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2023年商品煤等10種產品質量省級監督抽查情況
11月10日,陜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發布2023年商品煤等10種產品質量省級監督抽查情況。
一、基本情況
(一)抽查概況
本次抽查產品為商品煤、汽油機油、柴油機油、塑料購物袋、鉛酸蓄電池、電動自行車充電器、車用尿素水溶液、液化石油氣、危險化學品、危險化學品包裝物等10種產品。共抽查檢驗了267家企業的385批次產品,發現不合格產品19批次,包括商品煤3批次、汽油機油1批次、柴油機油2批次、電動自行車充電器2批次、車用尿素水溶液1批次、液化石油氣10批次。
(二)跟蹤抽查情況
本次跟蹤抽查到上次抽查不合格企業6家,其中有1家抽檢產品仍不合格。
二、抽查結果分析
(一)商品煤
本次在寶雞、咸陽、銅川、渭南、延安、榆林、韓城等地區生產及流通領域抽查了60家企業的60批次產品,發現不合格產品3批次,抽查不合格率為5%。重點對灰分、全硫、發熱量、磷含量、氯含量、砷含量、汞含量、氟含量等8個項目進行了檢驗。不合格項目涉及氟含量。經技術機構分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生產企業設施設備落后,無法進行精細化洗選加工;二是少數企業不重視質量問題,為降低成本減少工作環節、降低工藝水平,導致氟含量偏高。
(二)汽油機油
本次在西安、寶雞、咸陽、銅川、渭南、延安、榆林、漢中、安康、商洛等地區生產及流通領域抽查了16家企業生產的25批次產品,發現不合格產品1批次,抽查不合格率為4%。重點對閃點(開口)、傾點、泡沫性、運動黏度(100℃)、黏度指數、水分、機械雜質、蒸發損失、磷等9個項目進行了檢驗。不合格項目涉及磷。經技術機構分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油品中的添加劑含量超過限值。
(三)柴油機油
本次在西安、寶雞、咸陽、銅川、渭南、延安、榆林、漢中、安康、商洛、韓城、楊凌等地區生產及流通領域抽查了17家企業生產的25批次產品,發現不合格產品2批次,抽查不合格率為8%。重點對閃點(開口)、傾點、泡沫性、運動黏度(100℃)、黏度指數、水分、機械雜質、蒸發損失、磷等9個項目進行了檢驗。不合格項目涉及傾點、泡沫性、運動黏度(100℃)。經技術機構分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基礎油或者添加劑的質量不過關。
(四)塑料購物袋
本次在西安、寶雞、咸陽、銅川、渭南、延安、榆林、商洛等地區流通領域抽查了27家企業生產的46批次產品。重點對厚度極限偏差、厚度平均偏差、寬度極限偏差、長度極限偏差、感官要求、提吊試驗、跌落試驗、漏水性、封合強度、落鏢沖擊等10個項目進行了檢驗。未發現不合格產品。
(五)鉛酸蓄電池
本次在西安、寶雞、咸陽、銅川、延安等地區流通領域抽查了16家企業生產的41批次產品。重點對蓄電池型號、尺寸、端子尺寸、端子極性、氣密性、容量、充電接受能力等7個項目進行了檢驗。未發現不合格產品。
(六)電動自行車充電器
本次在西安、寶雞、咸陽、銅川、延安等地區流通領域抽查了15家企業生產的51批次產品,發現不合格產品2批次,抽查不合格率為3.92%。重點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輸入功率和電流、發熱、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充電器過載保護、機械強度、內部布線、接地措施、爬電距離、電氣間隙等10個項目進行了檢驗。不合格項目涉及機械強度。經技術機構分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充電器的外殼和內部零部件使用的材料質量不符合標準;二是制造過程中存在工藝缺陷或操作不當;三是充電器的設計不合理或不符合相關標準。
(七)車用尿素水溶液
本次在西安、寶雞、咸陽、銅川、渭南、延安、榆林、漢中、安康、商洛等地區生產及流通領域抽查了28家企業生產的35批次產品,發現不合格產品1批次,抽查不合格率為2.86%。重點對尿素含量、密度、折光率、堿度、縮二脲、醛類、不溶物、磷酸鹽、鈣、鐵、銅、鋅、鉻、鎳、鋁、鎂、鈉、鉀、一致性確認等19個項目進行了檢驗。不合格項目涉及尿素含量、折光率。經技術機構分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企業生產過程中質量控制不夠準確。
(八)液化石油氣
本次在西安、寶雞、咸陽、銅川、渭南、延安、榆林、漢中、安康、商洛等地區生產及流通領域抽查了37家企業的38批次產品,發現不合格產品10批次,抽查不合格率為26.32%。重點對二甲醚、銅片腐蝕、總硫含量、硫化氫、游離水、蒸發殘留物、蒸氣壓、密度、組分等9個項目進行了檢驗。不合格項目涉及銅片腐蝕、硫化氫、組分。經技術機構分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液化石油氣未進行脫硫處理或脫硫工藝存在欠缺;二是企業沒有定期對儲氣罐、液化氣鋼瓶進行殘液抽取;三是部分液化石油氣中被摻混了二甲醚等其它成分。
(九)危險化學品
