要求,對產品的顏色、氣味、密度、冰點、沸點、pH、水分、氯含量、對汽車有機涂料的影響、泡沫傾向等項目進行了檢驗。本次抽查未發現有產品不符合標準規定。
(二十四)電動自行車。本次監督抽查依據GB17761-2018《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等國家標準及有關要求,對產品的整車標志、車速限值、制動性能、整車質量、腳踏騎行能力、尺寸限值、結構、車速提示音、淋水涉水性能、車架/前叉組合件(車架/前叉組合件振動強度)、把立管和鞍管(把立管安全線)、把立管和鞍管(鞍管安全線)、反射器、照明和鳴號裝置(安裝)、電氣裝置、制動斷電功能、過流保護功能、充電器與蓄電池、防火性能、阻燃性能、使用說明書等項目進行了檢驗。本次抽查發現的質量問題是充電器與蓄電池項目不合格。
(二十五)電動自行車車用蓄電池。本次監督抽查依據T/ZJXDC001-2021《電動自行車用閥控式鉛酸蓄電池》等國家標準及有關要求,對產品的外觀、外形尺寸、2hr容量、大電流放電、重量比能量、快速充電能力、耐振動能力、過充電、外部短路、機械沖擊、不同溫度下的容量等項目進行了檢驗。本次抽查未發現有產品不符合標準規定。
(二十六)電動自行車充電器。本次監督抽查依據T/TCDZ 0001-2019《電動自行車用蓄電池充電器》、QB/T2947.1-2008《電動自行車用蓄電池及充電器 第1部分:密封鉛酸蓄電池及充電器》等國家標準及有關要求,對產品的QB/T2947.1-2008檢測項目: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輸入功率和電流、空載直流輸出電壓、工作溫度下的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過載保護、機械強度(沖擊試驗)、布線、輸入、輸出線及插頭;T/TCDZ 0001-2019檢測項目:輸入功率和電流(空載直流輸出電壓)、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機械強度(沖擊試驗)、結構、內部布線、元件、熔斷器、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耐熱和耐燃等項目進行了檢驗。本次抽查未發現有產品不符合標準規定。
(二十七)安全帽。本次監督抽查依據GB2811-2019《頭部防護安全帽》等國家標準及有關要求,對產品的帽箍、吸汗帶、下頦帶尺寸、帽殼、部件安裝、質量、帽舌、帽沿、佩戴高度、垂直間距、水平間距、帽殼內突出物、通氣孔、下頦帶強度、附件、沖擊吸收性能、耐穿刺性能、阻燃性能、側向剛性、耐低溫性能、耐極高溫性能、電絕緣性能、防靜電性能等項目進行了檢驗。本次抽查未發現有產品不符合標準規定。
(二十八)天然氣。本次監督抽查依據GB18047-2017《車用壓縮天然氣》、GB17820-2018《天然氣》等國家標準及有關要求,對產品的高位發熱量、總硫、二氧化碳、氧氣、水、氣味等項目進行了檢驗。本次抽查未發現有產品不符合標準規定。
(二十九)過度包裝。本次監督抽查依據GB23350-2021《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食品和化妝品》等國家標準及有關要求,對產品的包裝空隙率、包裝層數、混裝要求等項目進行了檢驗。本次抽查發現的質量問題是包裝空隙率、混裝要求項目不合格。
附件:
- 合肥市蜀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公布2025年第12期食品監督抽檢信息(2025-04-18)
- 浙江省寧波市海曙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2025年第5期)(2025-04-18)
- 2025年江蘇省常州市天寧區食品安全抽檢信息發布(第三期)(2025-04-18)
- 太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025年第3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2025-04-18)
- 石家莊市井陘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公告(第1期)?(2025-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