本次在西安、咸陽、渭南、延安、榆林、漢中等地區生產領域抽查了43家企業生產的50批次產品。產品種類涉及工業硫酸、工業硫磺、工業用甲醇、溶解乙炔。其中,工業硫酸抽查產品10批次,重點對硫酸、灰分、鐵、砷、鉛、汞、透明度、色度等8個項目進行了檢驗;工業硫磺抽查產品10批次,重點對外觀、硫、水分、灰分、酸度、有機物的質量分數、鐵等7個項目進行了檢驗;工業用甲醇抽查產品10批次,重點對性狀、色度、密度、沸程、高錳酸鉀試驗、水混溶性試驗、水、酸或堿、羥基化合物、蒸發殘渣、硫酸洗滌試驗等11個項目進行了檢驗;溶解乙炔抽查產品20批次,重點對乙炔的體積分數、磷化氫和硫化氫試驗等2個項目進行了檢驗。未發現不合格產品。
(十)危險化學品包裝物
本次在西安、咸陽、渭南、榆林等地區生產領域抽查了8家企業生產的14批次產品。重點對氣密試驗、液壓實驗、跌落試驗、堆碼試驗、提梁(環)強度等5個項目進行了檢驗。未發現不合格產品。
三、工作要求
針對本次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中發現的問題,各地相關市場監管部門要做好如下工作。
(一)強化抽查結果處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做好監督抽查結果處理工作。依法查封、扣押監督抽查發現的不合格產品,責令不合格產品銷售企業停止銷售同一產品,全面清理、依法處置庫存不合格產品;責令不合格產品生產企業停止生產銷售同一產品,并明確整改要求,嚴格督促落實整改措施,及時組織復查;對連續兩次抽查不合格的企業,要開展約談。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將嚴重違法失信企業,依法納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結果處理情況要及時錄入陜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信息系統并報送省局。省局將強化跟蹤督辦,視情通報各地結果處理情況。
(二)督促落實主體責任。將本次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情況通報相關地方政府和部門,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不合格產品生產經營企業落實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嚴格按照標準依法組織生產銷售,保障產品質量安全。
(三)加強質量技術幫扶。組織有關行業組織和技術機構,幫助企業深入查找原因,提出改進措施和解決方案,促進行業質量水平提高。
商品煤等10種產品質量省級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及企業名單
商品煤等10種產品質量省級監督抽查連續兩次抽查不合格企業名單
11月10日,陜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發布2023年商品煤等10種產品質量省級監督抽查情況。
一、基本情況
(一)抽查概況
本次抽查產品為商品煤、汽油機油、柴油機油、塑料購物袋、鉛酸蓄電池、電動自行車充電器、車用尿素水溶液、液化石油氣、危險化學品、危險化學品包裝物等10種產品。共抽查檢驗了267家企業的385批次產品,發現不合格產品19批次,包括商品煤3批次、汽油機油1批次、柴油機油2批次、電動自行車充電器2批次、車用尿素水溶液1批次、液化石油氣10批次。
(二)跟蹤抽查情況
本次跟蹤抽查到上次抽查不合格企業6家,其中有1家抽檢產品仍不合格。
二、抽查結果分析
(一)商品煤
本次在寶雞、咸陽、銅川、渭南、延安、榆林、韓城等地區生產及流通領域抽查了60家企業的60批次產品,發現不合格產品3批次,抽查不合格率為5%。重點對灰分、全硫、發熱量、磷含量、氯含量、砷含量、汞含量、氟含量等8個項目進行了檢驗。不合格項目涉及氟含量。經技術機構分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生產企業設施設備落后,無法進行精細化洗選加工;二是少數企業不重視質量問題,為降低成本減少工作環節、降低工藝水平,導致氟含量偏高。
(二)汽油機油
本次在西安、寶雞、咸陽、銅川、渭南、延安、榆林、漢中、安康、商洛等地區生產及流通領域抽查了16家企業生產的25批次產品,發現不合格產品1批次,抽查不合格率為4%。重點對閃點(開口)、傾點、泡沫性、運動黏度(100℃)、黏度指數、水分、機械雜質、蒸發損失、磷等9個項目進行了檢驗。不合格項目涉及磷。經技術機構分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油品中的添加劑含量超過限值。
(三)柴油機油
本次在西安、寶雞、咸陽、銅川、渭南、延安、榆林、漢中、安康、商洛、韓城、楊凌等地區生產及流通領域抽查了17家企業生產的25批次產品,發現不合格產品2批次,抽查不合格率為8%。重點對閃點(開口)、傾點、泡沫性、運動黏度(100℃)、黏度指數、水分、機械雜質、蒸發損失、磷等9個項目進行了檢驗。不合格項目涉及傾點、泡沫性、運動黏度(100℃)。經技術機構分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基礎油或者添加劑的質量不過關。
(四)塑料購物袋
本次在西安、寶雞、咸陽、銅川、渭南、延安、榆林、商洛等地區流通領域抽查了27家企業生產的46批次產品。重點對厚度極限偏差、厚度平均偏差、寬度極限偏差、長度極限偏差、感官要求、提吊試驗、跌落試驗、漏水性、封合強度、落鏢沖擊等10個項目進行了檢驗。未發現不合格產品。
(五)鉛酸蓄電池
本次在西安、寶雞、咸陽、銅川、延安等地區流通領域抽查了16家企業生產的41批次產品。重點對蓄電池型號、尺寸、端子尺寸、端子極性、氣密性、容量、充電接受能力等7個項目進行了檢驗。未發現不合格產品。
(六)電動自行車充電器
本次在西安、寶雞、咸陽、銅川、延安等地區流通領域抽查了15家企業生產的51批次產品,發現不合格產品2批次,抽查不合格率為3.92%。重點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輸入功率和電流、發熱、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充電器過載保護、機械強度、內部布線、接地措施、爬電距離、電氣間隙等10個項目進行了檢驗。不合格項目涉及機械強度。經技術機構分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充電器的外殼和內部零部件使用的材料質量不符合標準;二是制造過程中存在工藝缺陷或操作不當;三是充電器的設計不合理或不符合相關標準。
(七)車用尿素水溶液
本次在西安、寶雞、咸陽、銅川、渭南、延安、榆林、漢中、安康、商洛等地區生產及流通領域抽查了28家企業生產的35批次產品,發現不合格產品1批次,抽查不合格率為2.86%。重點對尿素含量、密度、折光率、堿度、縮二脲、醛類、不溶物、磷酸鹽、鈣、鐵、銅、鋅、鉻、鎳、鋁、鎂、鈉、鉀、一致性確認等19個項目進行了檢驗。不合格項目涉及尿素含量、折光率。經技術機構分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企業生產過程中質量控制不夠準確。
(八)液化石油氣
本次在西安、寶雞、咸陽、銅川、渭南、延安、榆林、漢中、安康、商洛等地區生產及流通領域抽查了37家企業的38批次產品,發現不合格產品10批次,抽查不合格率為26.32%。重點對二甲醚、銅片腐蝕、總硫含量、硫化氫、游離水、蒸發殘留物、蒸氣壓、密度、組分等9個項目進行了檢驗。不合格項目涉及銅片腐蝕、硫化氫、組分。經技術機構分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液化石油氣未進行脫硫處理或脫硫工藝存在欠缺;二是企業沒有定期對儲氣罐、液化氣鋼瓶進行殘液抽取;三是部分液化石油氣中被摻混了二甲醚等其它成分。
(九)危險化學品
本次在西安、咸陽、渭南、延安、榆林、漢中等地區生產領域抽查了43家企業生產的50批次產品。產品種類涉及工業硫酸、工業硫磺、工業用甲醇、溶解乙炔。其中,工業硫酸抽查產品10批次,重點對硫酸、灰分、鐵、砷、鉛、汞、透明度、色度等8個項目進行了檢驗;工業硫磺抽查產品10批次,重點對外觀、硫、水分、灰分、酸度、有機物的質量分數、鐵等7個項目進行了檢驗;工業用甲醇抽查產品10批次,重點對性狀、色度、密度、沸程、高錳酸鉀試驗、水混溶性試驗、水、酸或堿、羥基化合物、蒸發殘渣、硫酸洗滌試驗等11個項目進行了檢驗;溶解乙炔抽查產品20批次,重點對乙炔的體積分數、磷化氫和硫化氫試驗等2個項目進行了檢驗。未發現不合格產品。
(十)危險化學品包裝物
本次在西安、咸陽、渭南、榆林等地區生產領域抽查了8家企業生產的14批次產品。重點對氣密試驗、液壓實驗、跌落試驗、堆碼試驗、提梁(環)強度等5個項目進行了檢驗。未發現不合格產品。
三、工作要求
針對本次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中發現的問題,各地相關市場監管部門要做好如下工作。
(一)強化抽查結果處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做好監督抽查結果處理工作。依法查封、扣押監督抽查發現的不合格產品,責令不合格產品銷售企業停止銷售同一產品,全面清理、依法處置庫存不合格產品;責令不合格產品生產企業停止生產銷售同一產品,并明確整改要求,嚴格督促落實整改措施,及時組織復查;對連續兩次抽查不合格的企業,要開展約談。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將嚴重違法失信企業,依法納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結果處理情況要及時錄入陜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信息系統并報送省局。省局將強化跟蹤督辦,視情通報各地結果處理情況。
(二)督促落實主體責任。將本次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情況通報相關地方政府和部門,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不合格產品生產經營企業落實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嚴格按照標準依法組織生產銷售,保障產品質量安全。
(三)加強質量技術幫扶。組織有關行業組織和技術機構,幫助企業深入查找原因,提出改進措施和解決方案,促進行業質量水平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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